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5月7日 星期四

地藏十輪經淺註卷七 有依行品第四之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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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復次,善男子!有諸眾生,稟性暴惡,言辭麁獷,實是愚癡,懷聰明慢,不斷殺生乃至邪見。
於他所得利養恭敬世所稱譽深生嫉妬;常自追求利養恭敬、世所稱譽曾無厭倦。
恒自讚譽
輕毀(註)於他,不自防護身語意業,常樂習行(註)一切惡行;內行(註)磣(註)毒,無有悲愍,無慚無愧,憙觸惱(註)他。】

(註)輕毀:輕慢,輕視。
(註)習行:
1.常行;習慣做。
2.修習:瑜伽三十七卷:「修習者:謂於止舉捨相,正審觀察為先,深心欣樂;修止舉捨。」

(註)內行:內心所慮,所修。
云何內行?答:若行、在此相續,已得不失;是名內行。
云何外行?答:若行、在此相續,或本未得,或得已失。若他相續。若非情數。是名外行。
行:身口意之造作也。又,內心之趣於外境如心行。
大乘義章三本曰:「內心涉境,說名為行。」俱舍論曰:「行名造作。」大乘義章八曰:「起作名行。」
(註)磣:醜惡、難看。物中雜有沙、土等異物。
(註)觸惱:惱亂身心。
觸:冒犯、干犯。
惱:瑜伽八十四卷:又能令愁歎憂苦惱故;說名為惱。


【於諸福田好簡(註)勝劣。於歸我法諸出家人,常樂伺求所有瑕隙,纔得少相未審真虛,即便輕毀,呵罵讁罰。
其心
剛強(註)佷戾迷亂,常憙觸惱諸出家人,不省己過念譏他闕。
雖聞讚歎大乘功德,發意趣求,而心好為諸重惡事,曾未寂靜。
誑惑他故,於大乘法,現自聽聞教他聽聞,現自讀誦教他讀誦。
為自薦舉陵伏他故,於大乘法恭敬讚美。自於大乘諸行境界,不曾修學,未能悟解,而自稱號我是大乘,誘勸他人附己修學,規求名利以自活命。】

(註)簡:挑選
(註)剛強:心性不柔和無法隨順善法。


【譬如破戒惡持律師(註),自犯尸羅樂行惡行,為名利故誘勸他人,令勤修學毘奈耶藏。
如是諂曲虛詐眾生,下賤人身尚當難得,退失善趣二乘涅槃,況得大乘終無是處。當墮惡趣難有出期,諸有智人不應親近。
而無慚愧於大眾中自號大乘,如師子吼,為名利故,誘誑愚癡,令親附己共為朋黨。
譬如有驢披師子皮,而便自謂以為師子;有人遙見謂真師子,及至鳴已皆識是驢,咸共唾言:此非師子,是食不淨,真弊惡驢。種種呵叱皆共捨去。】

(註)持律師:持律者、律師。指通達戒律者。又作持律者、律者,為經師、論師、法師、禪師之對稱。即專門研究、解釋、讀誦律之人。


【我說如是補特伽羅,常樂習行十惡業道,燒滅一切人天種子,尚退聲聞獨覺乘法,況於大乘能成法器!愚癡憍慢自號大乘,誑惑他人招集利養。
譬如癡慢無手足人,欲興戰伐入於大陣,徒設功效終無剋成。
詐號大乘亦復如是,信手戒足無有一全,不自
崖揆(註)所堪行業(註),欲興戰伐煩惱大陣,徒設功效,終無剋成。
我說是人不護三業,專行惡行妄號大乘,實於三乘皆非法器,而欲破壞一切眾生勇健堅牢煩惱大陣,欲皆顯示一切眾生八支聖道,令入無畏涅槃之城,終無是處。】

(註)崖揆:崖:水岸;山險岸;山邊;揆:揆度;度量;
(註)行業:身口意之所作。法華經提婆品曰:「善知眾生諸根行業。」
又善惡之所作,可感苦樂之果報者。無量壽經上曰:「行業果報,不可思議。」


【所以者何?善男子!夫大乘者,受持第一清淨律儀,修行第一微妙善行,具足第一堅固(註)慚愧(註)。深見深畏後世苦果,遠離所有一切惡法,常樂修行一切善法。
慈悲常遍一切有情,恒普為作利益安樂,救濟度脫一切有情所有厄難生死眾苦,不顧自身所有安樂,唯求安樂一切有情,如是名為住大乘者。】

(註)堅固:如樹之根株不能拔者云堅,從他物不變原態者云固。謂心念之不變不動也。法華經曰:「妙光教化今堅固。」
(註)慚愧:慚(梵 hrī)與愧(梵 apatrāpya)之併稱。心所之名。為說一切有部大善地法之一,法相宗善法之一。即羞恥過罪之精神作用。又作有慚有愧。為「無慚無愧」之對稱。
俱舍論卷四對慚、愧舉出二釋,第一釋謂崇敬諸功德及有德者之心為「慚」,怖罪之心為「愧」;
第二釋為有餘師之說,謂自省所造之罪惡而感羞恥之心為「慚」,以自己所造之罪面對他人時引以為恥之心為「愧」,此說即以慚、愧皆為羞恥之心,但由對自己與對他人而分別為二。
相對於慚、愧者,不敬諸功德與有德者,或不自省自造之罪惡而感到羞恥等,此種皆稱無慚(梵 āhrīkya)。又無怖罪之心,或於自造之罪對他人不以為恥,則稱無愧(梵 anapatrāpya)。慚與愧二者能使一切諸行光潔,故稱之為二種白法。


【善男子!有何等相名聲聞乘?
謂諸眾生,常勤精進,安住正念,樂
等引(註)定,離諸諂誑,信知業果,不著五欲,世間八法(註)所不能染,修善勇猛如救頭然(註);常審諦觀諸蘊界處;恒樂安住所有聖種(註)
具此相者名聲聞乘。如是眾生,尚未能成獨覺乘器,況復能成大乘法器?】

(註)等引:梵名三摩呬多Samāhita,譯曰等引。定名也。在定心專注之性曰等引。等謂身心之安和平等也。
「等」是平等,「引」是前後的引續,引發功德,等引是殊勝的定。說到定,梵語名三摩地,簡譯為三昧,意義是「等持」。什麼叫平等﹖原來,一般的心是不平等的,不平衡的;心是散亂的,妄想紛飛。修定是精神集中,繫念一境以息除妄念。但心是不平等的,平常是散亂,要他不散而歸於一,又易於昏沈,什麼都不解了,進一步就是睡眠。如將心提起,心又向上飛揚──掉舉。不是掉舉,就是昏沈;不是偏於這邊,就是偏於那邊。不能保持心的平等安和,就不能得定。學佛而要修定的,要修習到內心平等,不散亂,也不昏沈;不起種種分別,卻又明明白白,這就是平等持心的等持。由於心的定──等持,引起平等的前後延續,引發定中的種種功德,所以名為等引。靜慮(四禪),等至(八定),等持(三三摩地),解脫(八解脫),這些勝定,都名為三摩呬多──等引。

(註)世間八法:佛地經論五卷:世間諸法、略有八種。一、利,二、衰,三、毀,四、譽,五、稱,六、譏,七、苦,八、樂。
得可意事名利。失可意事名衰。不現誹撥名毀。不現讚美名譽。現前讚美名稱。現前誹撥名譏。逼惱身心名苦。適悅身心名樂。
(註)頭然:然即燃,頭上火燃也。急遽宜救者。譬危急。
佛藏經三曰:「勤行精進,如救頭然。」
心地觀經五曰:「精勤修習,未嘗暫捨,如去頂石,如救頭然。」
止觀七曰:「眠不安席,食不甘哺,如救頭然。」
(註)聖種:又生眾聖之行法,名為聖種。
四種能生賢聖的種子:(1)衣服喜足、(2)飲食喜足、(3)臥具喜足、(4)樂斷樂修。也就是知足於衣服、飲食、臥具,樂於斷貪修行。又譯為「四賢聖族」。
以諸弟子捨俗之生具(衣食住),與俗之事業,為求解脫,歸於佛而出家,故法王世尊愍彼而效彼之俗,安立助道之二事也。一生具,二事業,即前三者為助道之生具,後一者為助道之事業也。若能依前之生具作後之事業,則解脫不久。此四法能生眾聖,故名為聖種。
瑜伽十四卷:又有四種,為令解脫速得圓滿,勤修行者,聖解脫欲,勝任持法;為斷四愛,增上力故。謂為衣服、飲食、臥具,少有所求,無作無亂,時無虛度,勤修方便,心離散亂,樂斷煩惱,樂修正道。


【善男子!有何等相名獨覺乘?
謂諸眾生,具上聲聞一切功德,復能於彼五取蘊中,數數安住
隨無常觀(註),數數安住隨生滅觀(註)。普於一切緣生法(註)中,能審諦觀皆是滅法(註)
具此相者名獨覺乘。如是眾生非大乘器。】

(註)隨觀 : anupassati 隨觀 = anu + passati (去看)。「anu-」:有「隨順」、「再次地」、「漸次地」、「從各角度、各層次、各面向」等意思。
「隨觀」是深切地觀察、仔細地觀察的意思。
(註)隨無常觀:坐禪三昧經:觀諸法無常生滅空無吾我。生時諸法空生。滅時諸法空滅。是中無男無女無人無作無受。是名隨無常觀。
無常觀:又作非常觀。觀法之一種。觀一切萬物之變化無有常法,稱為無常觀。此觀法乃入佛門第一要門,古來先聖多以此為發菩提心之根本。
(註)生滅觀:析空觀之異名。即觀有為法剎那生滅之理而破除常見。

(註)滅法:寂滅一切相的道法,是無為法的異名。以其寂滅一切之諸相也。
瑜伽九十五卷:「即此一切、由無常滅,或有已滅,或有向滅,或有當滅,總名滅法。」

(註)緣生法:指依緣而生之現象,或謂其理法。《佛說初分說經》卷下︰「緣生法者,謂一切法從因緣生,從因緣滅。」
《雜阿含經》卷十二︰「云何為因緣法﹖謂此有故彼有,謂緣無明行,緣行識,乃至如是如是純大苦聚集。云何緣生法﹖謂無明、行。若佛出世,若未出世,此法常住,法住法界。彼如來自所覺知成等正覺,為人演說,開示顯發。謂緣無明有行,乃至緣生有老死。(中略)謂緣生故,有老病死憂悲惱苦。此等諸法,法住、法空、法如、法爾,法不離如,法不異如,審諦真實,不顛倒,如是隨順緣起,是名緣生法。謂無明、行、識、名色、六入處、觸、受、愛、取、有、生、老病死憂悲惱苦,是名緣生法。」


【爾時世尊重顯此義而說頌曰:
若真善人剎帝利,乃至真善戌達羅,修
信等(註)十有依輪,於聲聞乘速成器。
求獨覺乘三業淨,具足慚愧怖諸蘊,知過樂靜住空閑,念守諸根心寂定。
善觀緣起修靜慮,諸蘊界處巧能觀,具此十行有依輪,成勝乘器度有海。
修共三乘二乘輪,自求解脫煩惱苦,不度有情不捨習,此人俱非大乘器。
愚癡懈怠根下劣,於二乘法不勤修,定不能具大乘輪,故非大乘廣大器。
愚癡獨一求解脫,劣意下行無慈悲,樂著斷見向惡趣,棄捨正法說非法。
毀謗二乘捨律行,受具足戒號大乘,破亂我法惑眾生,由此人身難復得。
惱亂我法諸賢聖,讁罰被赤袈裟人,呵罵遮奪衣缽等,長時退失人天趣。
是故若欲復人身,不患舌庈而捨命,常樂值遇諸佛者,普應弘護三乘法。
欲得三乘最上乘,應善觀察三乘法,歡喜為他普開示,當得成佛定無疑。
破戒慳嫉懷憍慢,自讚毀他號大乘,捨離此人依智者,定當成佛度三界。
於三乘器隨所宜,慈悲為說三乘法,隨願令滿無慳嫉,當得成佛定無疑。
知蘊界處皆空寂,無所依住譬虛空,說法等攝諸有情,當獲妙覺無邊智。
破戒意樂懷惡心,聞說大乘勝功德,詐號大乘為名利,如弊驢披師子皮。
我今普告一切眾,若欲疾得勝菩提,當善修持十善業,護持我法勿毀壞。
我昔諸餘契經說,應求大覺行大乘,捨離聲聞獨覺乘,為清淨者說斯法。
曾供無量俱胝佛,斷惡勤勞修淨心,我為勸進彼眾生,故說一乘無第二。
今此眾具三乘器,有但堪住聲聞乘,心極憂怖多事業,彼非上妙菩提器。
有癡樂靜住獨覺,彼非上妙菩提器,有堪安住上妙智,故隨所樂說三乘。
具淨功德樂解脫,聞說大乘墮惡趣,如病痰癊教服乳,此增毒害非除疾。
如是非器聲聞乘,聞說大乘心迷亂,便起斷見墜惡趣,故應說法審觀機。】

(譯)這時世尊為了重顯經義而說偈頌:
若有真善刹帝利王,乃至真善戌達羅等人,修持淨信等十有依輪,速能成就為聲聞乘法器。
證求獨覺乘的眾生,身、語、意三業清淨,具足慚愧心,畏懼五陰盛苦,厭惡自身煩惱過患,樂在清淨處修行,守護六根遠離妄想妄念。

善觀緣起生滅勤修禪定,善巧了達諸蘊界處迷執,具足十種有依行輪,能成緣覺勝法器度脫生死有海。
只修行三乘所共的二乘有依行輪,只為解脫自身煩惱,不濟度眾生,無法盡除宿業習氣,這樣的人不是大乘法器。

愚癡怠惰根器低劣的人,不勤修習二乘法,必定無法持馭大乘法輪,所以不是大乘甚深正法的法器。
獨求解脫的愚癡人,知見低劣沒有慈悲心,樂執斷滅偏見,棄捨正法持說非法,必然會淪墮惡趣。

領受具足戒卻不奉持,毀謗二乘法妄稱大乘人,壞亂佛法誑惑眾生,由此惡緣來世人身難再得。
擾亂佛門賢聖僧眾,責罰身著袈裟之人,斥責辱罵遮奪衣缽等罪業,淪墮惡道長時退失人天福報。

若想來生再得人身,不患舌疾不會痛苦而終,常能得遇諸佛菩薩,應當弘揚護持三乘正法。
想要得證三乘中最上大乘法,應當善知三乘法要,歡喜為眾生開示正法,必得成就佛果正覺。

要捨離破戒惡行慳嫉高慢,自讚毀他妄稱大乘的惡人,而去依止善知識,定能成就佛果普度三界眾生。
隨順眾生三乘根機所宜,慈悲示說三乘正法,滿足眾生修行希求,不懷慳嫉心念,必定能成就佛果。

了知蘊界處諸緣都是寂滅無相,如同虛空無所依止,攝受一切眾生平等說法,當能證悟無上正覺妙智。
破戒樂行惡業心懷惡念,聽聞讚嘆大乘殊勝功德,詐稱大乘只為謀求名利,如同陋驢披著獅子皮

我今普告一切眾生,若想速得殊妙菩提正覺,應善修持十善業道,護持佛法切勿毀壞。
我在其他經典曾經開示,應當修行大乘證求正覺,捨離聲聞獨覺二乘法,是為有清淨大乘根機的人而說。

曾經供養無量諸佛世尊,斷除惡念惡行勤修清淨解脫,我為勸進這等眾生,故說大乘是唯一法門沒有第二。
而今此間眾生具有不同三乘根機,有些眾生只能安住於聲聞乘法,心念畏怖諸多業苦,他們不是上妙大乘正覺法器。
也有專愛寂靜能安住獨覺乘的眾生,他們也不是上妙大乘正覺法器,也有能安住上妙福慧的大乘人,所以要隨順眾生根機所宜而來教說三乘法。
具有清淨功德樂修解脫之道眾生,聽聞了大乘法反而會淪墮惡道,就像患有痰疾的人卻教他飲用牛乳,這是在毒害他並非為他治病。
這種適合修行聲聞乘的人並不是大乘法器,聽聞了大乘佛法反而心生迷亂,陷入斷滅偏見撥無因果,造作惡業而淪墜惡道,因此應先觀察眾生根機,為他教說合適的三乘法。

(註)信等:大善地法︰恆與一切善心相應之法。有信、不放逸、輕安、捨、慚、愧、無貪、無瞋、不害、勤之十法。



<< 07-02 經文註釋  >>  懺悔品第五
【爾時世尊說是頌已,於眾會中有無量百千眾生,曾誤聞法,謬生空解(註)撥無因果(註),斷滅善根,往諸惡趣。聞說此經還得正見,即從座起,頂禮佛足,於世尊前,深生慚愧至誠懺悔,合掌恭敬而白佛言:
大德世尊!我等本在聲聞乘中曾種善根,未能成熟聲聞乘器。後復遇聞獨覺乘法,
迷惑(註)不了,便生空見撥無因果。由是因緣,造身語意無量罪業,往諸惡趣。】

(註)空解:著於空理之知解。即空見也。
止觀五下曰:「生一分空解,此是空見法塵,與心相應。」同十上曰:「或作幻本無實,無實故空,空解明利。」

(註)撥無因果:撥者,絕也,除也,除遣為無其事,謂之撥無。撥無因果者,否定因果之道理也,不相信有因果報應的道理。是五見中之邪見也。
楞嚴經九曰:「撥無因果,一向入空。」
廣百論釋五曰:「若無善惡者,苦樂亦無,是則撥無一切因果。」
俱舍論十七曰:「緣何邪見,能斷善根?謂定撥無因果邪見。」慧琳音義七十二曰:「左傳云:撥猶絕也。考聲云:撥卻也除也。」

(註)迷惑:謬於事理云迷,不明事理云惑。
唐華嚴經五曰:「觀佛神通境界無迷惑。」法華經方便品曰:「無智者錯亂,迷惑不受教。」教行信證三末曰:「沈沒於愛欲廣海,迷惑名利之大山。」
瑜伽十三卷:「云何迷惑?謂四顛倒。一、於無常計常顛倒,二、於苦計樂顛倒,三、於不淨計顛倒,四、於無我計顛倒。」


【我等今者於世尊前,聞說此經還得正見,深心慚愧,發露(註)懺悔不敢覆藏,願悉除滅,從今已往永不復作,防護當來(註)所有罪障。
唯願世尊!哀愍攝受,令我等罪皆悉銷滅,於當來世永不更造。
唯願世尊!哀愍濟拔,我等當來惡趣苦報。
我等今者還願受行先所修集聲聞乘行,唯願世尊哀愍教授。】

(註)當來:未來。
(註)發露:顯露表白所犯之過失而無所隱覆。天台四教儀:「如是五逆十惡及餘一切,隨意發露,更不覆藏,畢故不造新;若如是則外障漸除,內觀增明。」


【世尊告曰:善哉!善哉!汝等乃能如是慚愧,發露懺悔。
於我法中,有二種人名無所犯:
一者、
稟性(註)專精,本來不犯;二者、犯已慚愧,發露懺悔。
此二種人於我法中,名為
勇健(註)得清淨者。】

(註)稟性:天賦的品性資質。
(註)勇健:又作勇猛。佛說阿羅漢具德經:「能於眾會中談論師子吼,勇猛長者是。」


【於是世尊隨其所樂,方便為說四聖諦法。
於彼眾中,有得下品忍者,有得中品忍者,有得上品忍者,有得
世間第一法(註)者,有得預流果者,有得一來果者,有得不還果者。
於中復有八萬四千苾芻,諸漏永盡心得解脫,意善清淨成阿羅漢。歡喜禮佛還復本座。】

 (註)三忍:為七賢位之一,四善根位之一。指見道以前之修行,至頂善根成滿時所生之善根。於四諦之理忍可決定,又於此位能忍而不墮惡趣,故稱忍法。可分三品:
下品同其前之頂位,具觀三界四諦之境,具修十六行相;
中品之行相、所緣漸減漸略,乃至僅有二念之作意,思惟欲界苦諦之境;
上品則惟一行一剎那,即單修欲界苦諦之一行相。
(註)世間第一法:世第一法,為有漏世間法中能生最上善根之位,世俗法中之第一,故名世第一法。
此位與上忍位相同,觀修欲界苦諦下之一行相,於次一剎那入見道位而成為聖者。

(註)四果:指聲聞乘的四種果位,即須陀洹果、斯陀含果、阿那含果、阿羅漢果。
初果須陀洹,華譯為入流,意即初入聖人之流;
二果斯陀含,華譯為一來,意即修到此果位者,死後生到天上去做一世天人,再生到我們此世界一次,便不再來欲界受生死了;
三果阿那含,華譯為無還,意即修到此果位者,不再生於欲界;
四果阿羅漢,華譯為無生,意即修到此果位者,解脫生死,不受後有,為聲聞乘的最高果位。


【時眾會中復有五十七百千那庾多眾生,曾誤聞法,謬生空解,撥無因果,斷滅善根,往諸惡趣,聞說此經還得正見。即從座起,頂禮佛足,於世尊前,深生慚愧至誠懺悔,合掌恭敬,而白佛言:
大德世尊!我等本在獨覺乘中曾種善根,未能成熟獨覺乘器。後復遇聞說大乘法,雖生愛樂而不能解。
愚冥(註)疑惑,便生空見撥無因果。由是因緣,造身語意無量罪業。乘此業緣,於無量劫墮諸惡趣,受種種苦楚毒(註)難忍。】

(註)愚冥:愚昧無知
冥:無知之異名。無知有二,一染污無知,二不染污無知。俱舍論一曰:「以諸無知能覆實義及障真見,故為冥。」

 (註)楚毒:痛苦。
宋.蘇軾〈與朱鄂州書〉:「其妻一產四子,楚毒不可堪忍,母子皆斃。」南朝梁.王琰《冥祥記.趙泰》:「所至諸獄,楚毒各殊。」


【我等今者於世尊前,聞說此經還得正見,深心慚愧,發露懺悔,不敢覆藏。願悉除滅,從今已往永不復作,防護當來所有罪障。
唯願世尊!哀愍攝受,令我等罪皆悉銷滅,於當來世永不更造。
唯願世尊!哀愍濟拔,我等當來惡趣苦報。
我等今者還願受行先所修集獨覺乘行,惟願世尊哀愍教授。

世尊告曰:善哉!善哉!汝等乃能如是慚愧、發露懺悔。
於我法中有二種人,名無所犯:一者、稟性專精,本來不犯;
二者、犯已慚愧,發露懺悔。此二種人於我法中,名為勇健得清淨者。
於是世尊隨其所樂,方便為說諸緣起法。令彼一切修緣覺乘,漸次圓滿,皆悉證得
幢相緣定(註),於獨覺乘得不退轉。歡喜禮佛,還復本座。】

(註)幢相緣定:大方廣十輪經譯作:「得光明三昧」。
          緣起.幢相.三昧


【時眾會中復有八十百千那庾多眾生,曾於過去諸佛法中,毀謗佛教下至一頌;由是因緣墮諸惡趣受眾苦報。初復人身生便瘖啞,常患舌「疒今」口不能言。聞說此經還得正見。
即從座起,頂禮佛足,於世尊前深生慚愧,至誠懺悔宿世惡業,合掌恭敬,瞻仰世尊,佛神力故皆悉能語。】



【爾時世尊知而故問。汝等宿世作何惡業?今處眾中口不能語!
彼諸人眾俱時白佛,於中一類作如是言:
大德世尊!我等往昔,於毘鉢尸如來法中,或言毀謗大乘正法、或言毀謗獨覺乘法、或言毀謗聲聞乘法,下至一頌。我等由是惡業障故,九十一劫流轉生死,常處地獄、傍生、餓鬼。瘖啞無舌都不能言,受諸苦毒痛切難忍,始於今世得復人身,而猶瘖啞常患舌「疒今」。蒙佛神力方始能言,復能憶念自過去世所有因緣諸惡業障。】
 

【復有一類作如是言:大德世尊!我等往昔,於尸棄如來法中,或言毀謗大乘正法,各隨本緣如前廣說。
復有一類作如是言:大德世尊!我等往昔,於毘攝浮如來法中,或言毀謗大乘正法,各隨本緣如前廣說。
復有一類作如是言:大德世尊!我等往昔,於羯洛迦孫駄如來法中,或言毀謗大乘正法,各隨本緣如前廣說。
復有一類作如是言:大德世尊!我等往昔,於羯諾迦牟尼如來法中,或言毀謗大乘正法,各隨本緣如前廣說。

復有一類作如是言:大德世尊!我等往昔,於迦葉波如來法中,或言毀謗大乘正法、或言毀謗獨覺乘法、或言毀謗聲聞乘法,下至一頌。
我等由是惡業障故,從爾以來流轉生死,常處地獄、傍生、餓鬼,瘖啞無舌都不能言,受諸苦毒痛切難忍。始於今世得復人身,而猶瘖啞常患舌「疒今」。蒙佛神力方始能言,復能憶念自過去世所有因緣諸惡業障。】 



【我等今者於世尊前,聞說此經獲得正見,深心慚愧,發露懺悔,不敢覆藏。願悉除滅。從今以往永不復作,防護當來所有罪障。
唯願世尊!哀愍攝受,令我等罪皆悉銷滅,於當來世永不更造。
唯願世尊!哀愍濟拔,我等當來惡趣苦報。
唯願世尊!哀愍我等,為說正法。

世尊告曰:善哉!善哉!汝等乃能如是慚愧、發露懺悔。
於我法中有二種人,名無所犯:一者、稟性專精,本來不犯:二者、犯已,慚愧、發露懺悔。此二種人於我法中,名為勇健得清淨者。
於是世尊隨其所樂,方便為說種種正法,各隨所宜皆得利益,歡喜禮佛還復本座。】


【時眾會中復有無量百千聲聞,及無量百千那庾多菩薩,聞說此經,憶昔所造諸惡業障。即從座起,頂禮佛足,於世尊前,深生慚愧至誠懺悔,合掌恭敬,皆白佛言:
大德世尊!我等憶昔曾於無量諸佛法中,或有說言:我等於彼諸佛弟子,或是法器、或非法器,多行忿恨、呵罵毀辱、
譏刺輕誚(註)、種種誹謗隱善揚惡。我等由此惡業障故,經無量劫墮諸惡趣,受諸重苦楚毒難忍。

後得值遇無量諸佛,皆曾親近承事供養。又得值遇無量菩薩摩訶薩眾,亦皆親近承事供養。於一一佛、一一菩薩摩訶薩前,皆深慚愧、發露懺悔諸惡業障。
於一一佛、一一菩薩摩訶薩所,皆得聽受無量法門精勤護持,修學無量難行苦行。由彼業障有餘未盡,令我等輩未能證得安樂涅槃,未能證得三摩地門殊勝功德。】

(註)譏刺輕誚:譏笑諷刺,輕慢責備。譏誚。


【我等今者於世尊前,聞說此經復深慚愧,發露懺悔不敢覆藏,願悉除滅,從今以往永不復作,防護當來所有罪障。
唯願世尊!哀愍攝受,令我等罪皆悉除滅,於當來世永不更造。
唯願世尊!哀愍濟拔,我等當來惡趣苦報。
我等今者承佛威力,願隨所樂速能證得安樂涅槃,或能證得三摩地門殊勝功德。】
 


【復有說言:我等於彼諸佛弟子,或是法器、或非法器,以麁惡言期尅(註)迫愶。我等由此惡業障故,經無量劫墮諸惡趣,應知如前次第廣說。
復有說言:我等於彼諸佛弟子,或是法器、或非法器,打棒傷害。我等由此惡業障故,經無量劫墮諸惡趣,應知如前次第廣說。
復有說言:我等於彼諸佛弟子,或是法器、或非法器,侵奪衣鉢。我等由此惡業障故,經無量劫墮諸惡趣,應知如前次第廣說。
復有說言:我等於彼諸佛弟子,或是法器、或非法器,侵奪種種資生眾具,絕其飲食。我等由此惡業障故,經無量劫墮諸惡趣,應知如前次第廣說。
復有說言:我等於彼無量諸佛出家弟子,或是法器、或非法器,退令還俗,脫其袈裟,課稅役使。我等由此惡業障故,經無量劫墮諸惡趣,應知如前次第廣說。
復有說言:我等於彼無量諸佛出家弟子,或是法器、或非法器,或有罪犯、或無罪犯,枷鎖繫縛,禁閉牢獄。我等由此惡業障故,經無量劫墮諸惡趣,應知如前次第廣說。
復有說言:我等於彼無量諸佛出家弟子,或是法器、或非法器,起輕慢心,種種觸惱令不安樂。我等由此惡業障故,經無量劫受諸重苦,楚毒難忍。】


(註)期尅:忌尅:亦作“ 忌剋 ”。亦作“ 忌刻 ”。謂心存妒忌而欲駕凌于人。亦泛指為人妒忌刻薄。忌尅:上其記反,憎恐也;下苦得反,又應和尚以『期尅』替之上,音其。



【後得值遇無量諸佛,皆曾親近承事供養。又得值遇無量菩薩摩訶薩眾,亦皆親近承事供養。於一一佛、一一菩薩摩訶薩前,皆深慚愧、發露懺悔諸惡業障。
於一一佛、一一菩薩摩訶薩所,皆得聽受無量法門精勤護持,修學無量難行苦行。由彼業障有餘未盡,令我等輩,未能證得安樂涅槃,未能證得三摩地門殊勝功德。

我等今者於世尊前,聞說此經復深慚愧,發露懺悔不敢覆藏,願悉除滅,從今以往永不復作,防護當來所有罪障。
唯願世尊!哀愍攝受,令我等罪皆悉消滅,於當來世永不更造。
唯願世尊!哀愍濟拔,我等當來惡趣苦報。
我等今者承佛神力,願隨所樂,速能證得安樂涅槃,或能證得三摩地門殊勝功德。

於是世尊普告聲聞菩薩眾曰:善哉!善哉!汝等乃能如是慚愧,發露懺悔。
有二種人,名無所犯:一者、稟性專精,本來不犯;二者、犯已慚愧、發露懺悔。
此二種人於我法中,名為勇健得清淨者。】


【又善男子!如是惱亂佛弟子罪,比前所說近無間罪,彼但有名未足稱罪;然此惱亂佛弟子罪,亦過前說五無間罪無量倍數。
所以者何?若諸苾芻毀破禁戒,作諸惡法,猶能示導無量百千俱胝那庾多眾生,善趣涅槃無顛倒路;與諸眾生作大功德,珍寶伏藏如前廣說。況持禁戒修善法者!
以是義故,若有惱亂佛弟子眾諸出家人,當知則為斷三寶種,亦則名為挑壞一切眾生法眼;亦為毀滅我久勤苦所得正法,與諸眾生作大衰損。
是故惱亂佛弟子罪,過前所說五無間罪無量倍數。】

(註)惱亂:
瑜伽八十四卷:又能令愁歎憂苦惱故;說名為惱。
亂:煩雜、不安寧。


【是故汝等今於我前,起至誠心增上慚愧,慇懃懇切發露懺悔往昔所造諸惡業障。我今慈悲攝受汝等,令惡業障漸得消滅。
於此佛土大賢劫中,有千如來出現於世,汝等於彼諸如來前,亦當至誠發露懺悔諸惡業障,防護當來所有罪咎。
於此賢劫千如來中最後如來,名曰盧至如來、應、正等覺、明行圓滿、善逝、世間解、無上丈夫、調御士、天人師、佛、薄伽梵,十號具足。
汝等於彼盧至佛前,亦當至誠發露、懺悔諸惡業障,乃得滅盡無有遺餘。】


【時諸聲聞及菩薩眾俱時白佛:唯然,世尊!我等審當於彼最後盧至佛所獲得正見,離諸邪見,諸惡業障盡滅無餘,解脫一切眾苦惱者。
若令我等於大賢劫,常處無間大地獄中,恒受種種極重苦惱,亦能堪忍。
世尊告曰:善哉!善哉!汝等乃能如是勇猛。汝等由此堅固精進自誓願力,定能於彼盧至佛前,宿世所集諸惡業障皆悉消滅,定能發起
增上(註)信敬,親近供養盧至如來;定能永斷一切煩惱成阿羅漢;或定能證三摩地門殊勝功德。
時諸聲聞及菩薩眾,歡喜禮佛還復本座。】

(註)增上:崇高的、有助益的。
即增勝上進之意,亦即加強力量以助長進展作用,令事物更形強大。據大毘婆沙論卷一載,若依增上心論道,是為素怛纜(經);若依增上戒論道,是為毘奈耶(律);若依增上慧論道,是為阿毘達磨(論)。
唐譯攝大乘論釋卷一載,增上慧者,謂趨證智慧。上記之說皆係就其勢用之增勝進展而言。



<< 07-03 經文註釋  >>
【爾時,世尊告金剛藏菩薩摩訶薩言:善男子!我以佛眼觀諸世間,見未來世此佛土中,有無量無數百千俱胝那庾多,剎帝利旃荼羅、婆羅門旃荼羅、宰官旃荼羅、居士旃荼羅、長者旃荼羅、沙門旃荼羅、茷舍旃荼羅、戍達羅旃荼羅,若男若女,少種善根,雖得人身,而隨惡友起諸邪見,造諸惡行,壞我甚深無上正法,於我所說無有熾然。

滅熾然法、不生信樂:
或於我說與聲聞乘相應正法,誹謗、輕毀、障蔽、隱沒,不令流布。
或於我說與獨覺乘相應正法,誹謗、輕毀、障蔽、隱沒,不令流布。
或於我說與無上乘相應正法,誹謗、輕毀、障蔽、隱沒,不令流布。
或於歸我諸出家人,若是法器若非法器,多行忿恨、呵罵、毀辱、譏刺、輕誚、種種誹謗,隱善揚惡,廣說乃至,起輕慢心種種觸惱。】


【如是諸人非聖法器,自實愚癡,懷聰明慢,從此命終墮三惡趣,受無量種增上猛利難忍苦毒,經於無量百千俱胝那庾多劫難復人身,如前廣說。
善男子!如是眾生,寧處無間大地獄中受諸重苦,不受如是鄙惡人身:憍慢貢高,隨順惡友,造作如是惡不善業,流轉生死,難可濟度。常處生死,受諸苦惱。】



【爾時,會中有無量無數大慧有情,從座而起,頂禮佛足,合掌向佛,悲泣墮淚,而白佛言:
大德世尊!諦觀如是世間眾生,雖皆獲得難得人身,而遠離正信、遠離正願、遠離正意樂、遠離正見、遠離善知識、遠離好時、遠離好處、遠離淨戒、遠離正定、遠離正慧。
如是眾生,雖皆獲得難得人身,而由愚癡憍慢力故,造作如前所說重罪,毀謗世尊所說正法,觸惱世尊出家弟子。
我等今者對世尊前,以至誠心發真誓願:我等從今流轉生死,乃至未得解脫已來,常願不遇如是惡緣,決定不造如是重罪;
終不毀謗諸佛正法,亦不觸惱諸出家人,必不挑壞眾生法眼,亦不斷滅三寶種性。
惟願世尊!哀愍攝受我等所發如是誓願。】


【時眾會中復有無量百千俱胝那庾多聰慧有情,從座而起,頂禮佛足,合掌恭敬,而白佛言:
大德世尊!我等今者對世尊前,以至誠心發真誓願:我等從今流轉生死,乃至未得法忍已來,於其中間,常願不處諸帝王位,常願不處諸宰官位,常願不處諸國師位,常願不處城邑、聚落、鎮邏長位,常願不處諸軍將位,常願不處諸商主位,常願不處一切祠祀寺觀主位,常願不處長者、居士、沙門主位,常願不處諸師長位,常願不處諸家長位,常願不處斷事者位,常願不處乃至一切富貴尊位。
乃至未得法忍已來,我等若處如是諸位,則於佛法名
惡因緣(註),造諸重罪,毀謗諸佛所說正法,觸惱諸佛出家弟子,必當挑壞眾生法眼,亦為斷滅三寶種性,亦為損惱無量有情;由是定當墮無間獄,輪轉惡趣難有出期。
唯願世尊!哀愍攝受我等所發如是誓願。】

(註)惡因緣:
惡:乖理之行。於現在與將來招苦之行也。法界次第上之上曰:「惡是乖理之行,故現在將來,由斯招苦。」大乘義章七曰:「順名為善,違名為惡。」同十二曰:「順理名善。」
因緣:
(一)「因」與「緣」的並稱︰梵語hetu-pra-tyaya。「因」是產生結果的內在直接原因;「緣」是資助因的外在間接條件。依此,因緣又有內因外緣、親因疏緣之稱。一切有為法皆是因緣所生。唯有因,不能生果;唯有緣,亦不能生果。必須因緣和合,方能生果。如「業」為因,「煩惱」為緣,則感迷界之果;「智」為因,「定」為緣,而感悟界之果。「因」恰如穀物的種子,「緣」則如幫助種子成長的雨露水土。種子為親因,藉雨露水土為助緣,如此方能結果實。似此,一切法由因緣而生而滅,稱為因緣生、因緣所生、緣成、緣起等。俱舍家舉六因四緣之說以解析此因緣,所說與唯識家有異。
(二)「因」即「緣」之義︰即產生結果的一切原因總稱為因緣。為四緣(生起認識作用的四種原因──因緣、所緣緣、等無間緣、增上緣)之一。
(三)緣起(prati^tya-samutpa^da)的另一譯名︰即萬象由因、緣而生一定之果的法則。依此法則而生的現象,稱為因緣所生法,通常以無明、老死等十二緣起加以闡示。大乘佛教認為一切現象皆非單獨存在,乃相依相關而發生者,此稱緣起。十二緣起又稱十二因緣。
(四)意指事之由來、起源︰梵語、巴利語作nida^na,音譯作尼陀那,為十二部經之一。係經典中,說經、律之由來的部分。又稱緣起。
(註)損惱:瑜伽。言損惱者:即於諸受、不可樂故。


【爾時,一切諸來大眾,天、龍、藥叉、健達縛、人、非人等,皆從座起,頂禮佛足,悲號感切涕淚交流,合掌恭敬而白佛言:
大德世尊!我等
無始(註)生死已來,愚癡憍慢起諸惡業,或身惡業、或語惡業、或意惡業,自作教他,見聞隨喜。
如是諸罪,今對佛前,皆深慚愧、發露懺悔不敢覆藏,願悉除滅,從今以往永不復作,防護當來所有罪咎。
第二、第三亦如是說。
我等至誠發真誓願:從今乃至生死後際,於其中間,常願不逢諸惡知識,亦願不遇諸惡因緣,設當逢遇願不隨順,決定不造如前所說諸惡罪業,勿令我等長夜受苦。
唯願世尊!哀愍攝受我等所發如是誓願。】

(註)無始:一切世間,若眾生,若法,皆無有始,如今生從前世之因緣而有,前世亦從前世而有,如是展轉推究,故眾生及法之元始不可得,故云無始。
勝鬘寶窟中末曰:「攝論云:無始即是顯因也,若有始則無因,以有始則有初,初則無因,以其無始則是有因。所以明有因者,顯佛法是因緣義。」


<< 07-04 經文註釋  >>

【爾時世尊普告一切諸來大眾:善哉,善哉!汝等乃能於後世苦,深見怖畏發露懺悔。汝等今者,欲度生死深廣瀑流,欲入無畏涅槃之城,發如是願。
諸善男子!有十種法,能令菩薩摩訶薩等,獲得
無罪(註)正路法忍(註)
何等為十?
諸善男子!若諸菩薩摩訶薩等,不著內身、不著外身、不著
內外身(註),不著過去身、不著未來身、不著現在身,名第一法,能令菩薩摩訶薩等,獲得無罪正路法忍。】
 
(註)無罪:瑜伽八十三卷:「言無罪者:謂能攝受自他利故。」
瑜伽九十八卷:「又即淨戒,對治一切犯戒惡故;密護根門所依處故;說名律儀。初善受故;說名圓滿。後善守故;說名清淨。感愛果故;說名為善。

無染污故;說名無罪。
於諸有情,能善隨順慈心定故;說名無害。於沙門性,善隨順故;說名隨順。趣聖所愛澄清性故;名順澄清。終不隨順戒禁取故;名不隨順。與同法者,為同分故;名同色類。於正修習增上心慧,為所依處,隨順轉故;名為順轉。不惱於他,饒益轉故;又正遠離自苦行故;名無熱惱。於所受持,無變悔故;名無燒惱。於諸毀犯,不現行故;如法悔除己所犯故;名無悔惱。如是名為增上戒學所有差別。」

(註)正路法忍:大方廣十輪經譯為:「無著法忍」。
正路:正道
法忍:忍是忍許的意思,也就是對於難相信的道理能堅信不惑。而因為忍許的緣故,終究能離開疑惑,而明白道理,則是法智。因此,忍是因(斷離疑惑),而法則是果(證得道理)。
順印導師:
「不退轉的菩薩,得無生法忍。忍是一種智慧,與忍辱的意思是不同的。此處,可以將這忍字解釋為透徹的「認」知,即能夠將事物在內心中認得清清楚楚,能夠透徹地了解它,這便是忍;所以忍是智慧的別名。能夠證悟一切法不生不滅的智慧,即稱之為「無生法忍」。所以忍所通達的所緣境界,是無生,一切法不生不滅的真理。」
大寶積經卷104:「若其六情。無著無縛無壞無傷。如是菩薩住於法忍。住法忍故。於一切法無所分別。無生不生。無漏不漏。無善不善。無爲不爲。不念世法及出世法。不分別不思惟。是則名爲無生法忍。」

(註)內身外身:智度論四十曰:「眼等五情名為內身,色等五塵名為外身。」
雜集論十卷一:內身者:謂於此身中所有內色處。由自身中眼耳鼻舌身根,內處所攝故,墮有情數故;名內。
外身者:謂外所有外色處。由外色聲香味觸等,外處所攝故;非有情數故;名外。
內外身者:謂內處相應所有外處,根所依止。由己身中眼等五處相應根所依住所有色等外處,墮有情數故;外處所攝故;名內外。又於他身中所有內色處,約處建立,約身建立;說名內外。

(註)五蘊:
瑜伽二十七卷:「謂蘊有五。則色蘊受蘊想蘊行蘊識蘊。
云何色蘊?謂諸所有色,一切皆是四大種及四大種所造。此復若過去,若未來,若現在,若內,若外,若麤,若細,若劣,若勝,若遠,若近,總名色蘊。
云何受蘊?謂或順樂觸為緣諸受,或順苦觸為緣諸受,或順不苦不樂觸為緣諸受。復有六受身。則眼觸所生受,耳鼻舌身意觸所生受。總名受蘊。
云何想蘊?謂有相想,無相想,狹小想,廣大想,無量想,無諸所有無所有處想。復有六想身。則眼觸所生想,耳鼻舌身意觸所生想。總名想蘊。
云何行蘊?謂六思身。則眼觸所生思,耳鼻舌身意觸所生思。復有所餘除受及想諸心法等,總名行蘊。
云何識蘊?謂心意識。復有六識身。則眼識、耳鼻舌身意識。總名識蘊。」


【又善男子!若諸菩薩摩訶薩等,不著內受、不著外受、不著內外受(註),不著過去受、不著未來受、不著現在受,名第二法,能令菩薩摩訶薩等,獲得無罪正路法忍。
又善男子!若諸菩薩摩訶薩等,不著內想、不著外想、不著
內外想(註),不著過去想、不著未來想、不著現在想,名第三法,能令菩薩摩訶薩等,獲得無罪正路法忍。
又善男子!若諸菩薩摩訶薩等,不著內行、不著外行、不著
內外行(註),不著過去行、不著未來行、不著現在行,名第四法,能令菩薩摩訶薩等,獲得無罪正路法忍。
又善男子!若諸菩薩摩訶薩等,不著內識、不著外識、不著
內外識(註),不著過去識、不著未來識、不著現在識,名第五法,能令菩薩摩訶薩等,獲得無罪正路法忍。】
 
(註)內外受:雜集論十卷:內受者:謂因內身所生受。緣眼等處為境界故;依自身生故;名內。
外受者:謂因外身所生受。緣色等處為境界故;依他身生故;名外。
內外受者:謂因內外身所生受,緣自身中外處為境故;緣他身中內處為境故;名內外。
集異門論十一卷:云何內受?答:若受、在此相續,已得不失;是名內受。
云何外受?答:若受、在此相續,或本未得,或得已失。若他相續。是名外受。

云何過去受。答若受已起已等起。已生已等生。已轉已現轉。已聚集已出現。落謝過去盡滅離變。過去性過去類過去世攝。是名過去受。
云何未來受。答若受未已起未已等起。未已生未已等生。未已轉未已現轉。未聚集未出現。未來性未來類未來世攝。是名未來受。
云何現在受。答若受已起已等起。已生已等生。已轉已現轉。聚集出現住未已謝。未已盡滅。未已離變和合現前。現在性現在類現在世攝。是名現在受。

(註)內想外想:
阿毘達磨集異門足論:
「云何內想?答:若想、在此相續,已得不失;是名內想。
云何外想?答:若想、在此相續,或本未得,或得已失。若他相續。是名外想。
云何過去想。答若想已起已等起。已生已等生。已轉已現轉。已聚集已出現。落謝過去盡滅離變。過去性過去類過去世攝。是名過去想。
云何未來想。答若想未已起未已等起。未已生未已等生。未已轉未已現轉。未聚集未出現。未來性未來類未來世攝。是名未來想。
云何現在想。答若想已起已等起。已生已等生。已轉已現轉。聚集出現。住未已謝。未已盡滅。未已離變和合現前。現在性現在類現在世攝。是名現在想。」

(註)內行外行:
阿毘達磨集異門足論:「云何内行。答若行、在此相續。已得不失是名内行。
云何外行。答若行在此相續。或本未得或得已失。若他相續若非情數。是名外行。
云何過去行。答若行已起已等起。已生已等生。已轉已現轉。已聚集已出現。落謝過去盡滅離變。過去性過去類過去世攝。是名過去行。
云何未來行。答若行未已起未已等起。未已生未已等生。未已轉未已現轉。未聚集未出現。未來性未來類未來世攝。是名未來行。
云何現在行。答若行已起已等起。已生已等生。已轉已現轉。聚集出現住未已謝未已盡滅。未已離變和合現前。現在性現在類現在世攝。是名現在行。」

(註)內識外識:
阿毘達磨集異門足論:
云何内識。答若識、在此相續已得不失是名内識。云何外識。答若識在此相續。或本未得或得已失。若他相續是名外識。
云何過去識。答若識已起已等起。已生已等生。已轉已現轉。已聚集已出現。落謝過去盡滅離變。過去性過去類過去世攝。是名過去識。
云何未來識。答若識未已起未已等起。未已生未已等生。未已轉未已現轉。未聚集未出現。未來性未來類未來世攝。是名未來識。
云何現在識。答若識已起已等起。已生已等生。已轉已現轉。聚集出現住未已謝。未已盡滅未已離變和合現前。現在性現在類現在世攝。是名現在識。



【又善男子!若諸菩薩摩訶薩等,不著此世,名第六法,能令菩薩摩訶薩等,獲得無罪正路法忍。
又善男子!若諸菩薩摩訶薩等,不著
他世(註),名第七法,能令菩薩摩訶薩等,獲得無罪正路法忍。
又善男子!若諸菩薩摩訶薩等,不著欲界,名第八法,能令菩薩摩訶薩等,獲得無罪正路法忍。
又善男子!若諸菩薩摩訶薩等,不著色界,名第九法,能令菩薩摩訶薩等,獲得無罪正路法忍。
又善男子!若諸菩薩摩訶薩等,不著無色界,名第十法,能令菩薩摩訶薩等,獲得無罪正路法忍。
諸善男子!是名十法,能令菩薩摩訶薩等,獲得無罪正路法忍。】
 
(註)他世:
1.對於今世而言過去未來也。
2.他方世界,例如天界、地獄。


【世尊為眾說此法時,於眾會中有七十二百千俱胝菩薩摩訶薩,同時證得無生法忍(註)
復有八十四百千那庾多菩薩,證得
隨順法忍(註)
復有無量百千聲聞,乃至永斷一切煩惱,成阿羅漢。
復有百千那庾多眾生,先未發心,今發無上正等覺心,於如來智,住不退地。
復有無量無數眾生,先未發心,於今乃發獨覺乘心。
復有無量無數眾生,先未發心,於今乃發聲聞乘心。】
 
(註)無生法忍:略云無生忍。無生法者,遠離生滅之真如實相理體也,真智安住於此理而不動,謂之無生法忍。於初地或七八九地所得之悟也。
指對無生之法理的認知。即徹底認知空、實相之真理而安住之。亦即對「一切法不生不滅」之理,能夠確切地掌握之謂。此處之「忍」,是「確認」、「確知」之意。
寶積經二十六曰:「無生法忍者,一切諸法無生無滅忍故。」註維摩經一曰:「肇曰:無生忍,同上不起法忍,法忍即慧性耳。見法無生,心智寂滅,堪受不退,故名無生法忍也。」
智度論七十三曰:「無生忍者,乃至微細法不可得,何況大。是名無生。得此無生法,不作不起諸業行,是名得無生法忍。得無生法忍菩薩,是名阿鞞跋致。」

(註)隨順法忍:
隨順:謂隨從他人之意而不拂逆。
法華經卷一序品有供養諸佛、隨順(梵 ānulomikī)行大道、具六波羅密之說。同經卷四「五百弟子受記品」亦說,世尊甚奇特,所為極希有,隨順(梵 anuvartayante)世間若干之種性,以方便知見而為說法,拔出眾生處處之貪著。
法忍:忍是忍許的意思,也就是對於難相信的道理能堅信不惑。而因為忍許的緣故,終究能離開疑惑,而明白道理,則是法智。因此,忍是因(斷離疑惑),而法則是果(證得道理)。
大寶積經:
於一切違順 其心不傾動    常住於平等 名隨順法忍 。   
隨順佛所説 甚深寂靜法    亦不於中證 名隨順法忍 。    
遠離諸過惡 増長於善法    於中無所著 名隨順法忍 。   
説諸法空聲 及一切見聲    二倶無所著 名隨順法忍 。   
無邊佛法聲 種種煩惱聲    不起聲分別 名隨順法忍 。   
於施戒多聞 精進及定慧    如法而修行 名隨順法忍 。 
於施戒多聞 精進及定慧    如法而修行 名隨順法忍 。    
不捨菩提心 平等觀一切    清淨菩提道 名隨順法忍 。    
如來自意語 開示諸佛法    於此無疑惑 名隨順法忍 。

大方廣十輪經譯為:「順忍」
隨順忍:ānulomikī kṣāntiḥ 隨順忍,柔順忍。
柔順忍:
心柔智順,於實相之理不乖角,故云柔順。堪安住於其位地,故云忍。
維摩經法供養品曰:「聞如是法,得柔順忍。」注「肇曰:心柔智順,堪受實相,未及無生,名柔順忍。」
大方廣佛華嚴經卷三七:
「爾時,金剛藏菩薩告解脫月菩薩言:
佛子!菩薩摩訶薩已具足第五地,欲入第六現前地,當觀察十平等法。
何等為十?所謂一切法無相故平等。無體故平等。無生故平等。無成故平等。本來清淨故平等。無戲論故平等。無取捨故平等。寂靜故平等。如幻、如夢、如影、如響、如水中月、如鏡中像、如燄、如化,故平等。有無不二故平等。
菩薩如是觀一切法,自性清淨,隨順無違。得入第六現前地。得明利隨順忍,未得無生法忍。」


【爾時,世尊復告大眾:若諸有情已得法忍,處剎帝利灌頂王位,受用種種勝大財業,及處種種富貴尊位,是我所許,非餘有情。
金剛藏菩薩白佛言:世尊!若諸有情未得法忍,於剎帝利灌頂王位,受用種種勝大財業,及餘種種富貴尊位,定不許處?為亦許耶?
世尊告曰:若諸有情,未得法忍,有能受行十善業道,亦勸眾生令受學者,我亦聽許,處剎帝利灌頂王位,受用種種勝大財業,及餘種種富貴尊位。】
 

【若諸有情,未得法忍,亦不受行十善業道,及勸眾生令勤受學,以強勢力,處剎帝利灌頂王位,受用種種勝大財業,及處種種富貴尊位,名剎帝利旃荼羅王,及餘種種富貴尊位旃荼羅王。
愚癡憍慢、毀壞擾亂我甚深法,滅正法燈斷三寶種。
於我出家諸弟子眾,種種惱亂捶拷刑罰,奪其衣鉢基業財產,退令還俗,課稅役使,繫閉牢獄,乃至斷命。
於我所說微妙法義,誹謗、輕毀、障蔽、隱沒,不令流布,奪窣堵波,及僧祇物。
如是諸人,皆當墜墮無間地獄,受諸劇苦輪轉惡趣,難有出期。】
 


【時金剛藏菩薩復白佛言:世尊!若諸有情,未得法忍,亦不受行十善業道,及勸眾生令勤受學,以強勢力,處剎帝利灌頂王位,受用種種勝大財業,及餘種種富貴尊位。頗有別緣得方便救,令其免墮無間地獄及餘惡趣受諸苦不?
世尊告曰:亦有
別緣(註)得方便救。】

(註)別緣:特别的因緣。
別:另外的,特殊的,其他的。
緣:1.條件(paccayā)。2.依於(paṭicca)。


【謂有眾生處剎帝利灌頂王位,及餘種種富貴尊位,雖復未得成就法忍十善業道,而有信力尊敬三寶,於佛所說三乘相應諸出要法,下至一頌,終不謗毀、障蔽、隱沒、不令流布。
於佛出家諸弟子眾,持戒、破戒、下至無戒剃除鬚髮被袈裟者,皆不惱亂、捶拷、謫罰,侵奪衣鉢、基業、財產,退令還俗、課稅役使、繫閉牢獄、乃至斷命。亦不侵奪窣堵波物及僧祇物。

遮制(註)摧伏諸暴惡人,不令惱亂諸出家眾,不令侵奪三寶財物。
於佛所說三乘相應諸
出要法(註),恭敬聽受,既聽受已,精進修行,法隨法行(註)。於我三乘賢聖弟子,恭敬供養親近承事。
於大乘中,誓願堅固,終無疑難退屈之心;亦常勸導安置眾生,令於大乘信受修學。】

(註)遮制:
遮:阻擋、攔阻。
制:管束、阻止。

(註)出要法:出離法。
出要:出離生死之要道也。
十地義記四本曰:「出要者,謂果為出,因為要道。」行事鈔上一曰:「慕存要道,無染於世。」止觀七曰:「如救頭燃,以求出要。」

(註)法隨法行:
法蘊足論一卷:「云何名為法隨法行?謂彼旋環如理作意,審正觀察深妙義已;便生出離遠離所生五勝善法。謂信、精進、及念、定、慧。彼於自內所生出離遠離所生五勝善法,修習堅住,無間修習,增上加行。如是名為法隨法行。」
法蘊足論二卷:「法隨法行者:謂涅槃名法。八支聖道名隨法。佛弟子眾、於此中行;名法隨法行。又別解脫名法。別解脫律儀名隨法。佛弟子眾、於此中行;名法隨法行。又身律儀語律儀命清淨,名法。受持此法,名隨法。佛弟子眾、於此中行;名法隨法行。」
集異門論六卷:「云何法隨法行?答:如理作意所引出離遠離所生諸勝善法,修習堅住,無間精勤。如是名為法隨法行。」


【此剎帝利旃荼羅王,及餘種種富貴尊位旃荼羅王,過去諸佛皆共聽許,處帝王位,及餘種種富貴尊位。雖復受用種種國土、城邑聚落勝大財業,而得免墮無間地獄及餘惡趣。我亦聽許,處帝王位,及餘種種富貴尊位,雖復受用種種國土、城邑聚落,而得免墮無間地獄及諸惡趣。
若諸有情,欲得懺悔除滅一切諸惡業障令無餘者,於我所說如是法門,當勤修學勿令廢忘。
有能如此現前大眾,慚愧懺悔諸惡業者,先世所造一切惡業,皆得銷滅無有遺餘。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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