2020年5月7日 星期四

地藏十輪經淺註卷九 善業道品第六之二


<<09-01 經文註釋 >>
【復次,善男子!若菩薩摩訶薩,能盡形壽遠離瞋恚(註),一切眾生常所愛重(註),其心清淨,離諸垢穢(註)
由此善根速得成熟。所有前際輪轉五趣沒生死河,因瞋恚故,造身語意諸惡業障、諸煩惱障、諸有情障、一切法障、諸
無明障(註),自作教他、見聞隨喜,由此遠離瞋恚輪故,皆悉輾壞摧滅無餘,不受果報。
於現身中,諸人天等皆共親愛無所猜慮。其心清淨,離諸垢穢。
將命終時,身心不為憂苦逼切,所愛妻子眷屬圍遶。
臨命終時,不見可怖剡魔王使;唯見
可意(註),成調善法,具戒富德、真實福田,為善知識。身心歡悅,深生敬信。】


(註)愛重:尊重禮敬。
(註)垢穢:煩惱妄惑可汙染淨心,故稱垢穢。
垢:污穢真心之六法也。即誑、諂、憍、惱、恨、害之六惑。
顯宗論二十一曰:「煩惱垢六:惱害恨諂誑憍。誑憍從貪生,害恨從瞋起,惱從見取起,諂從諸見生。」

(註)瞋恚:生氣;忿怒。簡稱「瞋」。
瑜伽八卷:「云何瞋恚?謂於他起害欲樂,起染污心,若於他起害欲樂決定方便,及於彼究竟中,所有意樂」。
法蘊足論八卷:「云何瞋恚?謂於諸有情,欲為損害;內懷栽杌,乃至現為過患。總名瞋恚。」

嗔的產生與作用與貪正好相反。貪是由對事物的喜好而產生無厭足地追求、佔有的心理慾望,嗔卻是由對眾生或事物的厭惡而產生憤恨、惱怒的心理和情緒。佛教認為對違背自己心願的他人或他事物生起怨恨之情,會使眾生身心產生熱惱、不安等精神作用,對佛道之修行是十分有害的。因而佛教把嗔看作是修行的大敵。對佛教修行所言是這樣,如果是對他人或社會而言,則嗔的危害更大。因嗔怒他人而起仇恨之心,便會發生爭鬥,或導致互相殘殺,輕者危害一家一村,重則使整個社會,乃致使整個國家陷入災難,因而《大智度論》卷十四中説,嗔恚是三毒中最重的、其咎最深,也是各種心病中最難治的。
(註)無明障:
無明:於法無所明了。煩惱的別名。
「明」是智慧、學識。因此,「無明」的語意就是無智。此外,有將一切煩惱通稱為無明;或將迷於真如本際之理,特稱為無明;或將不能明了抉擇、解了諸法事理的煩惱,稱為無明(即癡煩惱)。

無明障礙「真實」,並由此而產生那不真實的表相。《大乘稻?經》稱無明是「不知真實」的一種「妄知」。
所以無明有兩種作用︰(1)罣礙性──障礙事物本來的面目。(2)構作性──發生虛妄所知。這種看法與吠檀多的「無明觀」相當。
吠檀多亦認為無明有兩種功能︰障覆、創發,這二種功能是相互關連的,沒有「不知真實」,即沒有「妄知」,反之亦然,如果我們擁有真知,則虛妄根本無由生起。
中觀認為無明的本質乃是我們根深蒂固的耽溺於概念構作的習氣,「真實」是無定性的(空),而以思惟模式來看「真實」就是無明,譬如把「真實」當作「實體」(我)、一或多、常住、斷滅、「有」、「無」等等都是顛倒妄見的形式之一。

分別緣起初勝法門經:「復言:世尊!云何無明障礙殊勝?世尊告曰:應知無明、障礙勝法,障礙廣法。
復言:世尊!如何無明障礙勝法?世尊告曰:言勝法者,能攝五根、令其和合,所謂慧根。障礙此者,即是無明。是故說名障礙勝法。
復言:世尊!如何無明障礙廣法?世尊告曰:言廣法者,聞所成智,思所成智,修所成智。障礙此者,即是無明。是故說名障礙廣法。
復言:世尊!如說無智、名為無明。此唯智無、名無明耶?世尊告曰:非唯智無名為無明。
復言:世尊!若唯智無名為無明;斯有何過?世尊告曰:若爾;無明應不可立決定體相。所以者何?聞所成智體上、無有思所成智;思所成智體上,無有修所成智;一切世間修所成智體上,無有一切出世修所成智;出世有學智上、無有諸無學智;無學聲聞智上、無有如來等智。若如是者;應即是智、即是無智。如是無明應不可立決定體相。
又我於彼三善根中,說有無癡。應但癡無、說名無癡。然非癡無說名無癡。故非明無說名無明。而別有一心所有法、不知真實,說名無明。如別有一心所有法,了知真實,說名為智。
又唯明無名無明者;應無如是一切無明十一殊勝。是故應知非唯明無說名無明。是名無明障礙殊勝。」

(註)可意:合意的;適意也。

(註)成調善法:
瑜伽卷十九:
「諸惡者莫作,諸善者奉行,自調伏其心,是諸佛聖教,
此頌所明。謂如有一於佛所證法毘奈耶。獲得正信。於一切種一切因縁一切處所所有惡行。皆能斷滅。於善説法毘奈耶中。能善受學尸羅律儀。彼由三相奉行衆善。謂善住尸羅。守別解脱清淨律儀。乃至受學所有學處。依増上戒學發増上心學。依増上心學發増上慧學。彼由此故於所知境如實知見。如是具足諸善法已。復由三相調伏自心。謂如實知故能起厭患。由厭患故能得離染。由離染故能得解脱.
...難調伏輕躁,淪墜於諸欲,善調伏其心,心調引安樂。」


【既命終已還生人中,諸根圓滿支體具足,隨所生處其心清淨,離諸垢穢,端正聰明安隱(註)快樂。
復遇可意成調善法、具戒富德、真實福田,為善知識。依彼修學離瞋恚法,能斷一切惡不善法,能成一切殊勝善法,能求一切大乘法義,能修一切菩薩願行,漸次趣入深廣智海,乃至證得無上菩提。
所居佛土遠離一切濁穢風雲
、欝烝(註)塵垢、諸麁弊物,眾寶莊嚴,甚可愛樂。
遠離憍慢、顏貌端嚴、諸根無缺、心常
寂定(註),如是有情來生其國,慈悲功德圓滿莊嚴。
如來自身壽命無量,為諸有情如應說法。般涅槃後正法久住,利益安樂無量有情。】


(註)安隱:與安穩同。宗鏡錄曰:「安隱快樂者,則寂靜妙常。世事永息者,則攀援心斷。」
瑜伽五十七卷:無有病惱,故名安隱。
瑜伽八十三卷:安隱者:謂超過一切人與非人,災橫怖畏故。
雜集論八卷:何故此滅復名安隱?離怖畏住所依處故。無老病死等一切怖畏,聖住所依,故名安隱。
(註)欝烝:鬱蒸:熱病也。幽滯不通的熱氣。
除鬱蒸得清涼,謂如來說法令人皆能遠離貪欲、瞋恚、愚癡、生死之苦,而獲涅槃清涼之樂;猶如月盛滿之時,雖遇炎暑鬱結之蒸熱,然令清涼之氣襲人。
(註)寂定:離妄心妄想云寂定。
淨影疏上曰:「一切法中不起妄想名廣寂定。」


【善男子!是名菩薩摩訶薩第九遠離瞋恚輪也。
菩薩摩訶薩成就此輪故,於聲聞乘得無誤失,於聲聞乘補特伽羅得無誤失;
於獨覺乘得無誤失,於獨覺乘補特伽羅得無誤失;
於其大乘得無誤失,於其大乘補特伽羅得無誤失。
常能熾然三寶種姓;於諸如來出家弟子,若是法器、若非法器,下至一切被片袈裟剃鬚髮者,得無誤失。

於大乘法常得昇進無有退轉,利慧(註)勝福常得增長;於一切定、諸陀羅尼、諸忍諸地,速得自在無有退轉;
常得值遇諸善知識隨順而行;常得不離見一切佛,及諸菩薩、聲聞弟子;不離聞法、不離親近供養眾僧;
於諸善根常精進求心無厭足;常於菩提種種行願心無厭足。所得果報廣說如前。】


(註)利慧:瑜伽八十三卷:言利慧者:盡其所有,如其所有,皆善了知故。
佛地經論二卷:入微細義,故名利慧。


【復次,善男子!若菩薩摩訶薩能盡形壽遠離邪見,一切眾生常所愛重,其心清淨,離邪分別(註)
由此善根速得成熟。所有前際輪轉五趣沒生死河,因邪見故,造身語意諸惡業障、諸煩惱障、諸有情障、一切法障、諸
正見(註)障,自作教他、見聞隨喜,由此遠離邪見輪故,皆悉輾壞摧滅無餘,不受果報。
於現身中,諸人天等皆共親愛無所猜慮,身心安樂,其心清淨,離邪分別。
將命終時,身心不為憂苦逼切,所愛妻子眷屬圍遶。
臨命終時,不見可怖剡魔王使;唯見可意成調善法、具戒富德、真實福田,為善知識;身心歡悅,深生敬信。】


(註)邪分別:邪思惟:橫邪之思惟也。
瑜伽九十五卷:當知若於不應思處而強思惟;名邪思惟。
謂或思惟我於過去世、為曾有邪。乃至廣說。於未來世,於內猶豫,我為是誰。誰當是我。今此有情、從何而來。於是沒已,當往何所。或思世間。謂世間常。乃至廣說。如是或謂世間有邊。乃至廣說。或思有情。謂命即身。乃至廣說。或思有情業果異熟。謂妄思惟此作此受。乃至廣說。
邪:錯誤的;不正當的。
分別:又譯作思惟、計度。即心及心所(精神作用)對境起作用時,取其相而思惟量度之意。
法華經曰:「思量分別之所能解。」發智論一曰:「法歸分別,聖歸涅槃。」
成實論三曰:「法歸分別,真人歸滅。」唯識述記七末曰:「言分別者,有漏三界心心所法,以妄分別為自體故。」
(註)正見:離諸邪倒之正觀也。
華嚴經三十曰:「正見牢固,離諸妄見。」勝鬘經曰:「非顛倒見是名正見。」


【既命終已還生人中,諸根圓滿支體具足,隨所生處其心清淨,離邪分別,端正聰明安隱快樂。
復遇可意成調善法、具戒富德、真實福田,為善知識。依彼修學離邪見法,能斷一切惡不善法,能成一切殊勝善法,能求一切大乘法義,能修一切菩薩願行,漸次趣入大乘大海,乃至證得無上菩提。
所居佛土,遠離一切聲聞、獨覺二乘人、法;遠離一切天魔徒眾;遠離一切外道朋黨。眾寶莊嚴,甚可愛樂。
遠離一切妄執吉凶、常見斷見、我我所見,如是有情來生其國,壽命長遠,受用一味,謂大乘味。
如來自身壽命無量,為諸有情如應說法。般涅槃後正法久住,利益安樂無量有情。
聖教一味無有乖諍,熾盛流通,離諸障難。】



【善男子!是名菩薩摩訶薩第十遠離邪見輪也。
菩薩摩訶薩成就此輪故,於聲聞乘得無誤失,於聲聞乘補特伽羅得無誤失;
於獨覺乘得無誤失,於獨覺乘補特伽羅得無誤失;
於其大乘得無誤失,於其大乘補特伽羅得無誤失。
常能熾然三寶種姓;於諸如來出家弟子,若是法器、若非法器,下至一切被片袈裟剃鬚髮者,得無誤失。

於大乘法常得昇進無有退轉;利慧勝福常得增長;於一切定、諸陀羅尼、諸忍諸地,速得自在,無有退轉;
常得值遇諸善知識,隨順而行;常得不離見一切佛,及諸菩薩、聲聞弟子;不離聞法、不離親近供養眾僧;
於諸善根常精進求心無厭足;常於菩提種種行願心無厭足。所得果報廣說如前。】



 <<09-02 經文註釋 >> 
【善男子!若菩薩摩訶薩成就如是十輪,能速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
所以者何?於過去世,一切如來、應、正等覺,皆悉遠離十惡業道,皆悉稱揚讚歎如是十善業道所得果報。
為欲
長養(註)一切眾生,利益安樂菩提道故;
為欲除滅一切眾生業煩惱苦,令無餘故;
為欲枯竭三惡趣故;
為欲紹隆三寶種故;
為欲斷除三界有故;
為欲永斷蘊、界、處故;
為令一切速入無畏涅槃城故;
廣說如前遠離十種不善業道所得果報。】

(註)長養:生長、滋養。略稱為養。乃生長、養育之意。
據雜阿含經卷十五載,即依摶食、觸食、意思食、識食等四食,令諸根及心、心法等相續長養。瑜伽師地論卷三、俱舍論卷二等則以飯食、資助、睡眠、等持、梵行等諸勝緣,以資養身心。又能受飯食、資助、梵行等養育者,稱為所長養。
唐華嚴經十四曰:「信為道元功德母,長養一切諸善法。」
新譯仁王經中曰:「善男子初伏忍位起習種性修十住行,(中略)而能少分化諸眾生,超過二乘一切善地,是為菩薩初長養心,為聖胎故。」


【是故,善男子!若不真實(註)希求(註)如是十善業道所證佛果,及不真實下至守護一善業道乃至命終,而自稱言我是真實行大乘者,我求無上正等菩提。當知如是補特伽羅,是極虛詐是大妄語(註)
對十方界佛世尊前,誑惑世間無慚無愧,說空斷見誘誑愚癡,身壞命終墮諸惡趣。】

(註)真實:法離迷情,絕虛妄,云真實。
大乘義章二曰:「法絕情妄為真實。」法華經寶塔品曰:「如所說者,皆是真實。」
瑜伽十三卷:云何真實?謂真如、及四聖諦。
(一)教法上之分類用語,與「方便權假」對稱。天台判教以藏、通、別三教為方便之教,而以圓教為真實之教。
(二)實修上所用,為「虛假不實」之對稱。身口各異,言念無實,稱為虛偽。若表裏如一,更無虛妄,則為真實。
(註)希求:希求者總求成就,圓滿具足一切願之本願也。
欲:梵語剌者Rajas,希求之義,希求塵境也。
唯識論五曰:「云何為欲?於所樂境希望為性。勤依為業。」
俱舍論四曰:「欲謂希求所作事業。」

(註)大妄語:言語不誠實,欺騙他人,叫做妄語。
於聖道中,未得言得,未證言證,或說我受天龍鬼神的供養等語,以誑愚人,以取利養,皆名大妄語,其罪很重,死後當入大地獄。


【善男子!若但言說、及但聽聞,不由修行十善業道能得菩提般涅槃者;
於一劫中或一念頃,可令十方一切佛土地界、微塵算數眾生,皆登正覺入般涅槃,然無是事。
所以者何?十善業道是大乘本,是菩提因,是證涅槃堅固
梯蹬(註)。】

(註)梯蹬:漸漸昇高之木階也,以譬漸教。
止觀一曰:「漸則初淺後深,如彼梯隥。」
同輔行曰:「梯者,說文木階也。極高用梯,次高用隥故。隥字亦可從足,謂昇躡也。從木者雉莖反,非此所用,從石者謂山坡漸高也。亦可義用。正應從邑。何,此蹬字亦梯類也,可以昇高也。」


【善男子!若但發心發誓願力,不由修行十善業道,能得菩提般涅槃者;於一劫中、或一念頃,可令十方一切佛土地界,微塵算數眾生,皆登正覺入般涅槃,然無是事。
所以者何?十善業道是世、出世殊勝果報功德根本。
善男子!若不修行十善業道,設經十方一切佛土微塵數劫,自號大乘,或說或聽、或但發心或發誓願,終不能證菩提涅槃,亦不令他脫生死苦。】



【善男子!要由修行十善業道,世間方有諸剎帝利、婆羅門等大富貴族;四大王天乃至非想非非想處;或聲聞乘、或獨覺乘,乃至無上正等菩提;皆由修行十善業道品類差別(註)
是故,善男子!若欲速滿無上正等菩提願者,當修如是十善業道以自
莊嚴(註);非住十惡不律儀(註)者,能滿如是無上正等菩提大願。
若求速悟大乘境界、速證無上正等菩提、速滿一切善法願者,先應護持十善業道。
所以者何?十善業道是能安立一切善法功德根本,是世、出世勝果報因。是故應修十善業道。】

(註)差別:同類相殊叫做差,異類相殊叫做別。
(一)梵語 viśesa。別異之意。為「平等」之對稱。指個個之性類。
入楞伽經卷七法身品:「大慧!如來法身五陰異者,則有二法,不同體相,如牛二角,相似不異,見有別體,長短似異。大慧!若如是一切諸法應無相異而有相異,如牛左角異右角,右角異左角。如是長短相待各別,如色種種彼此差別。」
(二)梵語 viśista。殊勝、別異之意。即諸法所有之特種異點。
俱舍論卷三十:「即此轉變於最後時,有勝功能無間生果勝餘轉變,故名差別。」順正理論卷三十五:「何名轉變?何名差別?(中略)即此無間,能生果時功力勝前,說名差別。」
(三)因明用語。
(一)因明中,謂宗(主張、命題)之後陳(述詞)為差別,宗之前陳(主詞)為自性。如立一「聲為無常」之宗,「聲」即為自性,「無常」即為差別;蓋「無常」作為述詞,係用以發揮界定主詞「聲」之特殊意義。
(二)指宗之前陳所隱藏之意思(意許)。
(註)莊嚴:以善美飾國土或以功德飾依身云莊嚴。又以惡事積身亦云莊嚴。
阿彌陀經曰:「功德莊嚴。」探玄記三曰:「莊嚴有二義:一是具德義。二交飾義。」
觀無量壽經曰:「以諸惡業而自莊嚴。」
輔行一之一曰:「一心三諦為所莊嚴,一心三觀為能莊嚴。」

(註)不律儀:三種律儀之一。惡戒也,戒律有善惡二種,要誓而作善止惡,是善戒,稱為律儀,要誓而作惡止善,是惡戒,稱為不律儀。外道諸種之邪戒是也。惡戒雖為戒律之部類,然此為顛倒之戒律,故云不律儀。律儀發善之無表色,不律儀發惡之無表色。


【爾時世尊重顯此義,而說頌曰:
欲除諸有苦,證得大菩提,應修十善輪,精勤勿放逸。
便於三乘法,及補特伽羅,一切出家人,皆得無誤失。
信受行大乘,利樂一切眾,覺勝法淨土,速證大菩提。
若離於殺生,一切皆愛敬,恒無病長壽,常樂不害法;
一切所生處,恒樂佛所行,常遇佛法僧,速成無上覺。
若離不與取,智者皆愛敬,滅貪所生業,獲無貪所生;
生生常巨富,能為大施主,得眾寶莊嚴,可愛淨佛國。
若離欲邪行,滅臭穢煩惱,枯竭貪愛河,速得淨佛國;
拔諸眾生類,令出欲淤泥,安置於大乘,使勤修梵行。
若離虛誑語,得聖自在智,常樂諦實言,滅虛妄眾苦;
一言為證量,常遇佛法僧,速得大菩提,勸修不妄語。
若離離間語,成眾善法器,常遇佛法僧,不歸於斷滅;
得聖無染著,陀羅尼寶藏,達深法海源,速成無上覺。
若離麁惡語,常說柔軟言,眾生皆愛敬,滅先世罪業;
令眾常歡悅,成菩薩導師,知諸佛所行,超過第十地。
若離雜穢語,智者皆愛敬,為他所發言,具獲
五功德(註)
常聽受
聖言(註),恒欣求聖道,圓滿諸佛海,速得一切智。
若離於貪欲,不誹謗聖教,供養服袈裟,弘三乘聖道;
當生淨佛國,導師之所居,乘於無上乘,速得最勝智。
若離於瞋恚,一向修慈心,速疾證等持,樂眾聖行處;
當生淨佛土,遠離諸過惡,住彼證菩提,令離諸瞋忿。
若離於邪見,純修淨信心,樂開示三乘,亦供養諸佛;
永脫諸惡趣,遇眾賢聖者,具諸菩薩德,逮得最上智。
我說十善業,能趣勝菩提,生長諸等持,陀羅尼忍地;
此輪大威德,能摧諸惡趣,破壞諸惡障,速證大菩提。】

(譯)這時世尊再次昭顯經義而說偈頌:
若想斷除三有苦,證得無上大菩提,應當修持十善輪,精進勤修勿怠惰。
便可對於三乘法,修行三乘諸眾生,廣至一切出家人,皆得如法無誤失。
信受正法行大乘,利樂一切有情眾,覺悟勝法住淨土,速證無上大菩提。
若能遠離殺生業,一切人天皆愛敬,恆無病厄得長壽,常樂善修無害法。
一切報身所生處,恆樂奉行諸佛法,常能得遇佛法僧,速成無上正等覺。
若能遠離偷盜業,有智之人皆愛敬,滅除貪欲所生罪,得獲無貪淨報身。
生生常能為巨富,博施濟眾作福德,能得莊嚴眾寶聚,歡喜意樂淨佛國。
若能遠離欲邪行,除滅臭穢惡煩惱,枯竭貪欲生死河,速得成就淨佛國。
拔濟一切眾生類,出離愛欲淤泥沼,安置大乘無上道,精進勤修淨梵行。
若能遠離虛妄語,得悟殊勝無礙智,常樂實言真諦語,悉滅虛妄眾惡苦。
所言皆為實證語,常能得遇佛法僧,速證無上大菩提,故勸修持不妄語。

若離兩舌離間語,能成諸善正法器,常能得遇佛法僧,遠離偏邪斷滅論。
能得殊勝無染境、陀羅尼門勝寶藏,達悟甚深法智海,速成無上正等覺。
若能遠離粗惡語,言說和悅常柔順,一切眾生皆敬愛,滅除先世惡口業。
令眾常生歡喜心,成為菩薩善導師,悉知諸佛所行處,超越十地證佛果。
若能遠離綺穢語,一切智者皆愛敬,所言皆得諸勝益,當能具足五功德。
常能聽受正聖言,恒樂欣求於正道,圓滿諸佛功德海,一切智智速成就。
若能遠離貪欲業,不謗不毀聖教法,供養袈裟出家眾,弘揚三乘佛正法。
當生佛國清淨土,三界導師所居處,安住無上佛乘法,速得殊勝最上智。

若能遠離嗔恚罪,常能具足大慈心,速能入證禪三昧,意樂諸聖所行處。
當生佛國清淨土,遠離一切罪惡業,安住淨土證菩提,一切瞋忿皆遠離。
若離愚痴邪見業,一心修持淨信心,樂為眾生說三乘,最勝法德供養佛。
永離惡道諸業障,常能得遇諸聖賢,具足一切菩薩德,了達第一最上智。
我所開示十善輪,能趣殊勝菩提果,增長等持陀羅尼、諸忍諸地諸成就。
十輪無上大威德,一切惡趣悉碾除,盡滅惡業惡結障,速證無上大菩提。

 (註)五功德:
《大方等大集經》:「休息綺語獲十種功德,何等為十?一者天人愛敬;二者明人隨喜;三者常樂實事;四者不為明人所嫌共住不離;五者聞言能領;六者常得尊重愛敬;七者常得愛樂阿蘭若處;八者愛樂賢聖默然;九者遠離惡人親近賢聖;十者身壞命終得生善道。
諸仁者!是名休息綺語得十種功德。若能以此休息綺語善根迴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,是人不久得無上智,彼人得菩提時,於彼國土端正眾生來生其國,強記不忘,樂住離欲。」
佛說十善業道經:復次龍王,若離綺語,即得成就三種決定。何等為三?一、定為智人所愛。二、定能以智如實答問。三、定於人天威德最勝,無有虛妄。是為三。
若能迴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,後成佛時,即得如來諸所授記,皆不唐捐。
(註)聖言:聖者正也,正直之言也。
四聖言:一言不見為不見,二言不聞為不聞,三言不覺為不覺,四言不知為不知。



<<09-03 經文註釋>> 福田相品第七之一
【復次,善男子!菩薩摩訶薩有十財施大甲冑(註)輪。
若菩薩摩訶薩成就此輪,從
初發心(註),一切五欲皆能除斷,超勝一切聲聞獨覺,普為一切聲聞獨覺作大福田。一切聲聞獨覺乘等,皆應供養承事守護。】


(註)甲胄:鎧甲和頭盔。意指防護嚴密,不受侵擾。
(註)初發心:初心,全稱初發意、初發心、新發意、新發心。指初發心求菩提道而未有深行者。
首楞嚴經卷一:「復有無量辟支無學並其初心,同來佛所。」 


【何等為十?所謂布施種種飲食、衣服寶飾、象馬車乘,及以自身手足、耳鼻、頭目、髓腦、皮骨血肉、國城、妻子、奴婢、田宅。如是一一行布施時,不顧身命。
不專為己求於世間、出世間樂,發心布施。
但欲普為一切有情,生長大慈大悲芽故,發心布施。】



【為欲引發(註)善巧方便殊勝智(註)故,發心布施。
為欲引發一切有情安樂事故,發心布施。
為欲除滅一切有情苦惱事故,發心布施。
勝他心(註)、無麁獷心、無嫉妬心、無慳悋心而行布施。
於所施物若多若少,下至一食,終不
希求(註)自受果報,發心布施。
終不希求聲聞乘果發心布施。終不希求獨覺乘果發心布施。
於所施物,若多若少,下至一食、但為希求
一切種智(註),發心布施。】


(註)引發:瑜伽十三卷:云何引發?謂能略攝廣文句義及能成辦諸勝功德。
顯揚十九卷十頁云:問:云何引發?答:謂能略攝廣文句義及能
發起諸勝功德。
(註)希求:希望得到,謀求。唐.元稹〈代諭淮西書〉:「吳侍御棄喪背禮,捨父干君,誘聚師徒,希求爵位。」
(註)勝他心:以己獨勝,高慢心念,他人皆不及我。
菩提道次第廣論:「當無高舉意樂者,謂不毀求者,不為勝他。亦不施已而起憍慢,謂我能施餘則不爾。」
勝他,是一種憍慢的心理:他這樣做了,我要比他做得更好。還有布施了以後,心裡不要起憍慢,覺得我能布施,其他人都不行。
 (註)方便智:又云權智,對實智之稱,達於方便法之智也。又行方便之智也。
據大乘義章卷十九載,了知三乘權化之法,稱為方便智;反之,了知一乘真實之法,則稱實智。
權智:達於諸法之實相,為如來之實智,達於諸種之差別,為如來之權智,實智者體也,權智者用也。如來成佛之本體,在於實智,一代教化之妙用,存於權智。見權實條。
(註)一切種智:三智之一。言能以一種之智,知一切諸佛之道法,又能知一切眾生之因種也。
佛言︰一相故名一切種智,所謂一切法寂滅相,復次諸法行類相貌名字顯示說,佛如實知,以是故名一切種智。
一切種智是佛智,一切種智名一切三世法中通達無礙智,大小精粗無事不知,佛自說一切種智義有二種相,一者通達諸法實相故寂滅相,如大海水中風不能動,以其深故波浪不起,一切種智亦如是,戲論風所不能動,二者一切諸法可以名相文字言說,了了通達無礙,攝有無二事,故名一切種智。」


【善男子!菩薩摩訶薩成就如是十種財施大甲冑輪,從初發心,一切五欲皆能除斷,超勝一切聲聞獨覺,普為一切聲聞獨覺作大福田。一切聲聞獨覺乘等,皆應供養承事守護。
所以者何?聲聞獨覺發心布施無大慈悲;但為己身捨貧窮故;但為己身脫眾苦故;但為己身得安樂故;但為己身證涅槃故;不能普為一切有情而行布施。
菩薩摩訶薩發心布施有大慈悲;普為有情捨貧窮故;普為有情脫眾苦故;普為有情得安樂故;普為有情證涅槃故;不為自身而行布施。
以是義故,超勝一切聲聞獨覺,普為一切聲聞獨覺作大福田。一切聲聞獨覺乘等,皆應供養承事守護。】



【菩薩摩訶薩修行財施波羅蜜多時,於妙五欲(註)心無染著,自所攝受一切樂具,普能施與一切有情。
依普攝受諸有情心,依自忍受一切苦心,依滅一切有情苦心,依與一切有情樂心,依與有情大涅槃心,而行布施。
以是義故,超勝一切聲聞獨覺,普為一切聲聞獨覺作大福田。一切聲聞獨覺乘等,皆應供養承事守護。】

(註)妙五欲:五欲:又作五妙欲、五妙色。指染著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等五境所起之五種情欲。即:
(一)色欲,謂男女之形貌端莊及世間寶物玄、黃、朱、紫等種種妙色,能使眾生樂著無厭。
(二)聲欲,謂絲竹與環珮之聲及男女歌詠等聲,能使眾生樂著無厭。
(三)香欲,謂男女身體之香及世間一切諸香,能使眾生樂著無厭。
(四)味欲,謂各種飲食肴等美味,能使眾生樂著無厭。
(五)觸欲,謂男女之身有柔軟細滑、寒時體溫、熱時體涼及衣服等種種好觸,能使眾生樂著無厭。
又相對於欲界粗弊之五欲,色界、無色界之五欲稱為「淨潔五欲」。


【善男子!若於五欲心無染著,具大慈悲而行布施,是名菩薩摩訶薩也,亦名一切聲聞獨覺真實福田。
若不除斷世間五欲,無大慈悲而行布施;雖捨無量無邊施物,而猶不得名為菩薩摩訶薩也,亦非一切聲聞獨覺真實福田,此施不蒙
聖印(註)所印。
是故應斷世間五欲,具大慈悲而行布施。若不斷於世間五欲,無大慈悲而行布施,不名菩薩,非真福田。
善男子!染著五欲行布施輪,尚不能滅自身所有少分苦惱,況能除滅一切有情無量苦惱。】

(註)聖印:聖道法印,如三法印與實相印等是。
諸佛諸祖互相印可,心心相傳之法,故曰法印。
法印:妙法之印璽也。妙法真實,不動不變,故稱為印。又妙法如王印通達無礙,謂之印,又為證明佛之正法者,故曰印。又為諸佛諸祖互相印可,心心相傳之法,故曰法印。該攝佛法,而立三種之法印,稱曰三法印。
智度論二十二曰:「得佛法印,故通達無礙,如得王印,則無所留難。問何等是佛法印?答曰:佛法印有三種:一者一切有為法念念生滅皆無常,二者一切法無我,三者寂滅涅槃。」同二十曰:「若分別憶想,則是魔羅網。不動不依止,是則為法印。」
證道歌梵天琪註曰:「古人云:諸佛法門遞相印可,一印印定,起畢同時,更無前後,故云印。」


【爾時世尊重顯此義而說頌曰:
成就財施輪,智者淨意樂,盡離於五欲,安樂諸有情。
為樂諸有情,不求自果報,雖行少分施,而名真福田。
雖復施眾多,而依止五欲,非聖印所印,住
不定聚(註)中。
雖行少分施,而不依五欲,名聲聞獨覺,真實良福田。
故應捨五欲,常行清淨施,安樂有情眾,成真實福田。】

(譯)這時世尊重示經義而說偈頌:
若要成就財施輪,智者應當意清淨,絕不染著於五欲,利益安樂諸眾生。
為求利樂諸眾生,不求自身福果報,雖行少許小布施,即可名為真福田。
若依五欲起執著,儘管廣作博眾施,不能相應諸佛法,無法證悟真解脫。
若不執迷五欲中,雖然微分小布施,則是聲聞與獨覺,二乘真實良福田。
五欲執著應捨離,常行清淨無相施,利益安樂諸有情,成就真實大福田。

(註)不定聚:又作不定性聚、不定、亦不在邪亦不在正見際。三聚之一。
聚:為聚類、聚集之義。依眾生根機之別,分類聚集之,可有三類;其性正邪未屬,遇善緣則成正定(聚),得惡緣則成邪定(聚)者,以其不定,故稱不定聚。


【復次,善男子!菩薩摩訶薩有十法施(註)大甲冑輪。若菩薩摩訶薩成就此輪,從初發心,一切五欲皆能除斷,速能獲得日燈光定(註)。超勝一切聲聞獨覺,普為一切聲聞獨覺作大福田。一切聲聞獨覺乘等,皆應供養承事守護。】

(註)法施:解說佛法,使聽聞者獲益。
又云法供養。法施為對下之語,法供養為對上之語。
無量壽經上曰:「演法施,常以法音,覺諸世間。」
維摩經菩薩品曰:「夫大施會不當如汝所設,當為法施之會。」
智度論十一曰:「以諸佛語妙善之法,為人演說,是為法施。」又向神誦經唱法文等,謂為奉法施。
(註)日燈光定:日燈三昧,又作日光三昧。菩薩住此三昧,能照了種種法門及諸三昧;猶如日出,能照一切世界,又如燈明,能照破暗室。
大方等大集經:何因縁故名日燈三昧。譬如日出。燈火月光星宿諸明悉不復現。菩薩大士得是定已。先所修智一切二乘學與無學。及餘衆生所得諸智。皆亦如是悉不復現。是名日燈三昧。菩薩住於禪波羅蜜。即於無量百千種種諸禪三昧而得自在。


【何等為十?謂諸如來所說正法、或聲聞乘相應正法、或獨覺乘相應正法、或與大乘相應正法、或世間法、或出世間法、或有漏法、或無漏法、或有為法、或無為法、或不二法(註)
菩薩摩訶薩於此十法深信敬重,一切聽聞,隨力所能
審諦(註)領受(註),思惟觀察,究竟通利(註),隨其所宜為他演說。
於說法時,無嫉妬心、無慳悋心、無憍慢心、無求利心、無輕他心、無
自舉(註)心;有恭敬心、有饒益心、有大慈心、有大悲心。
為聲聞乘補特伽羅說聲聞法,不為彼說獨覺乘法及大乘法。
為獨覺乘補特伽羅說獨覺法,不為彼說聲聞乘法及大乘法。
為於大乘補特伽羅說大乘法,不為彼說聲聞乘法、獨覺乘法。
隨諸有情根器所能為說正法,
非根器(註)者終不為說。】

(註)不二法:超越相對、差別,一切絕對、平等真理之法。入此門,即入佛門;不入此,門外漢也。
一實之理,如如平等,而無彼此之別,謂之不二。菩薩悟入一實平等之理,謂之入不二法門。
維摩經入不二法門品:「什曰:有之緣起,極於二法。二法已廢,則入玄境。肇曰:離真皆名二,故以不二為言。」
大乘義章一曰:「言不二者,無異之謂也,即是經中一實義也。一實之理,妙寂離相,如如平等,亡於彼此,故云不二。」十二門論疏上曰:「一道清淨,故稱不二。」
(註)審諦:「審」是「仔細、慎重」,「諦」是「真實;不顛倒;真理」,「審諦」者離「散亂、輕慢、顛倒」,也可解讀為「思惟真實」。
(註)領受:接受。
瑜伽八十四卷:領受者:謂諸受共相故。
(註)通利:能通其事而無礙如利刃也。
法華經序品曰:「雖讀誦諸經而不通利。」同化城喻品曰:「諸根通利。」
(註)自舉:自己抬舉自己;驕傲自大

(註)非根器:非器:不堪受持佛法之器也。
根器:植物之根能生長枝幹花葉,器物能容物,然所生所容,有大小、多寡之不同;修道者能力亦有高下,故以根器喻之,俗謂學道者為有根器即此義。大日經疏卷九:「觀眾生,量其根器而後與之。」
又叫機根、根性、根機等,佛教術語,指眾生對佛法「聞思修」的接受能力和行動能力,因人而異,因時而異。
根性:根為能生之義,人性具有生善業或惡業之力,故稱為根性。
根機:人之性譬諸木而曰根。根之發動處曰機。修行之興廢,教法之進止,一由此根機之如何?
最勝王經七曰:「隨彼根機令習定。」寄歸傳二曰:「巧應根機,善誘人天。」


【於其大乘諸有情所,終不勸修獨覺乘行、聲聞乘行。
於獨覺乘諸有情所,或時勸彼修大乘行。
於聲聞乘諸有情所,或時勸修獨覺乘行及大乘行。
於諸如來所說正法,下至一頌乃至半句,深信敬重,終不毀謗、障蔽、隱沒。
於說法師起世尊想,於聽法眾起病者想,於所說法起良藥想,斷除五欲無所希求,宣說正法。】



【善男子!是名菩薩摩訶薩十種法施大甲冑輪。
若菩薩摩訶薩成就此輪,能斷五欲,速能獲得日燈光定。超勝一切聲聞獨覺,普為一切聲聞獨覺作大福田。一切聲聞獨覺乘等,皆應供養承事守護。】


【爾時世尊重顯此義,而說頌曰:
智者修法施,隨器說三乘,不為說餘乘,恐聞而謗法。
稱根器說法,不為非根器,各隨其所樂,勸進令歡喜。
終不勸大乘,令修二乘行;或時勸彼二,進修中上乘。
常恭敬聽法,深信不毀謗,供養說法師,如佛世尊想。
勸聞妙法藥,令除煩惱病,捨利養名譽,而宣說正法。】

(譯)這時世尊再昭顯經義而說偈頌:
有智之人修法施,分說三乘隨根機,不說餘乘其他法,恐不堪受而謗法。
隨根器說相稱法,無根器者不為說,相應眾生心所樂,勸修上乘得歡喜。
絕不勸說大乘人,修行聲聞緣覺法,有時勸進二乘人,昇進上修中上法。
時時恭敬聽正法,深信敬重不毀謗,供養說法諸法師,如同供養諸世尊。
勸眾聽聞妙法藥,令其除脫煩惱病,不貪利養及名聞,為眾宣說佛正法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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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復次,善男子!菩薩摩訶薩復有淨戒大甲冑輪。
若菩薩摩訶薩成就此輪,從初發心,一切五欲皆能除斷,超勝一切聲聞獨覺,普為一切聲聞獨覺作大福田。一切聲聞獨覺乘等,皆應供養承事守護。
云何淨戒大甲冑輪?善男子!菩薩淨戒有二種相:一者、共;二者、
不共(註)
云何菩薩共淨戒輪?謂諸在家
近事近住(註)所受律儀(註);或復出家及受具足別解脫戒(註)
如是律儀別解脫戒,是名菩薩共淨戒輪,共諸聲聞獨覺乘等。
菩薩不由此淨戒輪,能除一切有情煩惱、諸惡見趣,及能解脫業障生死,此不名為大甲冑輪。亦不由此名為菩薩摩訶薩也,及名一切聲聞獨覺真實福田。】

(註)不共:指不共同,即獨特之法。如十力、四無畏等十八法唯獨佛所得,餘阿羅漢等聖者則未能通,故稱為不共法。
又如阿賴耶根本識為諸識所共依者,故稱共依;六根則僅為六識各自之所依,故稱不共依。此外,諸法各自之性相稱為自相,亦稱不共相;有情各自所感異熟果之業,稱不共業。又因明論式中,自(立論者)他(問難者)共同認可,稱為共許;自他不共同認可,則稱不共許。

(註)近事:親近奉事三寶之義。梵語優婆塞即近事男,優婆夷即近事女。
(註)近住:受持八關齋戒或是住在寺院裡不享男女同居生活的人,男的叫做近住男,女的叫做近住女。
(註)別解脫戒:即別解脫律儀。佛教七眾弟子,由出離心為發起,經過一定的儀式,誓願受持佛所制七眾戒的某一種,在記憶裡留下深刻的印象,以後遇緣對境,便有防止惡行的作用,名為別解脫戒。
梵語音譯「波羅提木叉」,「木叉」為「解脫」有二義;一作名詞解,指依戒修行所得的果、能證的聖智、所證的涅槃,皆名解脫。此戒為解脫的因,故亦名解脫。二作動詞解,為離縛自在。以此戒為方便,能棄捨惡行,破壞煩惱,出離惡趣,究竟出離三界生死,不為惡行等所縛,故名解脫。「波羅提」多處譯為「別」,意義甚多,如七眾所受的戒各自不同、持戒所對的境各別不同等等。

(註)律儀:律者法律,儀者儀則,所制之法律,以防遏過非,惡律儀以防遏善事。因而立身之儀則也。通於善惡。善律儀者,
大乘義章十曰:「言律儀者,制惡之法,說名為律。行依律戒,故號律義。又復內調亦為律,外應真則,目之為儀。」
行事鈔資持記中一之二曰:「通禁制止名律,造作有相名儀。」

又無表之戒體(舊云無作),名為律儀,此戒體在人之身中他無表示,故云無表,為不動身口意之作用,故云無作。而一旦得此戒體有防非止惡使人自順律儀之功能,故名之為律儀。梵語三跋羅,義淨譯曰護。以戒體能護人也。
大乘義章十曰:「無作之善說為律儀。」俱舍論十四曰:「能遮能滅惡戒相續,故名律儀。」
有部百一羯磨一曰:「授與三歸並五尊處成鄔波索伽律儀護。」註曰:「此言護者,梵云三跋羅,譯為擁護。由受歸戒護使不落三途。舊云律儀即當義譯,云是律法儀式。若但云護,恐學者未詳,故兩俱存。明了論已譯為護,即是戒體無表色也。」

 
【云何菩薩不共淨戒大甲冑輪?謂諸菩薩普於十方一切有情,起平等心、無擾動(註)心、無怨恨心,護持淨戒。
普於一切持戒犯戒、布施慳貪、慈悲忿恚、精進懈怠、下、中、上品諸有情所,無差別心無差別想,護持淨戒。
普於三界一切有情,無恚、無忿及諸惡行,護持淨戒。
普於
三有(註)蘊、界、處中,無所分別,護持淨戒。
不依欲界護持淨戒,不依色界護持淨戒,不依無色界護持淨戒。

不觀(註)諸有(註)一切果報,護持淨戒,
不依一切
得(註)與不得,護持淨戒,
不依
諸行(註),護持淨戒。
是名菩薩不共淨戒大甲冑輪。】


(註)擾動:擾亂。紛擾動亂。無法繋心令住,不起亂念。
(註)三有:
1.三界的生死有因有果,所以叫做三有。一、欲有,即欲界的生死;二、色有,即色界的生死;三、無色有,即無色界的生死。
2.本有、當有、中有。本有指現生的身心;當有指未來的身心;中有指本有與當有之間所受的身心。

(註)不觀:優畢捨:平等。持心平等,不偏一方。捨者捨偏心也。
槃經三十曰:「憂畢叉者,名曰平等,亦名不諍,又名不觀,亦名不行,是名為捨。」
(註)得:一切法造作成就而不失,稱為得;反之,一切法不能成就,稱為非得。
品類足論一卷:「云得云何?謂得諸法。」
成唯識論卷一載,得係一種假有之存在,可分三種成就,即:(一)種子成就,即一切見惑、修惑之煩惱、任運而起之諸無記法,及生得善等所有之種子,其未被損害者。(二)自在成就,即由加行所生之善法,及工巧處、變化心、威儀路無記等之部分加行力所成者。(三)現行成就,即善、不善、無記等三種法之現行者。
(註)諸有:眾生之果報,有因有果,故謂之有。有三有,四有,七有,九有,二十五有等之別,故總謂之諸有。
法華經序品曰:「盡諸有結,心得自在。」仁王經中曰:「永無分段超諸有。」大乘義章八曰:「生死果報,是有不無,故名為有。」
(註)諸行:行者遷流之義,謂生自因緣,遷流三世之有為法也。其法數多,故曰諸行。
指一切有為法。所謂行,即表示由因緣和合而造作者。根本佛教中,諸行與「一切」、「諸法」同義。
然於部派佛教,則認為諸行僅指有為法,而「一切」、「諸法」不僅指有為法,亦包含無為法。
中論觀行品曰:「諸行名五蘊。」法華玄義十曰:「諸行是因緣生法。」


【善男子!若菩薩摩訶薩成此淨戒大甲冑輪,從初發心,一切五欲皆能除斷,得名菩薩摩訶薩也。超勝一切聲聞獨覺,普為一切聲聞獨覺作大福田。一切聲聞獨覺乘等,皆應供養承事守護。】

 
【爾時世尊重顯此義,而說頌曰:
住在家律義,出家解脫戒,與二乘等共,不名摩訶薩。
智者修空法,不依諸世間,亦不依諸有,護持清淨戒。
離取相尸羅,無染無諸漏,護持如是戒,名真實福田。】

(譯)這時世尊再次昭顯經義,而說偈頌:
持受在家諸律儀,或是出家解脫戒,這是與二乘同樣共持的戒儀,不是菩薩摩訶薩專修專持。
有智慧的賢者修習空法,不攀緣世間種種有為法,也不執念於種種因緣果報,護持不共清淨戒。
遠離執著種種戒相分別,無所染著無諸煩惱,如此護持不共清淨戒,方為真實大福田。


【復次,善男子!菩薩摩訶薩復有安忍大甲冑輪。若菩薩摩訶薩成就此輪,從初發心,一切五欲皆能除斷,超勝一切聲聞獨覺,普為一切聲聞獨覺作大福田。一切聲聞、獨覺乘等,皆應供養承事守護。】


【云何安忍大甲冑輪?善男子!菩薩安忍有二種相:一者、世間;二者、出世間。
云何菩薩世間安忍?謂有漏忍。緣諸有情,有取有相,依諸果報、依諸
福業(註)所發起忍;依自諸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所發起忍。
發趣(註)忍、無堪能(註)忍、力羸劣(註)忍、棄眾生忍、有誑詐忍、矯悅他(註)忍、不為利樂諸有情忍,是名菩薩世間安忍。
如是安忍共諸聲聞獨覺乘等,此不名為大甲冑輪,亦不由此名為菩薩摩訶薩也,及名一切聲聞獨覺真實福田。】

(註)福業:能感召人、天福利果報的行為。
瑜伽九卷:福業者:謂感善趣異熟、及順五趣受、善業。
俱舍論十五卷:欲界善業、說名為福。招可愛果,益有情故。
(註)發趣:謂大乘之行人至十住初聞妙理,而發趣於佛地,故名發趣。
(註)堪能:謂有力能堪物也。
起信論曰:「於一切時一切處,所有眾善,隨己堪能,不廢修學。」
止觀七下曰:「地持云:得勝堪能,名為力。」
(註)羸劣:衰弱,「羸」讀作「雷」,「瘦弱的樣子」。
瑜伽八十四卷:言羸劣者:諸根於境,無多能故。
(註)矯悅他:諂曲取悅他人。


【云何菩薩出世安忍大甲冑輪?謂無漏忍。一切賢聖大法光明,普為利樂一切有情無染著忍,永斷一切所作事業、語言、因相(註)、文字、音聲、行依處(註)安忍。
修此忍故,能斷一切
三結、三受、三相、三世、三有、三行、三不善根、四種瀑流、四扼、四取、四種身繫。(註)
修此忍時,心意寂靜。是名菩薩出世安忍大甲冑輪。】

(註)行依處:諸行依止、執著處。
行:遷流之義,謂生自因緣,遷流三世之有為法也。其法數多,故曰諸行。中論觀行品曰:「諸行名五蘊。」法華玄義十曰:「諸行是因緣生法。」
依處:依所,立足處或依止處。依止:或以某事物為所依而止住或執著。又一般謂依賴於有力、有德者之處而不離,亦稱為依止。

(註)因相:為阿賴耶識三相之一。謂第八阿賴耶識能攝持一切種子,為萬法生起之原因,故稱因相。
因相之義有二:(一)依持因,謂能執持諸法種子令不失之義。(二)生起因,謂種子正為現起諸法之親因緣法之義。
(註)三結:身見(執著於有恆常不變的自我)、戒取(執著於無益解脫的禁戒、禁忌)、疑(對於真理的懷疑猶豫;對佛法僧戒的疑惑)。斷除三結,即為初果聖者。
(註)三受:受者領納外境也。境有順違俱非之三,故受有苦樂捨之三:一、苦受,領納違情之境而起苦惱之感者。二、樂受,領納順情之境而起適恒之感者。三、不苦不樂受,又曰捨受,領納不適不順之境而苦樂之感共捨離者。
(註)三相:一、解脫相,言無生死之相也。二、離相,言無涅槃之相也。三、滅相,言生死涅槃之無相,其無相亦無。即非有非無之中道也。
(註)三世:又作三際、去來今、去來現、已今當。世,為遷流義。乃過去世(梵 atītādhvan,過去、前世、前生、前際)、現在世(梵 pratyutpannādhvā,現在、現世、現生、中際)與未來世(梵 anāgatādhvan,未來、來世、來生、當來、後際)之總稱。現在世與未來世合稱為現當二世。
所謂三世,指一個人現在生存之現世、出生以前生存之前世及命終以後生存之來世。又有以現在之一剎那為中心,及其前後稱為三世者。或以劫為單位,賢劫為現在,以此而建立三世。一般佛教均以時為假立者,然勝論外道或時論師則視時為實在者。
(註)三有:欲有、色有、無色有,即三界。「有」是存在的意思。
(註)三行:指身、口、意三業。中觀論有「起三行」之語,即為起動三業之謂)
(註)三不善根:貪瞋痴之三毒也。新譯仁王經中曰:「治貪瞋痴三不善根,起施慈慧三種善根。」智度論六曰:「聞三善則喜,聞三不善則不歡喜。
(註)四種瀑流:以瀑流比喻煩惱,即「欲流、有流、見流、無明流」,「有流」的「有」指「有情之生存」,「見流」的「見」指「邪見」。
(註)四扼:四種束縛,即「欲、有、邪見、無明」。
(註)四取:一欲取,於色聲香味等五塵之境,貪欲取著也。二見取,於五蘊之法妄計取著我見邊見等也。三戒取,如外道之狗戒牛戒,取著修行非理之戒禁也。四我語取,我語者發自我見我慢等我見之所說法,取著於此我見我慢謂之我語取
(註)四種身繫:又作四結、四身繫、四身縛。指繫縛眾生身心,使其流轉於生死之四種煩惱。
(一)欲愛身縛,又作貪欲身縛、貪身繫。謂欲界眾生對於五欲順情等境,心生貪愛,起諸惑業,束縛於身而不得解脫。
(二)瞋恚身縛,又作瞋身縛。謂欲界眾生對於五欲違情等境,起瞋恚煩惱而不得解脫。
(三)戒盜身縛,又作戒取身繫。謂計非因為因,持守雞戒、狗戒等邪戒,而增長惑業,束縛於身。
(四)我見身縛,又作實執取身繫。我見,即我執,於非我之法妄計為我。由此我見而增長諸惑業,束縛於身。
 

【善男子!若菩薩摩訶薩成此安忍大甲冑輪,從初發心,一切五欲皆能除斷,得名菩薩摩訶薩也。超勝一切聲聞獨覺,普為一切聲聞獨覺作大福田。一切聲聞獨覺乘等,皆應供養承事守護。】 


【爾時世尊重顯此義而說頌曰:
安忍說二種,謂有相無相,有相忍有著,智者不稱譽;
修忍依三行,依蘊界處等,是名有漏忍,非摩訶薩相。
為滅
四顛倒(註),修無染著忍,寂靜三行等,此忍可稱譽;
能寂靜諸行,離一切分別,心平等如空,此忍可稱譽;
諸法同一趣,空無相寂滅,心無所住著,此忍成大利。】

(譯)這時世尊再次昭顯義理而說偈頌:
此處所說安忍有二種,即是有相世間安忍與無相出世間安忍,有相安忍有所執著,有智慧的人不讚揚。
修習安忍執著身語意三業,執著蘊界處種種根境識遷轉,這只是世間有漏忍,不是菩薩摩訶薩所修的無相安忍。
要滅除常樂我淨四顛倒,修持無著無相安忍法,三行諸業等能得寂靜,這種無漏法忍才是應當讚揚。
能寂滅有為無為諸法行,遠離一切諸相分別,心念平等猶如虛空,這種無漏法忍才是應當讚揚。
諸法同一歸趣,皆是空而無相一切寂滅,心念無所執著依住,這種安忍能成就無上大功德。

(註)四顛倒:有二種之四倒:一,凡夫之四倒。二,二乘之四倒。
凡夫之四倒:一,常顛倒,於世門無常之法而起常見者。二,樂顛倒,於世間之諸苦而起樂見者。三,淨顛倒,於世間之不淨法而起淨見者。四,我顛倒,於世間之無我法而起我見者。心受身法之四念處,如其次第,為破此四倒之觀法也。見俱舍論十九,止觀二。
二乘之四倒:一,無常顛倒,於涅槃之常而計無常也。二,無樂顛倒,於涅槃之樂而計無樂也。三,無我顛倒,於涅槃之我而計無我也。四,無淨顛倒,於涅槃之淨而計無淨也。涅槃經二曰:「為諸煩惱無明所覆生顛倒心,我計無我,常計無常,淨計不淨,樂計為苦。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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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復次,善男子!菩薩摩訶薩復有精進大甲冑輪。若菩薩摩訶薩成就此輪,從初發心,一切五欲皆能除斷,超勝一切聲聞獨覺,普為一切聲聞獨覺、作大福田。一切聲聞、獨覺乘等,皆應供養承事守護。

云何精進大甲冑輪?善男子!菩薩精進有二種相:一者、世間;二者、出世間。

云何菩薩世間精進?謂諸菩薩精進勇猛,勤修三種世福業事。
何等為三?一者、施福業事;二者、戒福業事;三者、修福業事,修此即名三種精進。
如是精進緣諸眾生,有漏有取,依諸果報,依諸福業,是名菩薩世間精進。
如是精進,共諸聲聞獨覺乘等,此不名為大甲冑輪,亦不由此名為菩薩摩訶薩也,及名一切聲聞獨覺真實福田。


【云何菩薩出世精進大甲冑輪?謂諸菩薩勇猛精進,於諸眾生其心平等,除滅一切煩惱業苦。如是精進,一切賢聖共所稱譽,無漏無取,無所依止。
普於一切精進懈怠、布施慳貪、持戒破戒、慈悲忿恚、下、中、上品諸眾生所無差別心、無差別想勇猛精進。
普於三界一切眾生平等無二,為作事業、語言、思惟、
諸行(註)依處,無所住著勇猛精進。
普於三有蘊界處中,無所分別,勇猛精進。】


(註)諸行:諸行指一切事物和一切現象。也指種種行為造作。「行」是遷流、轉變的意思。
《俱舍頌疏》說:「造作、遷流二義名行。」《大乘義章》卷二說:「有為集起,名之曰行。」一切事物與現象都是遷流轉變的,所以叫做「行」。
(註)依處:依止處,立足處。


【不依欲界勇猛精進,不依色界勇猛精進,不依無色界勇猛精進。
不觀(註)諸有一切果報,勇猛精進。
不依一切
得(註)與不得,勇猛精進。
不依諸行,勇猛精進。
不依三種世福業事,勇猛精進。
具足
出世三福業事(註)勇猛精進,是名菩薩出世精進大甲冑輪。】


(註)不觀:Upekṣa,又作憂畢叉。譯曰捨。平等。持心平等,不偏一方。捨者捨偏心也。
涅槃經三十曰:「憂畢叉者,名曰平等,亦名不諍,又名不觀,亦名不行,是名為捨。」
(註)得:一切法造作成就而不失,稱為得;
品類足論一卷:云得云何?謂得諸法。
顯揚一卷十四頁云:得者:此復三種。一、諸行種子所攝相續差別性,二、自在生起相續差別性,三、自相生起相續差別性。
(註)三福業事:
一、施福業,施與貧窮之人,由施而獲世、出世之福利,謂之施福業。
二、平等福業,以平等之慈悲心,愛護一切眾生,因而成世、出世之福利,謂之平等福業。
三、思惟福業,以智慧思惟觀察出離之法,為出世福善之業,謂之思惟福業。
福業:指能招感人、天福利果報之有漏善業。據百論疏卷上之上所說,福乃富饒之義,修行善業能招感人、天之樂果,故稱為福業。
另據增一阿含經卷十二「三寶品」載,世尊以布施、持戒(平等)、修定(思惟,屬有漏定)等為福業。又稱三福,或三福業事。



【善男子!若菩薩摩訶薩成此精進大甲冑輪,從初發心,一切五欲皆能除斷,得名菩薩摩訶薩也。超勝一切聲聞獨覺,普為一切聲聞獨覺作大福田。一切聲聞獨覺乘等,皆應供養承事守護。

爾時世尊重顯此義而說頌曰:
於六根染著,漂愚五瀑流,雖勇猛精進,智者皆厭毀;
緣眾生精進,有漏及有取,非真實福田,不名摩訶薩。
智者勤精進,遠離一切著,心無所依止,名真實福田。
不染著名色,離蘊界處等,為眾作歸依,是名摩訶薩。
行世如
水月(註),修精進究竟,此輪能永斷,眾生煩惱縛。】

(註)水月:水中之月也。以譬諸法之無實體。大乘十喻之一。
智度論六曰:「解了諸法,如幻,如焰,如水中月,(中略)如鏡中像,如化。」
法華玄義二曰:「水不上升,月不下降,一月一時普現眾水。」


【復次,善男子!菩薩摩訶薩,復有靜慮大甲冑輪。若菩薩摩訶薩成就此輪,從初發心,一切五欲皆能除斷,超勝一切聲聞獨覺,普為一切聲聞獨覺作大福田。一切聲聞獨覺乘等,皆應供養承事守護。】
(註)靜慮:禪那Dhyāna,定
  此靜慮有生定之二種,為生於色界四禪天,修其禪定,謂之四種定靜慮(四禪定)。
  其所生之天處(四禪天),謂之四種生靜慮。
  瑜伽三十三卷十頁云:言靜慮者,於一所緣,繫念寂靜,正審思慮;故名靜慮。
  攝論二卷二十五頁云:又能消除所有散動;及能引得內心安住;故名靜慮。


【云何靜慮大甲冑輪?善男子!菩薩靜慮有二種相:一者、世間;二者、出世間。
云何菩薩世間靜慮?謂諸菩薩依著諸蘊,修習靜慮。依著諸界,修習靜慮。依著諸處,修習靜慮。
依著欲界,修習靜慮。依著色界,修習靜慮。依著無色界,修習靜慮。
依著
三律儀,修習靜慮。依著三解脫,修習靜慮。
依著
四念住,修習靜慮。依著四正斷,修習靜慮。依著四神足,修習靜慮。依著五根,修習靜慮。依著五力,修習靜慮。依著七等覺支,修習靜慮。依著八聖道支,修習靜慮。
依著地界,修習靜慮。依著水界,修習靜慮。依著火界,修習靜慮。依著風界,修習靜慮。依著空界,修習靜慮。依著
識界,修習靜慮。
依著樂受,修習靜慮。依著苦受,修習靜慮。依著
不苦不樂受,修習靜慮。
依著虛空無邊處,修習靜慮。依著識無邊處,修習靜慮。依著無所有處,修習靜慮。依著
非想非非想處,修習靜慮。
依著此世,修習靜慮。依著他世,修習靜慮。
依著
小想,修習靜慮。依著大想,修習靜慮。依著無量想(註),修習靜慮。
如是靜慮,有漏有取,有所依著,是名菩薩世間靜慮。
如是靜慮,共諸聲聞獨覺乘等,此不名為大甲冑輪,亦不由此名為菩薩摩訶薩也,及名一切聲聞獨覺真實福田。】

(註)三律儀:三律戒
一、別解脫律儀,受五戒八戒等戒法發身內之善無表色者,別解脫者界法之異名,戒法為別別除身口之惡者,故云別解脫。
二、靜慮律儀,入於禪定,身中自發防非止惡之無表色者,靜慮為禪定之異名,又名定共戒。
三、無漏律儀,聖者發無漏智身中自發防非止惡之無漏無表色者,又名道共戒。
(註)三解脫:又稱三空、三三昧,即空解脫、無相解脫、無願解脫,三種之禪定。
(註)四念住:四念處(1)身念處,即觀此色身皆是不淨。(2)受念處,觀苦樂等感受悉皆是苦。(3)心念處,觀此識心念念生滅,更無常住。(4)法念處,觀諸法因緣生,無自主自在之性,是為諸法無我。
(註)四正斷:四正勤(1)已生惡令永斷。(2)未生惡令不生。(3)未生善令生。(4)已生善令增長。
(註)四神足:四如意足(1)欲如意足,希慕所修之法能如願滿足。(2)精進如意足,於所修之法,專注一心,無有間雜,而能如願滿足。(3)念如意足,於所修之法,記憶不忘,如願滿足。(4)思惟如意足,心思所修之法,不令忘失,如願滿足。
(註)五根:根,即能生之意,此五根能生一切善法。(1)信根,篤信正道及助道法,則能生出一切無漏禪定解脫。(2)精進根,修於正法,無間無雜。(3)念根,乃於正法記憶不忘。(4)定根,攝心不散,一心寂定,是為定根。(5)慧根,對於諸法觀照明了,是為慧根。
(註)五力:力即力用,能破惡成善。(1)信力,信根增長,能破諸疑惑。(2)精進力,精進根增長,能破身心懈怠。(3)念力,念根增長,能破諸邪念,成就出世正念功德。(4)定力,定根增長,能破諸亂想,發諸禪定。(5)慧力,慧根增長,能遮止三界見思之惑。
(註)七等覺支:七覺分(1)擇法覺分,能揀擇諸法之真偽。(2)精進覺分,修諸道法,無有間雜。(3)喜覺分,契悟真法,心得歡喜。(4)除覺分,能斷除諸見煩惱。(5)捨覺分,能捨離所見念著之境。(6)定覺分,能覺了所發之禪定。(7)念覺分,能思惟所修之道法。
(註)八聖道支:八聖道分,八正道(1)正見,能見真理。(2)正思惟,心無邪念。(3)正語,言無虛妄。(4)正業,住於清淨善業。(5)正命,依法乞食活命。(6)正精進,修諸道行,能無間雜。(7)正念,能專心憶念善法。(8)正定,身心寂靜,正住真空之理。
(註)六界:地(堅固性)、水(濕潤性)、火(溫熱性)、風(移動性)、空(空間)、識(覺知)等六種構成有情眾生身心乃至世界的特性。
例如骨、肉屬地界,血、尿屬水界,體溫屬火界,呼吸、移動屬風界,空隙、空間屬空界,種種心識作用屬識界。
(註)三受:受者領納外境也。境有順違俱非之三,故受有苦樂捨之三:
一、苦受,領納違情之境而起苦惱之感者。
二、樂受,領納順情之境而起適恒之感者。
三、不苦不樂受,又曰捨受,領納不適不順之境而苦樂之感共捨離者。
(註)四空定:又云四無色定,十二門禪中之四禪也。
一、空無邊處定,行人厭患色籠如牢如獄,心欲出離之,捨色想而緣無邊之虛空心,與空無邊相應,故名空無邊定。
二、識無邊處定,行人更厭前外之空,捨其虛空緣內識為心識無邊之解,心與識無邊相應,故名識無邊處定。
三、無所有處定,行人更厭其識,而觀心識無所有,心與無所有相應,故名無所有處定。
四、非想非非想處定,前之識處是有想,無所有處是無想,至此捨前之有想故名非想,捨前之無想,故名非非想。又無麤想,故曰非想,非無細想,故曰非非想。行者於此如痴如醉如眠如暗,無所愛樂,泯然寂絕,清淨無為,謂之非想非非想定。
(註)小大無量想:
入阿毗達磨論上:想句義者:謂能假合相名義解。即於青黃長短等色、螺鼓等聲、沈麝等香、鹹苦等味、堅軟等觸、男女等法、相名義中,假合而解,為尋伺因,故名為想。此隨識別、有六如受。小、大、無量、差別有三。
謂緣少境,故名小想。緣妙高等諸大法境,故名大想。隨空無邊處等,名無量想。
或隨三界,立此三名。集論一卷:何等小想?謂能了欲界想。 何等大想?謂能了色界想。 何等無量想?謂能了空無邊處識無邊處想。


【云何菩薩出世靜慮?謂諸菩薩遠離諸蘊,修習靜慮。遠離諸界,修習靜慮。遠離諸處,修習靜慮。
遠離欲界,修習靜慮。遠離色界,修習靜慮。遠離無色界,修習靜慮。
遠離三律儀,修習靜慮。遠離三解脫,修習靜慮。遠離四念住,修習靜慮。遠離四正斷,修習靜慮。遠離四神足,修習靜慮。遠離五根,修習靜慮。遠離五力,修習靜慮。遠離七等覺支,修習靜慮。遠離八聖道支,修習靜慮。
遠離地界,修習靜慮。遠離水界,修習靜慮。遠離火界,修習靜慮。遠離風界,修習靜慮。遠離空界,修習靜慮。遠離識界,修習靜慮。
遠離樂受,修習靜慮。遠離苦受,修習靜慮。遠離不苦不樂受,修習靜慮。
遠離虛空無邊處,修習靜慮。遠離識無邊處,修習靜慮。遠離無所有處,修習靜慮。遠離非想非非想處,修習靜慮。
遠離此世,修習靜慮。遠離他世,修習靜慮。
遠離小想,修習靜慮。遠離大想,修習靜慮。遠離無量想,修習靜慮。
如是靜慮能發賢聖廣大光明,無漏無取無所依著,是名菩薩出世靜慮大甲冑輪。】



【善男子!若菩薩摩訶薩成此靜慮大甲冑輪,從初發心,一切五欲皆能除斷,得名菩薩摩訶薩也。超勝一切聲聞獨覺,普為一切聲聞獨覺作大福田。一切聲聞獨覺乘等,皆應供養承事守護。

爾時世尊重顯此義而說頌曰:
為捨己重擔,修有所得定,求斷自煩惱,非真智者相。
器(註)有所觀,求解脫修定,取著此彼岸,非利樂有情。
為利樂有情,修定捨重擔,滅一切煩惱,是真智者相。
為潤諸有情,修無依著定,永斷諸有愛,是名大慧者。
為解諸有縛,令住無畏城,修行寂止定,是名摩訶薩。】

(註)器:為器世間之略稱。指有情所依處之山河、大地等之世界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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