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< 06-01 經文註釋 >>
【善男子!汝觀如是剎帝利等無量有情,親近如是破戒惡行非法器僧,退失一切所有善法,乃至當墮無間地獄。
是故欲得上妙生天涅槃樂者,皆應親近、承事、供養勝道沙門,諮稟(註)聽聞(註)三乘要法(註);或求示道、命道沙門。
若無如是三道沙門,當於污道沙門中求,雖復戒壞而有正見、具足意樂(註)及加行(註)者;應往親近,承事、供養,諮稟聽聞三乘要法。不應親近承事供養,加行、意樂、及見(註)壞者。】
(譯)善男子!你看這些刹帝利王等無量眾生,親近了這些破戒惡行、非法器的僧人,退失了一切善法,乃至要淪墮無間地獄。。因此想要證求殊妙生天福報及涅槃大樂的人,都應當親近、侍奉、供養勝道沙門,向他們請益、聽受三乘要法;或向示道沙門及命道沙門請益求法。。
如果沒有勝道、示道、命道三道沙門,則在污道沙門中尋求,雖然破戒,但仍有正知見、具足正法信念及修學用功的僧眾;這樣的僧人,也應當前去親近、侍奉、供養,向他們請益,聽受三乘要法。
但不要去親近、侍奉、供養既破戒,修學用功、信念、知見也都毀壞的污道僧人。
【註】諮稟:請教;稟告。
【註】聽聞:瑜伽卷三十七:「聽聞者:謂於佛語,深生信解;精進聽聞受持讀誦契經等法。」
【註】要法:簡明顯示教法中重要之意義。
【註】加行:就是用自利利他的心,勇猛地修行不退,稱為加行。
瑜伽卷三十七:「加行者:謂為獲得自勝義利,猛利樂欲為所依故;或怖當來墮諸惡趣,或怖現法他所譏毀;於諸學處,常勤護持;無間所作,殷重所作。」
【註】意樂:有二義:
一:欣樂於求法。三藏法數卷二十七:「菩薩修習一切法門皆須作意欣樂也。」
瑜伽三十七卷:「意樂者,謂於諸法正觀察忍、為所依故;於佛善說法毗奈耶,不可引奪。於他所證,深生信解。信有功德為所依故;於三寶所、及於獲得自義利所,深信無動。」
二:梵語 āśaya。意譯為阿世耶、阿奢也。指喜好貪欲之意念。
此字含有休息處、住處、意思、意向等意味,故意譯意樂、意欲、志願。凡心裡所欲之作為,皆稱為意樂。
【註】見:知見。
【彼雖戒壞而無邪見,意樂、加行、見具足(註)故。應詣其所,諮稟聽聞聲聞乘法、獨覺乘法及大乘法,不應輕毀。
於三乘中,隨意所樂,發願精進隨學一乘,於所餘乘不應輕毀(註)。
若於三乘隨輕毀一,下至一頌,不應親近,或與交遊,或共住止,或同事業(註)。若有親近、或與交遊、或共住止、或同事業,俱定當墮無間地獄。】
(譯)這些雖然破戒卻無邪見的污道沙門,正法信念、修學用功、正知正見仍然具足。應當前去拜訪他們,請益聽受聲聞乘法、獨覺乘法和大乘法,不要輕慢詆毀他們。
在三乘法中,隨意所好,發願精進勤修一乘,但對於其他乘法則不應當輕慢詆毀。
如有輕慢詆譭三乘法中任何一乘法,下到輕毀一頌一句的人。都不應當和他親近、交往、同修、或共事。如有親近、交遊、同修、共事這種謗法人等,必定都將淪墮無間地獄。
【註】見具足:擁有正確的知見。
【註】輕毀:輕視、誹謗
【註】事業:
1.治生營生之事。或指工作,作為。
2.應作之事
(1) Work, action, function, operation, activity (karman, prakriyā).
(2) That which should be done.
(3) Activity related to one's livelihood.
【善男子!是故若欲於三乘中隨依一乘,求出生死,欣樂安樂、厭危苦者,應於如來所說正法,或依聲聞乘所說正法,或依獨覺乘所說正法,或依大乘所說正法,普深信敬,勿生謗毀、障蔽、隱沒,下至一頌;
常應恭敬、讀誦、聽聞,應發堅牢正願求證(註)。
謗毀三乘隨一法者,不應共住下至一宿,不應親近諮稟聽法。
若諸有情,隨於三乘毀謗一乘;或復親近謗三乘人諮稟聽受,由此因緣,皆定當墮無間地獄,受大苦惱,難有出期。】
(譯)因此善男子!如果想在三乘法中依止一乘精修,求得出離生死,欣慕安樂,厭惡危苦的人,對於如來所說的種種正法,或是依隨聲聞乘所說正法,或是依隨緣覺乘所說正法,或是依隨大乘所說正法,都應當深深敬信不生分別,不可譭謗、障蔽、隱沒,下到一頌一句也不可譭謗、障蔽、隱沒;
應當時時恭敬,讀誦經典,聽受法義,發起堅定正願,證求正法。
謗毀三乘任何一乘法的人,那怕一晚都不應該與他共處,更不應該去親近,請益聽法。
如果眾生,謗毀了三乘任何一乘法,或是去親近謗毀三乘法的人、向他們請益,受法;由這惡緣,必定都會淪墮無間地獄,遭受大苦惱折磨,難有出期。
【註】求證:
求:尋求。相當的南傳經文作「遍求」。 指希求、冀望之意。欲得樂而追求者,稱為得求;
證:證悟、證果。即一般人所說的開悟或得道。 無漏之正智,能契合於所緣之真理,謂之證。
勝鬘寶窟中末:「緣起相應,名之為證。」
【何以故?善男子!我於過去修菩薩行,精勤求證無上智時,或為求請(註)依聲聞乘所說正法,下至一頌,乃至棄捨自身手足、血肉皮骨、頭目髓腦。
或為求請依獨覺乘所說正法,下至一頌,乃至棄捨自身手足、血肉皮骨、頭目髓腦。
或為求請依於大乘所說正法,下至一頌,乃至棄捨自身手足、血肉皮骨、頭目髓腦。
如是勤苦,於三乘中,下至求得一頌法已,深生歡喜恭敬受持,如說修行時無暫廢。
經無量劫,修行一切難行苦行,乃證究竟無上智果。復為利益安樂有情,宣說開示三乘正法。
以是義故,不應謗毀、障蔽、隱沒,下至一頌;常應恭敬,讀誦聽聞,應發堅牢正願求證。】
(譯)為何如此呢?善男子!如來過去在修行菩薩道,勇猛精進證求無上菩提時,為了懇請求得聲聞乘正法,小到一句一頌,甚至可以捨棄自身手足、血肉皮骨、頭眼腦髓。
或為了懇請求得獨覺乘正法,小到一句一頌,甚至可以捨棄自身手足、血肉皮骨、頭眼腦髓。
或為懇請求得大乘正法,小到一句一頌,甚至可以捨棄自身手足、血肉皮骨、頭眼腦髓。
這樣勤苦修行,在三乘法中,那怕求得一句一偈法義,都會深深歡喜恭敬受持,依法修行從不暫歇。
這樣勤苦修行經過了無量劫,歷經了一切難行苦行,才證得究竟無上佛果。為了要利益安樂眾生,又再宣說開示三乘正法。
因此緣故,不應當去謗毀、障蔽、隱沒,甚至謗毀、障蔽、隱沒一句一頌。應要常常恭敬,讀誦經典、聽受法義,發起堅定正願證求開悟。
【註】求請:祈請。梁高僧傳(求那跋摩傳):「往彼祈請,並致書於跋磨。」
請:懇求。
【善男子!如是三乘出要(註)正法,一切過去、未來、現在過殑伽沙諸佛同說,大威神力共所護持。為欲拔濟一切有情生死大苦,為欲紹隆三寶種姓令不斷絕。
是故於此三乘正法應普信敬,勿生謗毀、障蔽、隱沒。若有謗毀、障蔽、隱沒三乘正法下至一頌,決定當墮無間地獄。】
(譯)善男子!這能出離生死輪迴的三乘正法,是一切過去、未來、現在超過恒河沙數三世諸佛所共同宣說的,是受到諸佛大威神力所共同護持的。是為了拔濟一切眾生度脫生死大苦,是為了延續昌隆三寶傳承而不斷絕。
因此對於三乘正法都要恭敬信受,不可謗毀、障蔽、隱沒。如果有人謗毀、障蔽、隱沒三乘正法,下到謗毀、障蔽、隱沒一句一頌,必定會淪墮無間地獄。
【註】出要:出離;離欲。 與出離同義。要,含有願、要道之意,故世多稱「出離之要道」、「出離生死之要法」等語。
中阿含卷十九梵天請佛經:「此處出要,此出要更無出要過其上,有勝有妙有最者。」
十地經論義記卷七:「出要者,謂果為出,因為要道。」 行事鈔卷上:「慕存出要,無染於世。」
<<06-02 經文註釋>>
【復次,善男子!於未來世此佛土中,有剎帝利旃荼羅、婆羅門旃荼羅、宰官旃荼羅、居士旃荼羅、沙門旃荼羅、長者旃荼羅、茷舍旃荼羅、戍達羅旃荼羅,若男若女,諂曲(註)、愚癡(註)、懷聰明慢(註)。其性兇悖(註),懆厲(註)麁獷(註),不見不畏後世苦果。
好行殺生,乃至邪見;嫉妬慳貪、憎背(註)善友,親近惡友,非是三乘賢聖法器。】
(譯)此外,善男子!在未來世這佛土中,有刹帝利惡王、惡婆羅門、惡宰官、惡居士、惡沙門、惡長者、惡吠舍旃、惡戍達羅或男或女等人,諂媚狡詐,愚癡邪見,自認聰明驕慢高傲。心性兇暴,急躁粗悍,不信也不畏懼後世惡業苦果。
喜好造作殺生,乃至邪見等十不善業;嫉妒慳貪、憎恨背離善知識,而去親近那些不是三乘賢聖法器的惡知識。
【註】諂曲:為欺他而作嬌態,曲順人情也。
無量壽經卷上:「諂曲之心,和顏愛語。」 法華經:「我慢自矜高,諂曲心不實。」
【註】愚癡:無智;無明。簡稱「癡」。
瑜伽卷八十四:「愚癡者:於不實事,妄生增益。」
【註】聰明慢:因為聰明而傲慢自大。
慢:心所(心作用)之一。指對他人心存高傲與自滿。與「憍」類似而不盡相同。
「憍」,謂自恃自己之容貌、血統、學識等優於他人,而生起之自豪心。相對於此,「慢」指妄想自己比他人更為優秀,而欲對他人誇耀之傲慢心。
唯識宗認為「慢」是六種根本煩惱之一,俱舍宗謂其為不定地法之一。可細分為七慢、八慢、九慢等類。
【註】兇悖:兇惡悖逆。悖盆沒反,鄭注禮記:「悖 猶逆也;孔注尚書云:悖 心亂也,古今正字 不順也。」
【註】懆厲:懆:憂慮不安。厲:猛烈。
【註】麁獷:麁:粗,說文正體作麤從三鹿字,書經:「云物不精也;廣雅:大也;鄭玄注禮記:疎也。」
獷:強悍、不馴服。集訓云犬獷惡,不可附近也;
【註】憎背:背憎。背地裏憎恨。
詩·小雅·十月之交:「蹲沓背憎,職競由人。」 鄭玄箋:「背則相憎。」
【或少(註)聽習聲聞乘法,便於諸佛共所護持獨覺乘法、無上乘法,誹謗、毀呰(註)、障蔽、隱沒,不令流布。
或少聽習獨覺乘法,便於諸佛共所護持聲聞乘法、無上乘法,誹謗、毀呰、障蔽、隱沒,不令流布。
或少聽習無上乘法,便於諸佛共所護持聲聞乘法、獨覺乘法,誹謗、毀呰、障蔽、隱沒,不令流布。
為求名利,唱如是言:我是大乘,是大乘黨(註),唯樂聽習、受持大乘,不樂聲聞、獨覺乘法,不樂親近學二乘人。
如是詐稱大乘人等,由自愚癡,憍慢勢力,如是謗毀、障蔽、隱沒三乘正法,不令流布。憎嫉(註)修學三乘法人,誹謗毀辱(註)令無威勢。】
(譯)有些惡人只聽聞了稍微的聲聞乘法,便對諸佛所共同護持的獨覺乘法、無上大乘法,加以誹謗、詆毀、障蔽、隱沒,不讓這二法流通傳布。
或是只聽聞了稍微的獨覺乘法,便對諸佛所共同護持的聲聞乘法、無上大乘法,加以誹謗、詆毀、障蔽、隱沒,不讓這二法流通傳布。
或是只聽聞了稍微的無上大乘法,便對諸佛所共同護持的聲聞乘法、緣覺乘法,加以誹謗、詆毀、障蔽、隱沒,不讓這二法流通傳布。
為了求得名聞利養,誇口宣稱:我是大乘人,是大乘宗派,只喜愛聽聞學習,受持大乘正法,不喜歡聲聞、獨覺二乘法,不歡喜親近修學二乘的人。
這種詐稱是大乘的惡人,由於自己愚癡及傲慢勢力,種種惡行誹謗、詆毀、障蔽、隱沒了三乘正法,不讓三乘法流通傳布。憎恨嫉妒三乘法的修行人,任意去誹謗毀辱,使他們喪失威勢。
【註】少:稍微、略微。
瑜伽卷八十四:「少者:高廣量不相應故。」
【註】毀呰:另作「毀訾」,責備、批評貶抑的意思,「呰」同「訾」,讀作「子」,批評、指責他人的過失。
口毀曰呰。根本律:「毀訾語者,謂於他人為毀辱事。」
【註】黨:朋也,輩也。宗派。
【註】憎嫉:厭惡妒嫉。
【註】毀辱:毀謗侮辱。
【註】誹謗:散布不實言論而損壞他人名譽。
【善男子!一切過去、未來、現在諸佛世尊,及諸菩薩摩訶薩,為欲利樂一切有情,以大悲力(註)護持二事:
一者、為欲紹隆三寶種姓常令不絕,捨俗出家剃除鬚髮被服袈裟。
二者、三乘出要(註),四聖諦等相應正法。
如是二事,唯佛世尊及大菩薩能善護持,非諸聲聞、獨勝覺等,亦非百千那庾多數大梵天王及天帝釋、王四大洲轉輪王等所能護持。】
(譯)善男子!一切過去、未來、現在三世諸佛世尊,及諸菩薩摩訶薩,為了利樂一切眾生,以大慈悲力護持二事:
一者、護持為了延續昌隆三寶傳承不斷絕,而離俗出家剃除鬚髮身穿袈裟的出家人。
二者、護持三乘出離生死法要,四聖諦等相應正法。
這二事,只有佛世尊和大菩薩才能圓滿護持,不是聲聞、獨覺眾等,也不是百千萬億多的大梵天王、帝釋天王、及統領四大洲的轉輪聖王等所能護持。
【註】大悲力:大悲力指大悲心起而廣為說法。
大悲心:菩薩常思拔除一切眾生痛苦的願心。
羅摩伽經.卷中:「善哉!善哉!善來童子,專求大乘,攝取眾生,救護一切眾生,生柔軟心、正直心、深心,求佛法心、起大悲心,向普賢行。」
【註】出要:出離生死之要道也。
十地義記卷四:「出要者,謂果為出,因為要道。」
止觀卷七:「如救頭燃,以求出要。」
【於未來世此佛土中,有剎帝利旃荼羅王,見依我法而得出家,剃除鬚髮被袈裟者,方便(註)伺求(註)所犯過失,以種種緣,呵罵毀辱,或加鞭杖、或閉牢獄、或奪資具、或脫袈裟廢令還俗(註),使作種種居家事業,或橫驅役、或濫擯遣、或斷飲食、或害身命。
彼剎帝利旃荼羅王以己愚癡憍慢勢力,毀辱謫罰諸佛菩薩以大悲力共所護持我諸弟子;誹謗毀滅諸佛菩薩以大悲力共所護持我甚深(註)法;於其三世諸佛菩薩共所護持三乘正法,障蔽隱沒、不令流布。】
(譯)在未來世這佛土中,有刹帝利惡王,見有歸依佛法如法出家,剃除鬚髮穿著袈裟的僧人,就用各種方法來尋求過失,以種種理由去責罵毀辱出家人,或是鞭杖拷打,或是關入牢獄,或是奪走資生用具,或是強令脫去袈裟逼迫還俗,迫使他們操持種種在家事務,或是強橫驅使勞役,或是濫行擯除僧籍,或是斷絕飲食,或是殺害性命。
那刹帝利惡王以自己愚癡及憍慢勢力,毀辱謫罰諸佛菩薩以大悲力所共同護持的如來弟子;誹謗毀滅諸佛菩薩以大悲力所共同護持的如來深妙佛法;障蔽隱沒了三世諸佛菩薩所共同護持的三乘正法,不讓正法流通傳布。
【註】方便:可達成目標的方法;努力。
【註】伺求:窺伺守候而找機會征討。
【註】廢令還俗:逼令還俗、敕令還俗。
還俗:又作歸俗。謂已入僧籍者因心生退墮,或奉官命脫下法服歸還俗家。還俗之因約有三種:(一)自身不欲為僧侶而除去僧籍者,如心生退墮,或因世尊之教誡甚深甚難,學道亦復甚深甚難而退出者。(二)因犯罪而被逐出教團者。(三)奉朝廷之命而還俗者,如北周武帝之滅佛。依照戒律規定,僧尼可以自由捨戒還俗,然比丘尼還俗後則不得再度出家。
此外,亦有謂還俗、歸俗之義有別,以出家人自行歸返俗家生活者,稱為歸俗;出家人犯罪而被逐出教團者,稱為還俗。
【註】甚深:法之幽妙謂之深,深之極謂之甚。
法華經方便品:「諸佛智慧,甚深無量。」又:「成就甚深未曾有法,隨宜所說,意趣難解。」
探玄記卷十一:「超情曰深,深極曰甚。」
【有剎帝利旃荼羅王,乃至茷舍戍達羅等旃荼羅人,若男若女,愚癡憍慢,自號大乘。彼人尚非聲聞、獨覺二乘法器,況是無上大乘法器!
為求利養、恭敬、名譽,誑惑世間愚癡雜類(註),自言我等是大乘人,謗毀如來二乘正法。
如是人等,愚癡、諂曲、憍慢、嫉妬、慳貪因緣,毀我法眼令速隱滅。
彼於三世一切諸佛犯大過罪;亦於三世一切菩薩犯大過罪;又於三世一切聲聞犯大過罪;不久便當支體廢缺,遭遇種種重惡疾病。】
(譯)還有些刹帝利惡王,乃至茷舍戌達羅或男或女等惡人,愚癡驕慢,自稱大乘。這些人尚且連聲聞、獨覺二乘法都無法任持,又豈能成為無上大乘的法器!
為了求得利養、恭敬、名聞,欺騙迷惑世間愚癡眾生,自稱我們是大乘人,藉此來譭謗如來的聲聞、緣覺二乘正法。
由於這些人的愚癡邪見、諂媚狡詐、驕慢嫉妒、吝嗇貪婪,毀壞了佛法知見法眼,使的正法知見隱滅無法流傳。
這些人對三世一切諸佛犯下了大罪過;也對三世一切菩薩犯下了大罪過;也對三世一切聲聞犯下了大罪過;很快就會肢體殘廢,遭受種種重病惡疾折磨。
【註】雜類:泛指眾生,此處指世人。
【彼剎帝利旃荼羅王,乃至茷舍戍達羅等旃荼羅人,若男若女,由造惡業起倒見故,損斷一切所有善根。雖復有時多修施福,於未來世,當生鬼趣、傍生趣中受富樂果(註)。
而彼身中,尚不能起(註)色、無色界下劣善根,況當能種聲聞、獨覺及無上乘,無功用(註)起一切智智善根種子?
又令其舌為病所害,於多日夜結舌不言,受諸苦毒痛切難忍,命終定當生於無間大地獄中。】
(譯)這些刹帝利惡王,乃至茷舍、戌達羅或男或女等惡人,由於顛倒邪見造作惡業緣故,損壞斷滅了一切善根。雖然也做過不少布施功德,在未來世仍會投生餓鬼、畜牲道中,受用一點惡道小富樂。
這些人善根低劣,命終身後尚且無緣投生色界、無色界,又豈能種下聲聞、獨覺及無上大乘,發起無為慧覺、證入佛智的善根種子?
這些惡人誹謗正法,詆譭僧人,口舌因此沾染重病,多日多夜結舌不能言語,遭受各種痛楚難忍苦毒折磨,命終身後必定淪墮無間大地獄中。
【註】富樂果:富裕安樂的果報。 此處或指鬼趣、傍生趣報中之小快樂。
【註】起:取。
瑜伽卷十:「云何起義?謂諸緣和合之所引攝、新新生義。」
【註】無功用:任運自然、不刻意造作、不加上意志的決定,謂之「無功用」。略稱無功。為「有功用」之對稱。
攝大乘論釋卷十四︰「作意名功用,緣三世起,謂我已作、正作、當作,離如此作意名無功用。」又︰「由修因及本願成熟,所作佛事皆自然成,無惓無難故言無功用。」皆將離作意而自然得成佛事稱為無功用。
【是故,如來慈悲憐愍一切真善剎帝利王,乃至真善戍達羅等,若男若女,令得長夜利益安樂,慇懃懇切作如是言:汝等應當於歸我法,剃除鬚髮被片袈裟出家人所,慎勿惱亂、譏呵讁罰。
於我所說三乘正教,慎勿謗毀、障蔽、隱沒。若違我言而故作者,所獲罪報如前廣說。】
(譯)因此,如來慈悲憐憫一切身心俱淨俱善的真善刹帝利王,乃至真善戍達羅或男或女等人,為了使他們在漫漫生死長夜中能得利益安樂,所以殷勤懇切開示:你們對於歸依佛法,剃除鬚髮披著袈裟的出家人,絕對不要去擾亂心神、譏罵責罰。
絕對不要去譭謗、障蔽、隱沒如來所宣說的三乘正法。如有人故意違犯了如來的勸誡,所獲罪報如同前面經文所說。
【所以者何?此歸我法,剃除鬚髮被赤袈裟出家形相,乃是過去、未來、現在諸佛菩薩大悲神力之所護持。
此剃鬚髮被赤袈裟出家威儀,是諸賢聖解脫幢相(註)亦是一切聲聞乘人,受用解脫法味(註)幢相;亦是一切獨覺乘人,受用解脫法味幢相;亦是一切大乘之人,受用解脫法味幢相。
如來所說三乘正法,亦是三世諸佛菩薩大悲神力之所護持,是諸賢聖解脫依止(註);亦是一切聲聞乘人,受用解脫法味依止;亦是一切獨覺乘人,受用解脫法味依止;亦是一切大乘之人,受用解脫法味依止。】
(譯)為何如此呢?這些歸依佛法,剃除鬚髮披紅袈裟的出家形相,是受到過去、未來、現在三世諸佛菩薩的大悲神力所護持。
這剃除鬚髮披紅袈裟的出家威儀,是諸賢聖的解脫莊嚴法相。也是一切聲聞乘人領受解脫法味的莊嚴法相;也是一切獨覺乘人領受解脫法味的莊嚴法相;也是一切大乘人領受解脫法味的莊嚴法相。
如來所說的三乘正法,也是受到三世諸佛菩薩的大悲神力護持,是諸賢聖修行解脫,所要依止的正法;也是一切聲聞乘人領受解脫法味的依止;也是一切緣覺乘人領受解脫法味的依止;也是一切大乘人領受解脫法味的依止。
【註】解脫幢相:解脫幢相衣。又曰解脫幢衣,解脫幢相衣。袈裟之異名。言袈裟為求出離解脫之人之服。
幢:有高勝莊嚴之義。
又作脫闍、寶幢、天幢等。旗的一種,即附有種種絲帛,用以莊嚴佛菩薩及道場的旗幟。幢原用於王者之儀衛,或作為猛將之指揮旗;由於佛為法王,能降伏一切魔軍,故稱佛說法為建法幢,並視幢為莊嚴具,用來讚歎佛菩薩及莊嚴道場。
法華經卷五分別功德品︰「一一諸佛前,寶幢懸勝幡。」
【註】法味:妙法之滋味也。咀嚼妙法而心生快樂,故謂之法味。
華嚴經卷二十五:「法味增益,常得滿足。」
藥師經:「先以淨妙飲食飽足其身,後以法味畢竟安樂。」
往生論:「得一到彼處,受用種種法味樂。」
【註】依止:依賴止住有力有德之處,而不離也。法華經方便品:「若有若無等,依止此諸見。」
【善男子!以是義故,求解脫者應當親近、恭敬供養諸歸我法,剃除鬚髮被赤袈裟出家之人;
應先信敬聲聞乘法,若自聽受教他聽受;若自讀誦教他讀誦;若自書寫教他書寫;若自施與教他施與;若自宣說教他宣說;思惟(註)修行廣令流布。
如是,信敬獨覺乘法,若自聽受教他聽受、若自讀誦教他讀誦、若自書寫教他書寫、若自施與教他施與、若自宣說教他宣說,思惟修行廣令流布。
如是,信敬於大乘法,若自聽受教他聽受、若自讀誦教他讀誦、若自書寫教他書寫、若自施與教他施與、若自宣說教他宣說。思惟修行廣令流布。】
(譯)善男子!由於這種種道理,尋求生死解脫的人,應當要親近恭敬供養歸依佛法、剃除鬚髮穿紅袈裟的出家僧人。
應先恭敬信受聲聞乘法,如果自己聽信受持,也要教他人聽信受持;如果自己讀誦了經典,也要教他人讀誦;如果自己能書寫經典要義,也要教他人書寫;如果自己施行了布施供養,也要教他人布施;如果自己能宣說法義,也要教他人宣說法義,思惟法要修行實踐,使聲聞乘法廣布流傳。
也同樣恭敬信受獨覺乘法,如果自己聽信受持,也要教他人聽信受持;如果自己讀誦了經典,也要教他人讀誦;如果自己能書寫經典要義,也要教他人書寫;如果自己施行了布施供養,也要教他人布施;如果自己能宣說法義,也要教他人宣說法義,思惟法要修行實踐,使獨覺乘法廣布流傳。
也同樣恭敬信受大乘法,如果自己聽信受持,也要教他人聽信受持;如果自己讀誦了經典,也要教他人讀誦;如果自己能書寫經典要義,也要教他人書寫;如果自己施行了布施供養,也要教他人布施;如果自己能宣說法義,也要教他人宣說法義,思惟法要修行實踐,使大乘法廣布流傳。
【註】思惟:思量所對之境而分別之。又特指禪修的思惟,增一阿含經「思惟七覺意」中的用法。
瑜伽卷三十七:「思惟者:謂居遠離,樂思惟法,推度其義,解了決定。」
瑜伽卷八十三:「言思惟者,隨所受持究竟法義,審諦觀察。」
瑜伽卷八十三:「現量為依而起尋求,說名思惟。」
【若非器者,不應自聽勿教他聽,乃至廣說。
又應遠離一切惡法,應捨惡友,應親善友,應勤修習六到彼岸,應數懺悔一切惡業,應隨所宜勤發正願(註)。
若能如是斯有是處,現身得成聲聞乘器、或獨覺乘種子不退、或復大乘種子不退。是故三乘皆應修學,不應憍傲妄號大乘,謗毀聲聞、獨覺乘法。
我先唯為大乘法器堅修行者,說如是言:唯修大乘能得究竟。
是故今昔說不相違。】
(譯)如果遇到破戒的非法器僧,自己不應去聽受,也不要教他人聽受,乃至種種如前面經文所廣說過。
又應遠離一切惡行惡法,應遠離惡知識,應親近善知識,應精勤修行布施、持戒、忍辱、精進、禪定、智慧六波羅蜜,應常常懺悔所作一切惡業,應隨順自己合宜因緣,勤發正願。
如果能夠這樣修行,因緣和合,或者今世可以成就為任持聲聞乘的法器僧,或成就緣覺乘種子而不退墮,或成就大乘種子而不退墮。因此三乘都應當修學,不應該驕傲妄稱大乘,而去譭謗聲聞、緣覺乘法。
我先前說,唯有修行大乘才能得到究竟涅槃,是為了勸勉具足大乘根機,能任持大乘佛法的堅定修行人。
所以現在所說的修學三乘,與之前所說的唯修大乘並沒有矛盾。
【註】正願:
瑜伽卷四十五:「云何菩薩所修正願?當知此願、略有五種。一者、發心願。二者、受生願。三者、所行願。四者、正願。五者、大願。」
「若諸菩薩、於其無上正等菩提,最初發心;是名發心願。
若諸菩薩、願於當來、往生隨順饒益有情諸善趣中;是名受生願。
若諸菩薩、願能無倒思擇諸法;願於境界,修無量等殊勝善法;是名所行願。
若諸菩薩、願於當來、攝受一切菩薩善法;攝受一切所有功德;若總、若別、所有正願;是名正願。
菩薩大願,當知即從正願所出。此復十種。若諸菩薩、願於當來、以一切種上妙供具,供養無量無邊如來;當知是名第一大願。若諸菩薩、願於當來、攝受防護諸佛世尊所有正法;傳持法眼,令無斷壞。當知是名第二正願。若諸菩薩、願於當來、從睹史多天宮降下,如前乃至入大涅槃。當知是名第三大願。若諸菩薩、願於當來、行一切種菩薩正行;當知是名第四大願。若諸菩薩、願於當來,普能成熟一切有情;當知是名第五大願。若諸菩薩、願於當來、一切世界,皆能示現;當知是名第六大願。若諸菩薩、願於當來、普能淨修一切佛土;當知是名第七大願。若諸菩薩、願於當來、一切菩薩,皆同一種意樂加行,趣入大乘;當知是名第八大願。若諸菩薩、願於當來、所有一切無倒加行,皆不唐捐;當知是名第九大願。若諸菩薩、願於當來、速證無上正等菩提;當知是名第十大願。」
【爾時世尊重顯此義而說頌曰:
對諸大眾前,金剛藏問我,云何勸供養,破戒惡苾芻。
失杜多功德,癡惡見所持,非法器污道,而不聽讁罰。
復說從彼聞,三乘微妙法,真解脫良藥,趣寂靜涅槃。
何故餘經言,一大乘解脫,遮學二乘法,今復說三乘?
哀愍諸有情,令捨邪惡業,得利益安樂,願為說除疑。
為益剎帝利,乃至戌達羅,不聽惱苾芻,恐彼染大罪。
剃髮被袈裟,諸佛法幢相,諸佛等護持,解脫道之眼。
雖破諸律儀,非永遮解脫,能捨諸惡見,當速趣涅槃。
如腐敗良藥,猶能療眾病,如是破律儀,亦能滅他苦。
不聽彼苾芻,在布薩羯磨,許為他說法,俱獲福無疑。
若歸敬三寶,稱我為大師,能棄捨眾惡,勝諸外道眾。
如墮羅剎渚,商眾悉驚惶,各執獸一毛(註),渡海得免難。
如是破戒者,離諸惡邪見,由一信為因,脫煩惱羅剎。
由護解脫相,諸佛等護持,不惱破戒僧,能離諸重惡。
諸樂多福人,欣求真解脫,等護器非器,證解脫無難。
癡慢號大乘,彼無有智力,尚迷二乘法,況能解大乘。
譬如闕壞眼,不能見眾色,如是闕壞信,不能解大乘。
無力飲池河,詎能吞大海,不習二乘法。何能學大乘。
先信二乘法,方能信大乘,無信誦大乘,空言無所益。
內真懷斷見,妄自號大乘,不護三業罪,壞亂我正法。
彼人命終後,定墮無間獄,故應觀機說,勿為非器者。
憍傲無慈悲,暴惡志下劣,智者應當知,是壞斷見者。
非聲聞緣覺,亦非大乘器,諂毀謗諸佛,必墮無間獄。
持戒樂喧鬧(註),慳法畏苦惡,智者應當了,是名聲聞乘。
樂施觀生滅,常欣獨靜處,智者應當了,是名獨覺乘。
具足諸善根,守護慈悲本,常樂攝利物(註),是名為大乘。
捨身命護戒,不惱害眾生,精進求空法,應知是大乘。
心堪忍諸法,善言無祕吝,於法常欣樂,應知是大乘。
法器非法器,利樂心平等,不染諸世法,應知是大乘。
是故有智者,普敬說三乘,不惱我僧徒,速成無上覺。】
(譯)這時世尊為重顯經義宣說了偈頌:
在法會大眾前,金剛藏菩薩請問如來,為何要勸眾生,供養破戒惡行比丘?
破戒惡行比丘已退失了清淨功德,執持著愚痴惡見,這樣的非法器污道僧人,為何不許世人隨意責罰?
又說從法會中聽聞,三乘都是殊妙法門,同為解脫生死的良藥,能引領眾生證得寂靜涅槃。
為何其他大乘經典都只稱揚,大乘法門的究竟解脫法,遮止眾生修學二乘,現在卻又同說三乘都是修行要法?
如來憫恤諸眾生,讓眾生能捨棄惡見惡行,遠離惡業果報,得到利益安樂,因此解說來開示他的疑惑。
為了利益剎帝利乃至首陀等眾生,如來不允許世人惱害擾亂出家比丘,唯恐眾生犯下大罪業淪墮惡道。
剃除鬚髮身著袈裟的威儀,是恒沙諸佛的莊嚴解脫相,受到諸佛菩薩的共同護持,由此僧寶起,能徹見一切解脫真法。
破戒比丘雖然毀壞戒律,但不是永斷了解脫之道,如果能夠慚愧懺悔捨除惡見,仍能快速證得清淨涅槃。
譬如破損碎裂的藥材,仍然具有治病療效,破戒比丘也是如此,雖然仍能傳法濟度眾生滅除煩惱。
破戒比丘依律治罰不得參與,僧團布薩羯磨等等法事,但允許仍為眾生講經說法,說法及聽受的兩者都能得到利益。
如果破戒比丘仍能禮敬三寶,尊敬我為導師,能棄捨一切惡知惡見,功德威嚴勝過所有外道。
譬如海外航行遇難漂流到了羅刹島,眾人都感到驚惶恐懼,但只要能抓住飛天天馬的一束毛,就能隨天馬飛渡大海免遭災厄。
破戒比丘也是如此,能捨離所有的惡知邪見,以這一心正信的善因緣,便能解脫如在羅刹島所受到種種驚惶煩惱。
因此守護身著袈裟的出家人,這受到恒沙諸佛所護持莊嚴解脫威儀,也不輕毀損惱破戒比丘,就能遠離種種惡業得到善果福報。
受到喜樂福報的人,想要求得究竟解脫,那麼無論法器僧或非法器僧都能同樣護持,要證悟解脫並不困難。
愚痴驕慢的惡人自稱為大乘,這些人福智低劣,尚且連二乘法都無法通達,又豈能圓滿解悟無上大乘。
譬如眼壞盲目的人,無法看見種種色彩,缺壞了正信正念的人,同樣無法解悟大乘正法。
河流池水都無法遍飲,又豈能盡吞整個大海洋,二乘的基本法要都無法通解,又如何能修學無上大乘法。
要先敬信聲聞緣覺二乘法,才能信持無上大乘法,正信不足就去誦習大乘,只會妄說空論對修行毫無助益。
心懷斷見空論等等邪見,就妄自號稱是大乘人,不守護身口意三業造作惡業,壞亂了如來佛道正法。
此人命終身後,必定淪墮無間獄,所以應察觀眾生根機而說法,不要為無受法能力的人說法。
心性驕傲無慈無悲,品格暴惡低劣,智者應當要知道,這是是知見斷壞的人。
這種人不是聲聞緣覺二乘法器,也不是大乘法器,諂曲妄論謗譭諸佛正法,必當淪墮無間地獄。
嚴謹持戒喜好修行涅槃解脫,慳惜傳法畏懼生死苦惡,智者應當了知,這是二乘法中的聲聞乘。
樂行布施善觀緣起生滅,也愛獨處寂靜處修行,智者應當了知,這是二乘法中的獨覺乘。
具足種種善根,本心慈悲善良,常常利樂攝受眾生,這就是大乘人。
護持戒法寧捨身命也不吝惜,從不會惱害禍亂眾生,勇猛精進修悟性空真法,應知這就是大乘人。
心念寬大能包容一切法,善說廣傳所得法要無所吝惜,時時歡喜修習正法,應知這就是大乘人。
無論是法器或非法器眾生,都能心無分別平等利樂,不染執於世間有為諸法,應知這就是大乘人。
因此有智慧的人,都應當同樣敬信與宣說三乘法,不惱害擾亂佛門僧眾,能速證無上正等正覺。
【註】各執獸一毛:
西域記卷十一:「昔有大商主雲僧伽,其子名僧伽羅。率五百商人入海采寶,為風波飄流至一羅剎女國。羅剎女來迎之,誘入鐵城中。後悟其為鬼女,一心祈禱,感一天馬,五百商人皆乘之免危難。羅剎女知誘惑不成,凌空至僧伽羅家,呈媚哀請。僧伽羅怒,拔劍欲斬之。羅剎女去而訴之於王。王惑其美色,使內侍。僧伽羅諫,不聽。已而羅剎女殺王,持其尸還本處。國人立僧伽羅為王。僧伽羅立為王,率兵至海島,悉殺鬼女,遂有其國。仍以王名為國號,謂為僧伽羅國。」即今之錫蘭國也。
【註】喧鬧:凡夫以有聲為喧鬧,無聲為寂靜;二乘以生死為喧鬧,以涅槃為寂靜;菩薩以二邊為喧鬧;以中道為寂靜。
地藏十輪經是大乘經典,以大乘眼光看聲聞乘的寂靜,或也是一種”不中道”的喧鬧。
【註】利物:利益眾生也。指一切眾生為物。西方要訣:「末法萬年,餘經悉滅。彌陀一教,利物偏增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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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復次,善男子!若有真善(註)剎帝利、真善婆羅門、真善宰官、真善居士、真善長者、真善沙門、真善茷舍、真善戍達羅,若男若女,成就十種有依行輪,於現身中速能種殖聲聞乘種令不退失;或於現身成聲聞乘諸聖法器,非獨覺乘、大乘聖器。
何等為十?
一者、具足淨信,信有一切善惡業果。
二者、具足慚愧,遠離一切惡友、惡見。
三者、安住律儀(註),遠離殺生乃至飲酒。
四者、安住慈心,遠離一切瞋恚忿惱。
五者、安住悲心,救拔一切羸弱有情。
六者、安住喜心,遠離一切語四惡業。
七者、安住捨心,遠離一切慳貪嫉妬。
八者、具正歸依,遠離一切妄執吉凶,終不歸依邪神外道。
九者、具足精進,堅固勇猛修諸善法。
十者、常樂寂靜(註),思求法義,歡悅無倦。】
(譯)此外,善男子!如有身心俱淨俱善的真善刹帝利王、真善婆羅門、真善宰官、真善居士、真善長者、真善沙門、真善吠舍、真善戌陀羅或男或女等人,成就了十種有依行輪,在現世中能快速種下聲聞乘種子不會退失;或在現世中成為聲聞乘法器僧,成就聲聞乘各聖果,但還不足以成就為獨覺乘及大乘的正道法器。
是那十種呢?
一者、具足清淨信心,相信一切善惡因果。
二者、具足慚愧心,遠離一切惡知識、惡知見。
三者、持守戒律,遠離殺生,乃至飲酒等戒律。
四者、安住慈愛心,遠離一切瞋恨惱怒。
五者、安住悲憫心,救助一切危弱苦厄眾生。
六者、安住喜心,見人離苦心生慶悅,遠離妄語、惡口、兩舌、綺語等四惡口業。
七者、安住捨心,捨離怨親差別而平等利益,遠離一切慳貪嫉妒。
八者、依止佛法僧正心歸依,遠離一切妄執吉凶迷信,絕不歸依邪神外道。
九者、具足精進,堅定信心,勇猛精進勤修善法。
十者、常好寂靜,如理思惟,斷絕妄想,歡悅不倦。
【註】真善:善之善者曰真善。善心善行皆俱。
真: 相對於假、俗、偽等義而言。最究竟者,稱為真;假則為方便、一時之義。
例如佛身分為真身與應身,相對於應化身者即稱真身;又如法門分為真諦與俗諦,相對於世俗諦者即稱真諦;此外,真假與權實亦為同義語。或謂俗即指「覆蔽真」之事物,偽指「虛妄離真而似真」之事物。
善: 指其性安穩,能順益此世及他世的白淨法,與「善業」相通。有時則指善業之性質,有「道德的、正確的」意涵。
此善性,與不善、無記(非善亦非不善)合稱三性。
大毗婆沙論卷五十一︰「若法巧便所持,能招愛果,性安隱故名善。」
成唯識論卷五︰「能為此世、他世順益,故名為善。」
此等皆顯示,善不僅性安隱,且能招可愛果,順益此世及他世。
【註】安住:斂攝散亂、失念之心。
雜集論卷十:「安住者:或時失念,於外馳散;尋復斂攝故。」
瑜伽卷三十:「云何安住?謂若此心,雖復如是內住等住;然由失念,於外散亂。復還攝錄,安置內境。故名安住。」
瑜伽卷七十八:「安住者:謂或安立補特伽羅;或復安立諸法遍計所執自性;或復安立一向,分別,反問,置記;或復安立隱密,顯了,記別差別。」
【註】律儀:遵守法則;約束舉止。相當的南傳經文作「自制」。
律者法律,儀者儀則,所制之法律,以防遏過非,惡律儀以防遏善事。因而立身之儀則也。通於善惡。善律儀者,
大乘義章卷十:「言律儀者,制惡之法,說名為律。行依律戒,故號律義。又復內調亦為律,外應真則,目之為儀。」
行事鈔資持記:「通禁制止名律,造作有相名儀。」
【註】寂靜:離煩惱曰寂,絕苦患云靜,即涅槃之理也。
寂滅無相、寂止凝住之意。在佛典中,此詞有兩種不同的用法。一指解脫境界,另一指禪定或修行過程的心理狀態。
(一)謂涅槃之寂滅無相︰是解脫境界的描述。
法蘊足論卷三︰「滅為寂靜。」
佛性論卷三︰「寂靜相者,自性清淨,諸惑本來無生。見此二空,名寂靜相。(中略)無生故說寂,無滅故說靜。」此即以「寂靜」一詞形容涅槃之境界遠離諸苦,湛然常住,無生無滅。
(二)謂心凝住一處之平等安靜狀態︰
顯揚聖教論卷十三︰「寂靜者,謂善能守護諸根門等,及能永拔煩惱習氣。」
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十︰「寂靜者,於擾動、心散亂、惡覺、隨煩惱中,深見過患,攝伏其心,令不流散故。」
六門教授習定論︰「於此喜愛,以無愛心對治,生時,無所愛樂,其心安靜,名寂靜住。」
【善男子!若有真善剎帝利王,乃至真善戍達羅等,若男若女,成此十種有依行輪,於現身中速能種殖聲聞乘種令不退失,或於現身證聲聞乘所有聖法,成聲聞乘諸聖法器。非證獨覺大乘聖法,非成獨覺大乘聖器。
應知此中獨覺、大乘皆如是說。
善男子!如是十種有依行輪,一切聲聞、獨覺、菩薩、諸佛如來,皆同共有。】
(譯)善男子,如果有身心俱淨俱善的真善刹帝利王,乃至真善戍達羅或男或女等人,成就了這十種有依行輪,在現世中能快速種下聲聞乘善種不會退轉,或在現世中能證悟聲聞乘所有正法,成就為聲聞乘種種正果法器。但仍不足以證悟獨覺乘及大乘正法,仍不足以成就為能任持獨覺乘法及大乘法的正法器。
但要知道,這十種有依行輪,在獨覺乘與大乘法也同樣要修持奉行。
善男子!這十種有依行輪,是一切聲聞、緣覺、菩薩、諸佛如來等四聖共同受持奉行的。
【善男子!復有十種有依行輪,不共聲聞,唯與獨覺、菩薩、如來皆同共有。
若有真善剎帝利王,乃至真善戍達羅等,若男若女,成此十種有依行輪,於現身中速能種殖獨覺乘種令不退失,或於現身證獨覺乘所有聖法,成獨覺乘諸聖法器。
何等為十?
一者、修行清淨身、語、意業。
二者、具足慚愧,厭患(註)自身。
三者、於五取蘊(註),深生怖畏。
四者、見生死河,極為難渡。
五者、常樂寂靜,離諸憒閙。
六者、樂阿練若,不譏他失。
七者、守護諸根,心常寂定(註)。
八者、善觀(註)緣起(註),審察因果。
九者、常樂勤修等持、靜慮。
十者、於集起法(註),能善除滅。】
(譯)善男子!還有十種有依行輪,不是聲聞乘所奉持,只有獨覺、菩薩、諸佛如來等共同受持奉行。
如果有身心俱淨俱善的真善刹帝利王,乃至真善戍達羅或男或女等人,成就這十種有依行輪,在現世身中,能快速種下獨覺乘聖種不會退失;或在現世中證悟獨覺乘所有正法,成就為能任持獨覺乘正法的法器。
是那十種呢?
一者、修行清淨身、語、意十善業道。
二者、具足慚愧心念,厭惡自身煩惱雜染種種過患。
三者、深生怖畏,五蘊執取種種煩惱。
四者、了知生死大河,流轉不絕,極為難渡。
五者、常好絕離煩惱苦患,遠離種種世俗憒鬧。
六者、樂在清淨處修行,不譏嘲他人過失。
七者、守護六根不放逸,心常遠離妄想妄念。
八者、善知諸法緣起,了達因果業報。
九者、常樂勤修禪定、止觀,成就定慧。
十者、善能收攝心念,滅除心識煩惱。
【註】厭患:厭惡其過患。
【註】五取蘊:指由煩惱而生,或生煩惱的有漏五蘊。所謂五蘊通於有漏、無漏,囊括有為法的全部。
「取」是煩惱的異名,故由取而生,或生取的五蘊(即五取蘊)不攝無漏有為之法。
雜阿含經卷三︰「有五受陰,謂色受陰、受想行識受陰。愚癡無聞凡夫無慧無明,於五受陰生我見繫著,使心繫著而生貪欲。」
大毗婆沙論卷七十五︰「問︰色取蘊云何﹖答︰若色有漏有取,彼色在過去、未來、現在,或起欲,或起貪,或起瞋,或起癡,或起怖,或復隨起一心所隨煩惱,是名色取蘊。」受、想、行、識亦如是廣作分別。
【註】寂定:離妄心妄想云寂定。
無量壽經:「廣普寂定深入菩薩法藏。」淨影疏:「一切法中不起妄想名廣寂定。」
又於密教,指寂靜清涼之三昧。大日經疏卷四:「於北方觀不動佛,作離熱清涼住於寂定之相。」
【註】善觀:善於觀察(而能學習或分辨)。
【註】緣起:一切諸法(有為法),皆因種種條件(即因緣)和合而成立,此理稱為緣起。
即任何事物皆因各種條件之互相依存而有變化(無常),為佛陀對於現象界各種生起消滅之原因、條件,所證悟之法則,
如阿含經典多處所闡明之十二支緣起,謂「無明」為「行」之緣,「行」為「識」之緣,乃至「生」為「老死」之緣,「此有故彼有,此起故彼起」,以明示生死相續之理,同時亦由「此無則彼無,此滅則彼滅」之理,斷除無明,以證涅槃。此緣起之理乃佛陀成道之證悟,為佛教之基本原理。
蓋佛陀對印度諸外道所主張「個我」及諸法具有實在之自性等論點,均予否定之,而謂萬有皆係相互依存,非有獨立之自性,以此解釋世界、社會、人生及各種精神現象產生之根源,建立特殊之人生觀與世界觀,成為佛教異於其他宗教、哲學、思想之最大特徵。
【註】集起法:心謂集起。法謂軌持。 軌者軌範,使人生起領解心,持者維持,維持其體而不混亂其他的個體。
集起:因緣(條件)聚集而生起。相當的南傳經文作「生起」。
梵語質多Citta,此譯曰心,阿賴耶識之名也。一切現行法於此識薰其種子之義為集,由此識生一切現行法之義為起。
【善男子!若有真善剎帝利王,乃至真善戍達羅等,若男若女,成此十種有依行輪,於現身中速能種殖獨覺乘種令不退失,或於現身證獨覺乘所有聖法,成獨覺乘諸聖法器。
善男子!是名一切聲聞、獨覺有依行輪。
一切聲聞及諸獨覺依止此輪,速能超渡三有(註)大海,速能趣入般涅槃城。】
(譯)善男子!如果有身心俱淨俱善的真善刹帝利王,乃至真善戍達羅或男或女等人,成就這十種有依行輪,在現世身中,能快速種下獨覺乘聖種不會退失,或在現世中證悟獨覺乘所有正法,成就為能任持獨覺乘法的正法器。
善男子!這就是一切聲聞、獨覺乘的有依行輪。
一切聲聞及獨覺乘眾,依止這有依行輪,能快速超渡欲界、色界、無色界等三界生死流轉大海,快速證入涅槃解脫大城。
【註】三有:「有」是存在的意思。三界之異名也。生死之境界,有因有果謂之有。
三有者,三界之生死也。一欲有。欲界之生死也。二色有。色界之生死也。三無色有。無色界之生死也。
新譯仁王經:「三有業果,一切皆空。」
頌疏界品卷一:「名三有者,欲有、色有、無色有。」遁麟記卷一:「言三有者,即三界之異名。」
【善男子!有依行輪,是何句義?
言有依者,名有執取、有我所依、有所攝受、有所繫屬。
行謂蘊行、界行、處行、有繫屬(註)行。
輪(註)謂教授、教誡之輪;
如轉輪王所乘車輪、或首行輪。
如是一切聲聞、獨覺,依止此輪求涅槃道,故此二種非大乘器。
所以者何?由彼依止下劣行故,非大乘器。】
(譯)善男子!所謂有依行輪,是什麼含義呢?
所謂有依,就是有所取著,有所依止,有所攝受,有所期盼。
行就是蘊行有所取著、界行有所依止、處行有所攝受、修行有所希盼。
所謂輪,就是法輪,諸佛所教授、教誡的各種法都稱為輪。
譬如轉輪王車乘之輪,能摧碾所有障礙;或修行人必先具備首要事項的首行輪。
一切聲聞、緣覺乘,依止這有依行輪證求涅槃,所以二乘修行人還不是大乘法器。
為何如此呢?由於聲聞、緣覺二乘所依止的有依行輪,仍屬下等有所偏執、不是中道的行法,所以還不是大乘法的法器。
【註】繫屬:聯綴。繫縛。
瑜伽卷八十四:「於現在世所有六處,有希望;故名繫屬。」
【註】輪:依止運轉名之爲輪。三乘聖者之所依止。自運運他。
【註】五蘊、十二處、十八界:
(1)五蘊是構成一切法的身與心(個人方面的一切法),或物質與精神(內外的一切法)的五種要素。
色受想行識之五法,皆積集為性者,故云五蘊。
(2)十二處是從感覺與知覺的認識上考察一切法,分為六內處(六根)──認識作用的主觀能力,與六外處(六境)──客觀的對象。
佛教對一切法(宇宙萬象)的一種分類。共分為十二類。原詞又可譯作十二入或十二入處。「處」意即「進來」,「處」的梵文原意就是指「所進入的場所」及「進入的東西」。
「所進入的場所」,即指六根(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),即六境所進入之場所。
「進入的東西」,即指六境(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、法),亦即進入六根之境。
六根又稱為六內處,六境就是六外處。內外各六處,合為十二處,
(3)十八界是在前述的十二處之上,加上感覺與知覺認識本身(或認識主觀)的六識,而形成十八種。
佛教對於一切法的分類,認為宇宙間一切存在物可分為十八類。其名目為︰眼界、色界、眼識界、耳界、聲界、耳識界、鼻界、香界、鼻識界、舌界、味界、舌識界、身界、觸界、身識界、意界、法界、意識界。
這十八界事實上就是六根、六境和六識。界有差別、體性、原因等意義。十八界就是把宇宙諸法分析成這十八種要素;亦即是宇宙諸法是由根、境、識所構成的,而根境識三者各有六種,於是成十八界。
界雖有差別、體性、原因等意義,但也可以認為是含有這些意義的要素。即把藉著感覺、知覺才能成立「認識」的要素,依根、境、識加以分類而成為十八界。此即六根加上六境的十二處,再加上眼識至意識的六識。如原始經典上所說的「緣眼與色,而生眼識」乃至「緣意與法,而生意識」,「識」是緣根與境而生的。緣感覺與知覺而產生的「認識」,其要素有十八種。
【由彼執取自諸蘊行,驚怖厭患、自求解脫一切憂苦,不求解脫一切有情而修行故,非大乘器。
由彼依止自諸界行,驚怖厭患、自求解脫一切憂苦,不求解脫一切有情而修行故,非大乘器。
由彼攝受自諸處行,驚怖厭患、自求解脫一切憂苦,不求解脫一切有情而修行故,非大乘器。
由彼繫屬有繫屬行,於諸有情不樂攝受,無有慈悲,有繫屬故,非大乘器。
由彼觀他具受眾苦捨而不救,但為自身求解脫故,非大乘器。
由彼自斷諸煩惱首(註),不樂斷除一切有情諸煩惱首,非大乘器。
由彼不能馭大乘輪趣菩提故,非大乘器。
由彼不能隨大光輪(註)趣菩提故,非大乘器。
由彼憙樂獨一無侶入涅槃城而修行故,非大乘器。】
(譯)由於二乘人驚怖厭惡自身迷執我相取蘊,只求解脫自我一切憂苦,不求解脫一切眾生憂苦而修行,所以不是任持大乘的法器。
由於二乘人驚怖厭惡自身諸界所行依止種因,只求解脫自我一切憂苦,不求解脫一切眾生憂苦而修行,所以不是任持大乘的法器。
由於二乘人驚怖厭惡自身諸處所行取受種種煩惱,只求解脫自我一切憂苦,不求解脫一切眾生憂苦而修行,所以不是任持大乘的法器。
由於二乘人希期自我生死解脫,不樂於引領一切眾生解脫生死,沒有慈悲心,所以不是大乘法器。
由於二乘人但觀他人飽受眾苦,卻捨而不救,只求自身解脫,所以不是任持大乘法器。
由於二乘人修行首要為自斷煩惱,不以斷除一切眾生煩惱為根本要行,所以不是大乘法器。
由於二乘人不能駕馭大乘法輪行菩薩道而證菩提正覺,所以不是大乘法器。
由於二乘人不能隨持大智慧光明佛輪,碾摧眾生煩惱,照破眾生無明,而證菩提正覺,所以不是大乘法器
由於二乘人喜好獨自無伴修行而自證涅槃,所以不是大乘法器。
【註】首:本要。
【註】隨大光輪: 如日光輪平等照 破生死闇覺群迷。
【註】大乘輪:
法華玄論卷八:「又小乘輪於有量四諦轉降有量四諦下惑。大乘輪於無量四諦方轉降無量四諦下惑也。」
【善男子!有諸眾生,於聲聞乘、獨覺乘法,未作劬勞(註)正勤(註)修學。如是眾生根機未熟,根機下劣,精進微少。
若有為說微妙甚深大乘正法,說聽二人俱獲大罪,亦為違逆一切諸佛。】
(譯)善男子!如果眾生對於聲聞乘法、獨覺乘法,未辛勤精進正心勇猛修學過,這樣的眾生的善根並未成熟,聞法根機低劣,精進心也微小。
如果有人直接為他們宣說了微妙深奧的大乘正法,則說聽二人都犯大罪,也是違逆了一切諸佛。
【註】劬勞:辛勤。
瑜伽卷八十四:「劬勞者:謂由彼因緣,正起追求故。」
【註】正勤:即正精進。
分別緣起初勝法門經:「復言:世尊!云何正勤?世尊告曰:於上解脫,欲樂為依;發勤精進,遠離障礙,圓滿對治。」
法蘊足論卷五:「云何正勤?謂聖弟子,於苦思惟苦,乃至於道思惟道,無漏作意相應所有勤,精進,勇健,勢猛,熾盛,難制,勵意不息;是名正勤。」
【所以者何?若諸眾生於聲聞乘、獨覺乘法,未作劬勞正勤修學,根機未熟、根機下劣、精進微少,而便聽受微妙甚深大乘正法。如是眾生實是愚癡自謂聰叡,陷斷滅邊(註),墜顛狂想(註),執無因論(註)。於諸業果生斷滅想,撥無(註)一切善作惡作。
妄說大乘,壞亂我法。非法說法、法說非法。實非沙門說是沙門、實是沙門說非沙門;實非毘奈耶說是毘奈耶、實是毘奈耶說非毘奈耶。
愚癡、顛倒、憍慢、嫉妬,朋黨之心,於大乘法稱讚擁衛令廣流布;於聲聞乘、獨覺乘法,謗毀、障蔽,不令流布。】
(譯)為何如此呢?
如果眾生對於聲聞乘法、獨覺乘法,從未辛勤正心精進修學過,他們的善根並未成熟,聞法的根機仍低劣,精進心也微小,而就直接聽受了微妙深奧的大乘正法。這些實際愚癡無智的眾生,會自認為是聰明睿智,妄解法義,而陷入斷論偏見,落入顛倒妄想,偏執無因果論。生起因果業報斷滅不續的偏見,否定了所有善作善報、惡作惡報的因果道理。
荒唐妄說大乘壞亂佛法。將惡法說是正法,正法說是惡法。實非修道沙門說是修道沙門、真正的修道沙門卻說不是修道沙門。不是清淨戒律說是清淨戒律,真正的清淨戒律卻說不是清淨戒律。
心性愚癡、顛倒妄想,驕傲高慢、嫉妒賢良,惡心結交黨派,對於大乘佛法盡加稱讚與護持,使大乘法廣為流傳。對於聲聞乘法、獨覺乘法,則加以誹謗、詆毀、障礙、隱沒,不讓二乘法流傳。
【註】斷滅邊:斷滅邊見。固執人死之後為斷滅,沒有後世,叫做斷見或無見。
偏於一邊的見解,包括常見(認為身心乃至世界常住不變的見解,又稱為「有見」)及斷見(斷滅的見解,又稱為「無見」)。
【註】顛狂想:聽說人人有佛性,人人可以成佛,就好像自己是佛,狂妄顛倒得了不得!學大乘法,容易走此邪道。這是離開聲聞、緣覺法而學大乘所起的過失。
【註】無因論:大乘經中,或說因緣不可得,因緣無自性,但這並非沒有因緣。但有些學者,卻由此而落入自然無因的邪見。
瑜伽卷八十九:「施設無因論者,謂如有一,起如是見,立如是論:若有士夫補特伽羅,諸所領受,當知一切無因無緣。」
【註】撥無:撥無因果。
撥者,絕也,除也,除遣為無其事,謂之撥無。撥無因果者,否定因果之道理也,是五見中之邪見也。
楞嚴經卷九:「撥無因果,一向入空。」
廣百論釋卷五:「若無善惡者,苦樂亦無,是則撥無一切因果。」
俱舍論卷十七:「緣何邪見,能斷善根?謂定撥無因果邪見。」
【不能如實依聲聞乘、或獨覺乘、或無上乘,捨俗出家受具足戒、成苾芻性,亦不如實修集一切善法因緣。
於我弟子,或是法器、或非法器,謂勤修行、學無學行(註),乃至證得最後極果。真善異生(註),持戒、破戒、無戒者所,種種毀罵、呵嘖、惱亂、奪其衣鉢,不聽受用諸資生具,繫縛禁閉。
如是撥無一切因果斷滅論者,雖在人中實是羅剎(註),於當來世無數大劫難得人身。
寧在地獄受無量苦,不處人中起斷滅見!】
(譯)不能如法真實順依聲聞法、或獨覺法、或無上大乘法,離俗出家領受具足戒,成就具戒富德比丘正性,也不能如法真實廣修一切善法福德因緣資糧。
對於佛門弟子,無論是任持正法的法器僧、或非法器,無論是精勤修行,乃至證悟最高果位的勝義僧眾,或是持戒、或破戒、或尚未受戒的世俗僧眾。都加以種種詆毀辱罵、訶責、擾亂,或搶奪衣服飯缽,不許受用各種資生用具,甚而綑綁關入牢獄。
這種否定因果,偏持斷論邪見的人,雖然生為人身實際卻是惡鬼羅剎,在未來世無數大劫輪迴中難得人身。
這類眾生縱使能再得生人道,也寧可在無間大地獄中受盡劇苦折磨,不願生為偏持斷滅邪見的鄙劣人身。
【註】善異生:世俗僧者謂善異生。
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三十八:「僧伽差別略有五種。一無恥僧。二唖羊僧。三朋黨僧。四世俗僧。五勝義僧。
無恥僧者謂毀禁戒。而被法服補特伽羅。
唖羊僧者謂於三藏無所了達補特伽羅。譬如唖羊無辯説用。或言唖者顯無説法。能復説羊言顯無聽法用。即顯此類補特伽羅。於三藏中無聽説用。
朋黨僧者謂於遊散營務鬪諍。方便善巧結搆朋黨補特伽羅。此三多分造非法業。
世俗僧者謂善異生。此能通作法非法業。
勝義僧者謂學無學法。及彼所依器補特伽羅。此定無容造非法業。 五中最勝是所歸依。如讃歸依伽他中説
此歸依最勝 此歸依最尊 必因此歸依 能解脱衆苦。」
【註】羅剎:惡鬼的總名,男的叫羅剎娑,女的叫羅剎私,或飛空,或地行,喜歡食人的血肉。
【如是癡人,不久便當支體廢缺,於多日夜結舌不言,受諸苦毒痛切難忍,命終定生無間地獄。於諸惡趣輪轉往來受諸苦惱難可救濟,多百千劫難復人身。
雖過無量無數劫已還得人身,而生五濁無佛世界。
生盲生聾、瘖啞無舌,種種重病常所嬰纏(註);或身矬醜(註)人不憙見;言詞拙訥,耳所惡聞;心常迷亂無所解了;生貧窮家眾事闕乏;不逢善友,隨惡友行樂作惡業;好執惡見造無間罪,復還重墮無間地獄,輪轉惡趣難有出期。】
(譯)這等愚癡邪見的人,很快就會肢體殘廢,多日多夜結舌不能言語,遭受種種痛切難忍苦毒折磨,命終必定淪墮無間地獄。在惡道中輪回往來遭受種種苦惱折磨難以救度,歷經百千長劫也難再投生人道。
雖然經過無量無數劫後再得人身,卻投生在五濁惡世無佛世界。
有的天生盲聾暗啞不能言語,種種重病糾纏不去;或是身形矮小相貌醜陋世人不樂相見;或是口舌笨拙不善言辭,耳所聽聞都是惡聲惡語;心常迷亂不能了知身遭事物;生貧窮家種種資具短缺;不能得遇善知識開導教化,又隨惡友惡行樂作惡業;偏執惡見造作無間罪業,才還人道卻又再淪墮無間地獄,在惡道中輾轉輪迴難有出期。
【註】嬰纏:纏綿。
【註】矬醜:矮短醜陋。
【如是愚癡斷滅論者,壞亂毀滅我之正法,逼惱謫罰我諸弟子,持戒、破戒、及無戒者,皆令不安修諸善品。由是因緣,多百千劫沒眾惡趣,從闇入闇難有出期。
如是眾生所有罪報,皆為未求聽習聲聞、獨覺乘法,先求聽習微妙甚深大乘正法。
如是愚癡斷滅論者,下劣人身尚難可得,況當能成賢聖(註)法器?
尚不能得聲聞、獨覺所證涅槃,況得廣大甚深無上正等菩提!
如是眾生所有過失,皆由未學聲聞乘法、獨覺乘法,先入大乘。】
(譯)這些妄執斷論邪見的愚癡人,壞亂毀滅佛法正道,逼迫擾亂責罰佛門弟子,使得無論持戒、破戒及未受戒的僧眾,都不能安心修行各種善道法門。由此惡因緣,歷經百千長劫沉淪惡道,從一惡道輪迴另一惡道,由暗入暗難有出期。
這些眾生會得到這種種惡報,都因未先聽聞受學聲聞法、緣覺乘法,就先聽習了微妙深奧的大乘正法,根機不足,妄解了大乘法義。
這種妄執斷論邪見的愚癡人,下劣人身尚且難得,又豈能修法證果成就聖賢!
尚且不能證悟聞聲聞、緣覺乘的涅槃法境,又豈能證得精深廣大的大乘無上正等菩提!
這些眾生的所有過失,都是因為未修學聲聞乘法、緣覺乘法,就直接修習了大乘法。
【註】聖賢:尚未證果的修行人稱為賢,已經證果的人稱為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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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善男子!譬如坯(註)瓶多諸瑕隙,盛油乳等,盡皆滲漏,能盛所盛二俱壞失。所以者何?器有失(註)故。
如是眾生,於聲聞乘、獨覺乘法,未作劬勞正勤修學,根機未熟、根機下劣、精進微少。若有為說微妙甚深大乘正法,說聽二人俱獲大罪,亦為違逆一切諸佛,所有過失廣說如前。】
(譯)善男子!譬如尚未燒製完成的土坯瓶,上面有許多裂縫孔隙,拿來盛裝油乳等液體,都會滲漏,瓶子及油乳,兩物都會損壞。為什麼呢?因為容器有漏縫瑕疵。
在聲聞乘法、獨覺乘法,未曾正心精進勤修過的眾生也是如此,善根尚未成熟,聞法根機低劣,精進心也微小;如果直接為他們宣說微妙深奧的大乘正法,說聽兩人都犯大罪,也就是違逆了一切諸佛,所有過失如同前面經文所說過。
【註】坯:未經燒煉的磚瓦陶器。本作「坏」。如:「陶坯」、「瓦坯」、「壞坯」。
【註】失:過也。
【譬如世間庫藏頹(註)穴,置諸寶貨多有散失。
如是眾生,於二乘法謗毀不信、不肯修學,為說大乘不如實解(註),因此造罪輪轉無窮。
譬如舟船多諸泄漏,不任乘載泛於大海。
如是眾生,多懷慳嫉,於二乘法未曾修學,妄號大乘實懷斷見,憍慢諂曲成泄漏身,不堪憑入一切智海(註)】
(譯)譬如已經毀壞的倉庫洞穴,經常會丟失儲放的各種寶物貨品。
不肯修學、毀謗不信二乘法的眾生們也是如此,直接為他們宣說大乘法,他們無法如實了知正確法義,因而造作種種惡業,無止無盡輪迴惡道。
譬如有許多漏縫的船隻,不能搭乘航遊大海。
在二乘法未曾修學眾生也是如此,心懷慳貪嫉妒,妄稱大乘,實際心懷斷論惡見,驕傲高慢諂媚狡詐,種種陋劣知見在身,如同有漏縫的船隻,不能靠這陋劣知見證入一切菩提智法。
【註】頹:崩壞、倒塌。如頹垣斷壁。
【註】不如實解:不能如實勝解。
如,契合之義;實,真實之義。謂真實之教法,契合於真實之道理者,稱為如實。例如如實修行、如實行者等。與「如法」、「如說」等同義。
解:思惟事物之理而能有所了知者,稱為解;係與「信」、「證」相對之詞,例如「十解」相對於「十行」、「十住」。此外,作領知之義者,稱為領解;作信知之義者,稱為信解;作心意開悟之義者,稱為悟解、了解、開解;作印持審決之義者,稱為勝解、慧解;作義推之義者,則稱義解。
瑜伽卷八十三:「所言解者,謂出世間正體妙慧。」
【註】一切智海:
大方廣佛華嚴經:「於一切佛所觀之藏。大菩提處。一切智海。集衆妙寶。爲大智者。」
一切:該羅事物之稱。玄應音義:「說文云:一切,普也。普即徧具之義,故切宜從十。說文,十謂數之具,從七者俗也。」
法苑珠林卷二十八:「一以普及為言,切以盡際為語。」
智度論卷三十:「一切有二:一、名字一切,一、實一切。」
智海:慧廣大,譬如海也。 無量壽經:「如來智慧海,深廣無涯底。」
大乘是「菩薩」「所乘」的法門;依此法門,從凡夫地而趣入大菩提,也叫一切智海。
【譬如有人其目盲瞽(註),不堪呈示種種珍寶。
如是眾生,憍慢放逸,執著空見,不學二乘,盲無慧目(註),不任顯示無上大乘功德珍寶。
譬如有人其身臭穢,雖以種種上妙香塗,而竟不能令身香潔。
如是眾生,愚癡憍慢,於二乘法不樂勤修,不斷殺生乃至邪見,雖勤聽受無上大乘,而竟不能解甚深法。】
(譯)譬如有人雙目失明,無法看到為他展示的各種珍寶。
不修學二乘法的眾生也是如此,驕慢怠惰,偏執空見,心盲無慧,無法向他展示無上大乘功德珍寶。
譬如有人身體骯髒惡臭,儘管塗擦了各種上妙香水香料,終究無法使身體芳香潔淨。
不樂勤修二乘法的眾生也是如此,愚癡驕慢,不斷造作殺生乃至邪見等十不善業,雖然精勤聽受了無上大乘法,終究無法解悟大乘精深法義。
【註】瞽:盲人,瞎子。莊子.逍遙遊:「瞽者無以與乎文章之觀。」
又作沒有見識、無觀察力的人。荀子.勸學:「故未可與言而言謂之傲,可與言而不言謂之隱,不觀氣色而言謂之瞽。」
【註】慧目:指能洞見真理之眼目。
唐.義淨.南海寄歸傳卷一:「既無慧目,誰鑑是非。」又:「一切眾生,生無慧目。身心等性,皆是無明。」
【註】甚深:法之幽妙謂之深,深之極謂之甚。
法華經方便品:「諸佛智慧,甚深無量。」又:「成就甚深未曾有法,隨宜所說,意趣難解。」
探玄記卷十一:「超情曰深,深極曰甚。」
【譬如石田,雖殖好種勤加營耨,終無果實。
如是眾生,於二乘法,憍慢懈怠不樂勤修,貪求五欲曾無厭倦,雖於彼身殖大乘種,精進勤苦終無所成。
譬如甕器,先貯毒藥投少石蜜,不任食用。
如是眾生,於二乘法不肯修學,執無因論(註),為說大乘,終不能成自他利益。
譬如甕器,先貯石蜜投少毒藥,不任食用。
如是眾生,精勤修學二乘正法猶未成就,為說大乘,二俱壞失。】
(譯)譬如瓦礫石地,雖然播下上好種子辛勤耕營,最終無法收穫果實。
對於二乘法驕慢懈怠、不愛勤修的眾生也是如此;自身貪求五欲享樂從不厭倦。雖然受持了大乘法種,精勤苦修,最後仍無成就。
譬如陶甕,過去曾貯放過毒藥,放入冰糖,冰糖因為染毒而無法食用。
不肯修學二乘法的眾生也是如此,偏執著無因果邪論,為他宣說大乘法,終究無法利益自他。
譬如陶甕,先放入冰糖,再放少許毒藥,冰糖會染毒而不能食用。
精勤修學二乘正法,尚未有所成就的眾生也是如此,直接示說了大乘法,結果大乘及二乘都無法學成。
【註】無因論:瑜伽卷八十九:「施設無因論者:謂如有一,起如是見,立如是論:若有士夫補特伽羅,諸所領受,當知一切無因無緣。」
【譬如有人,癡狂心亂,為作音樂,不能了知。
如是眾生,於二乘法未曾修學,貪、瞋、癡等猛利煩惱擾亂其心,執著無因及斷滅論,根機未熟,為說大乘,雖經多時而不能解。
譬如有人,不著甲冑、不持刀仗輙(註)入陣中,必遭傷害受諸苦惱。
如是眾生,於二乘法未曾修學,智慧狹劣根器未成,為說大乘必生妄執,由此展轉造惡無窮。
如是癡人,不久便當支體廢缺,於多日夜結舌不言,受諸苦毒痛切難忍,命終定生無間地獄。於諸惡趣輪轉往來,應知如前次第廣說。】
(譯)譬如有人,心智顛狂迷亂,為他演奏音樂,他無法知曉美妙旋律。
未曾修學二乘法的眾生也是如此,貪瞋癡三毒等猛烈煩惱擾亂心念,偏執無因果及斷論邪見,聞法根機還未成熟,就為他們示說大乘法,耗費多時終究無法解知大乘法義。
譬如有人,不穿著鎧甲頭盔,手中不持兵器,就衝入軍陣中戰鬥,必然會遭受種種傷害苦惱。
未曾修學二乘法的眾生也是如此,智慧狹隘低劣,大乘根器還未成熟,為他示說大乘,必定生起偏執妄念,由此惡念展轉造作了無窮惡業。
這些愚痴邪見的人,很快就會肢體殘廢,多日多夜結舌不能言語,遭受種種痛楚難忍的苦毒折磨,命終身後必定淪墮無間地獄,在惡道中輪回往來,應知所受苦果如同前面經文所廣說。
【註】輙:即、就。
【善男子!是故智者先應觀察一切眾心,然後說法(註)。
先當發起慈心、悲心、喜心、益心、不懈怠心、能忍受心、不憍慢心、不嫉妬心、不慳悋心、等引定(註)心,然後為他宣說正法。終不令他諸眾生類,聞所說法,輪轉生死,墮大險難。】
(譯)因此,善男子!有智慧的人,應先觀察一切眾生心性根機,然後才為他說法。
應先發起慈心、悲心、歡喜心、利益心、不懈怠心、忍辱心、不驕慢心,不嫉妒心,不慳吝心、禪定心,然後才為他宣說正法。絕不使其他眾生們聽聞法後,仍然輪回生死,淪墮險難惡道。
【註】說法:即宣說佛法,以化導利益眾生。與說教、說經、演說、法施、法讀、法談、談義、讚歎、勸化、唱導等同義。佛之說法乃應眾生之能力、根機等,各施以適當之教法,以達完全效果。又於一座說法中,佛以一音演說教法,聽者各依其根機而理解之深淺互異。
據思益梵天所問經卷二載,佛以五力而有五種說法情況,即:
(一)言說,指以契合真理之言說,說三世、世間與出世間、有罪無罪、有漏無漏等法。
(二)隨宜,指隨應眾生之能力、性質而說偏圓、漸頓之教法。
(三)方便,即善巧方便,說布施能得大富、持戒能升天等,使眾生修之,而得以脫離苦海。
(四)法門,即宣說殊勝法,顯示菩提之道。
(五)大悲,指為救度眾生,以大悲心導引之,為執著於「無」者說「有」、執著於瞋恚者說慈悲等。
【註】等引定:印度梵語是三摩呬多,譯義為「等引」。「等」是平等,「引」是前後的引續,引發功德,等引是殊勝的定。
等引: 三摩呬多:「謂勝妙地, 離沈掉等, 平等能引諸功德, 故名為等引,定之異名也。」
由於心的定─等持,引起平等的前後延續,引發定中的種種功德,所以名為等引。
靜慮(四禪),等至(八定),等持(三三摩地),解脫(八解脫),這些勝定,都名為三摩呬多──等引。
【是故如來善達一切眾生心相,以無塵垢、無取行輪,為說正法。
具大甲冑一切菩薩摩訶薩眾,為他說法亦復如是。
由悲愍故、為令斷滅諸煩惱,為令超渡三有海故。
為諸眾生於三乘中隨心所樂隨趣一乘,速圓滿故。
為說正法,終不令其輪轉生死、墮大險難。】
(譯)如來圓滿了知一切眾生心性本相,因此以無塵垢行輪、無取行輪,為眾生宣說正法。
具有大甲冑不受雜染侵擾的一切菩薩摩訶薩眾,為眾生說法也是如此。
由於悲憫眾生,為使眾生滅除種種煩惱,為救度眾生脫離欲界、色界、無色界三有苦海。
為使眾生在三乘法中隨心所樂安住一乘修行,能得快速圓滿成就。
為眾生宣說正法,不讓眾生始終輪回生死,淪墮險難惡道。
【云何名無塵垢行輪?
無塵垢者,謂說法時,不為有(註)蘊、不為有處、不為有界,
不為有欲界、不為有色界、不為有無色界,
不為有此世、不為有他世
不為有諸行、不為有受、不為有想、不為有思,
不為有觸、不為有作意(註)、不為有無明,乃至不為有老死、不為有行及不行(註)故,為諸眾生宣說正法;
唯為一切諸蘊、處、界,廣說乃至行與不行,皆寂滅故,為諸眾生宣說正法,以是義故,名無塵垢。】
(譯)什麼是無塵垢行輪?
所謂無塵垢,就是為眾生說法時,無所垢染不執有五蘊、十二處、十八界。
不執有欲界、色界、無色界。
不執有今世、他世。
不執有造作、納受、覺想、思維。
不執有觸對、作意,不執有無明,乃至不執有老死十二因緣。不執有諸法現行及不現行,而為眾生宣說正法。
只因一切蘊、處、界,廣說乃至諸法現行及不行,本來都是寂滅無相。以此諸相寂滅,無垢沾染而為眾生們宣說正法,基於這道理所以稱為無塵垢。
【註】為有:生,或持續作用。有:存在之義,有了執取,就會受後「有」。
【註】行及不行:
大寶積經卷四十五:「復次舍利子。發起正勤波羅蜜多菩薩摩訶薩。當應修行不行行處。舍利子。云何名爲不行行處。舍利子。不行行處。所謂涅槃。
言不行者。諸惡天魔所不行故。
所言行者。正勤善人之所行故。」
行:指為到達悟境所作之修行或行法。如行解相應、行說一致、教行證、教理行果之「行」,意即對於知解言說之實地踐行。
不行:瑜伽卷八十三:「不行者:由正了知,不現行故。」
【註】作意:心所名。相應於一切之心而起者,具使心驚覺而趣所緣之境之作用。
唯識論卷三:「作意,謂能驚心為性,於所緣境引心為業。」
俱舍論卷四:「作意,謂能令心驚覺。」
【行者,所謂為能永斷死此生彼,為諸眾生宣說正法,
為能永斷諸蘊、處、界,廣說乃至為能永斷行與不行,為諸眾生宣說正法,是名為行。
輪者,所謂如滿月光清涼無礙,遍滿虛空,照觸一切無障境界。
如是如來及諸菩薩,所有神通、記說、教誡三種勝輪,作用無礙遍諸世界,利樂一切所化眾生,令諸眾生不異歸趣。
不共一切世間眾生,不共一切聲聞、獨覺,能令眾生斷滅生死諸苦惱法,證得安樂菩提涅槃,是名為輪。
如是名為諸佛菩薩無塵垢行輪。】
(譯)行的含義,就是為眾生宣說正法,能讓眾生永斷死此生彼的生死輪回。
能永遠斷滅種種五蘊、十二處、十八界的迷執煩惱,廣說乃至能永斷諸法現行及不行,而為眾生們宣說正法,稱之為行。
所謂輪,就是如同滿月時月光清淨無礙遍滿虛空,照觸到所有無障礙處。
如來及諸菩薩們所持的神通、記心、教誡三種勝輪即是這樣,運行無礙遍及各處世界,摧碾眾生惑業,利樂一切所教化眾生,使眾生們歸趣唯一究竟解脫。
諸佛菩薩的究竟解脫輪不與一切世間眾生、聲聞、緣覺共同持受,能使眾生斷滅生死輪迴種種苦惱,證得安樂菩提涅槃,稱之為輪。
這就是諸佛菩薩的無塵垢行輪。
【註】三輪:
一、神通輪,又云神變輪。由佛之身業現種種之神變,使眾生起正信者。
二、記心輪,以佛之意業分別他之心行差別者,記心者,識別他之心也。
三、教誡輪,又云正教輪。以佛之口業教誡彼而使修行者。
此三者,如次第為身意口之作用,先以神通導之,次以記心鑑機,次以教誡,使行正道。化導之次第應然也。
光明文句記卷一:「身業現化名神通輪,口業說法,名正教輪。意業鑑機,名記心輪。三皆摧碾眾生惑業,故名輪。」
【云何名為無取行輪?
謂於諸法無所罣礙,猶如日光普照一切;三乘根器隨其所宜,宣說正法無所執著。
謂諸如來為諸眾生說如是法,猶如虛空無差別相。
以無量定遊戲自在(註)莊嚴住持,為諸眾生說微妙法無所執著。】
(譯)什麼是無取行輪?
就是對於所說諸法沒有取執罣礙,猶如陽光普照一切。隨順眾生三乘根機所宜,為他們宣說正法時,沒有固定說法的執礙。
諸佛如來為眾生們種種說法時,諸法平等,眾生也平等,如同虛空沒有任何分別相。
如同遊戲一樣,心無牽掛任運無量三昧的這種自在莊嚴,為眾生們宣說微妙法,無所執礙。
【註】遊戲三昧:佛教稱修行者達到自在無罣礙,且心念無染的境界。
景德傳燈錄.卷八.池州南泉普願禪師:「後扣大寂之室,頓然忘筌,得遊戲三昧。」
遊戲三昧者,猶如無心之遊戲,心無牽掛,任運自如,得法自在。亦即言獲得空無所得者,進退自由自在,毫無拘束。
六祖壇經第八頓漸品:「見性之人,立亦得,不立亦得,去來自由,無滯無礙,應用隨作,應語隨答,普見化身,不離自性,即得自在神通游戲三昧,是名見性。」
<< 06-05 經文註釋 >>
【具大甲冑一切菩薩摩訶薩眾,為他說法亦復如是。
謂說諸法非有非空。
非即(註)色空,非離色空,乃至非即識空,非離識空。
非即眼空,非離眼空,乃至非即意空。非離意空。
非即色空,非離色空,乃至非即法空。非離法空。
非即眼識空,非離眼識空,乃至非即意識空,非離意識空。
非即欲界空,非離欲界空,乃至非即虛空無邊處空,非離虛空無邊處空。
非即識無邊處空,非離識無邊處空。非即無所有處空,非離無所有處空。
非即非想非非想處空,非離非想非非想處空。
非即四念住空,非離四念住空。乃至非即八支聖道空,非離八支聖道空。
非即緣起法空,非離緣起法空。非即三不護空,非離三不護空。
非即四無所畏空,非離四無所畏空。非即十力空。非離十力空。
非即十八不共法空,非離十八不共法空。
非即大慈大悲大喜大捨空,非離大慈大悲大喜大捨空。
非即涅槃空,非離涅槃空。
是名如來及諸菩薩,為諸眾生宣說處中(註)微妙正法。】
(譯)一切具有大甲胄不受雜染侵擾的菩薩摩訶薩眾,為眾生說法也是如此。
宣說諸法中道,非有也非空,不住有也不住空。
色不即是空,色也不離空。乃至識不即是空,識也不離空。
眼不即是空,眼也不離空。乃至意不即是空,意也不離空。
色不即是空,色也不離空。乃至法不即是空,法也不離空。
眼識不即是空,眼識也不離空。乃至意識不即是空,意識也不離空。
欲界不即是空,欲界也不離空。乃至虛空無邊處不即是空,虛空無邊處也不離空。
識無邊處不即是空,識無邊處也不離空。無所有處不即是空,無所有處也不離空。非想非非想處不即是空,非想非非想處也不離空。
四念住不即是空,四念住也不離空。乃至八支聖道不即是空,八支聖道也不離空。
緣起法不即是空,緣起法也不離空。三不護不即是空,三不護也不離空。
四無所畏不即是空,四無所畏也不離空。十力不即是空,十力也不離空。
十八不共法不即是空,十八不共法也不離空。
大慈大悲大喜大捨不即是空,大慈大悲大喜大捨也不離空。
涅槃不即是空,涅槃也不離空。
這就是如來及菩薩們為眾生,宣說不落「空、有」兩邊的中道微妙正法。
【註】非即非離:不異云即,不一云非。
即:融和不二不離的意思,如煩惱即菩提,生死即涅槃是。
楞嚴經卷四:「以是俱即俱世出世故,即如來藏,妙明心元,離即離非,是即非即。」
【註】處中:言處於中也。即非空非有之中道。瑜伽論釋:「如來出世,隨宜為說處中妙理。」
【善男子!如是如來為諸眾生,以無塵垢行輪說法,如滿月光清涼無礙遍滿虛空,照觸一切無障境界,乃至廣說。
又以無取(註)行輪說微妙法,於一切法無所罣礙。猶如日光普照一切,三乘根器隨其所宜,宣說正法無所執著。
謂諸如來為諸眾生說如是法,猶如虛空無差別(註)相,以無量定遊戲自在莊嚴住持,為諸眾生說微妙法無所執著,令於三乘隨宜趣入。】
(譯)善男子!如來為眾生以無塵垢行輪說法,如同滿月時月光清淨無礙遍滿虛空,照觸到所有無障礙處,乃至如同前面經文所說。
又用無取行輪來宣說微妙佛法,對一切法沒有取執、沒有罣礙。猶如陽光普照一切,隨順眾生三乘根器所宜,為他們宣說正法無所取執。
諸如來為眾生的種種說法,如同虛空沒有任何分別相,以無量三昧能如同遊戲般自然運用的自在莊嚴,為眾生們宣說微妙法,沒有拘泥執著。使眾生能在三乘法中,隨順根機合適的法門來修行。
【註】無取:無執無住。
瑜伽八十三卷:「言無取者:謂無所住識。無有趣入名色事故。自體永不生故。」
【註】無差別:謂諸法本性真如,而無差別。
蓋「有為法」之外相雖有種種差別,然其本性不異,如水波之相雖異,而其水性則一,謂之無差別。
瑜伽卷八十三:「無差別者:師與弟子,所說文義,相滋潤故;不相違故。」
【具大甲冑一切菩薩摩訶薩眾,為他說法亦復如是,令諸眾生聞此最勝甚深法已,於三乘中,隨其所樂隨趣一乘,種種善根皆得成熟,隨於一乘極善安住,終不令其於生死中增長種種惡不善法,令於涅槃堅固不退。】
(譯)一切具足大甲胄不受雜染侵擾的菩薩摩訶薩眾,為眾生說法也是如此,使眾生們聽聞這最殊妙精深法義後,能隨心所樂在三乘法中趨入一乘修行,使得種種善根都能成熟,圓滿安住所修這一乘法門中,絕不使眾生在生死遷流中增長種種惡不善法,使眾生能夠淨信堅固,不退失修行涅槃正道。
【善男子!菩薩摩訶薩為斷無量無數眾生生死流轉,為他說法;聲聞、獨覺,但為自斷生死流轉,為他說法。
菩薩摩訶薩,為令無量無數眾生渡四瀑流(註),為他說法;聲聞、獨覺,但為令己渡四瀑流,為他說法。
菩薩摩訶薩,為除無量無數眾生諸煩惱病,為他說法;聲聞、獨覺,但為自除諸煩惱病,為他說法。
菩薩摩訶薩,為斷眾生諸蘊煩惱、習氣(註)相續,令盡無餘(註),為他說法;聲聞、獨覺,但為自斷諸蘊煩惱,習氣相續,有餘不盡,為他說法。】
(譯)善男子!菩薩摩訶薩為了斷除無量無數眾生在生死中流轉,而為眾生說法。聲聞、獨覺只為斷除自己生死流轉,而來說法。
菩薩摩訶薩為了使無量無數眾生渡脫煩惱四瀑流,而為眾生說法。聲聞、獨覺只為自己渡脫煩惱四瀑流,而來說法。
菩薩摩訶薩為了除滅無量無數眾生各種煩惱病苦,而為眾生說法。聲聞、緣覺只為除滅自身各種煩惱病苦,而來說法。
菩薩摩訶薩為了斷除眾生各種五蘊執著煩惱,使宿業相隨習氣斷盡無餘,而為眾生說法。聲聞、獨覺只為斷除自己各種五蘊執著煩惱,宿業相隨習氣卻無法盡除,而來說法。
【註】四瀑流:四流又作四瀑流,即漂流善品的四種煩惱:(一)欲瀑流(二)有瀑流 (三)見瀑流 (四)無明瀑流。
【註】無餘:沒有執取。沒有執取(貪愛)而涅槃,不再往生他處。
為「有餘」之對稱。達到完全窮盡,一無殘餘之謂。乃無餘依之略稱。依,即依止之意,又作依身,意謂肉身。煩惱與肉身完全滅盡之狀態,稱作無餘依涅槃,或稱無餘涅槃。又佛對諸弟子當來成佛之國土劫數及稱號等了了而記,稱為無餘記。
【註】習氣:又作煩惱習、餘習、殘氣。略稱習。由於吾人之思想及行為(尤以煩惱)經常生起,其熏習於吾人心中之習慣、氣分、習性、餘習、殘氣等,稱為習氣。如由納香之篋中取出香,篋內猶存香氣;用以比喻雖滅除煩惱之正體(稱為正使),尚存習慣氣分。佛典中所記載,如難陀之淫習、舍利弗及摩訶迦葉之瞋習、卑陵伽婆跋之慢習、摩頭婆私吒之跳戲習等,均為習氣之例;唯有佛乃能永斷正使及其習氣。
大智度論卷二︰「阿羅漢、辟支佛,雖破三毒,氣分不盡。譬如香在器中,香雖去,餘氣故在。又如草木薪火燒,煙出炭灰不盡,火力薄故。佛三毒永盡無餘,譬如劫盡火燒,須彌山、一切地都盡,無煙無炭。如舍利弗瞋恚餘習、難陀淫欲餘習、畢陵伽婆蹉慢餘習。譬如人被鎖,初脫時行猶不便。」
【菩薩摩訶薩,為成大悲等流(註)果故,大悲為因,為他說法;聲聞、獨覺,不為大悲等流果故,無大悲因,為他說法。
菩薩摩訶薩,於諸眾生有所顧念,而為說法;聲聞、獨覺,於諸眾生無所顧念,而為說法。
菩薩摩訶薩,為息一切他眾生苦,為他說法;聲聞、獨覺,但為自息己所有苦,為他說法。
菩薩摩訶薩,為滿一切眾生法味(註),為他說法;聲聞、獨覺,但為自滿己身法味,為他說法。
菩薩摩訶薩,為諸眾生得勝法明(註),為他說法;聲聞、獨覺,但為自己得勝法明,為他說法。】
(譯)菩薩摩訶薩為了成就大悲等流果,以救拔眾生的大悲心為因,而為眾生說法。聲聞獨覺,不為成就大悲等流果,沒有大悲因,而來說法。
菩薩摩訶薩對於眾生有所顧念,而為眾生說法。聲聞、緣覺對於眾生無所顧念,而來說法。
菩薩摩訶薩為了平息其他一切眾生苦惱,而為眾生說法。聲聞、緣覺只為平息自身苦惱,而來說法。
菩薩摩訶薩為了滿足一切眾生受用法味得到法喜,而為眾生說法。聲聞獨覺只為自己受用法味得到法喜,而來說法。
菩薩摩訶薩為了使眾生們能得大圓滿法明,破除愚癡黑暗,而為眾生說法。聲聞緣覺,但為自己能得大法明,而來說法。
【註】大悲等流:諸菩薩悲愍一切有苦眾生,為欲濟拔,發菩提心,是故發心是悲等流。
諸多菩薩為了慈悲憐愍一切有苦的眾生,爲了救濟拯拔有情出離三界的生死苦,而發無上菩提心,因此發心是大悲心的等流,與佛的大悲心是平等流類的。
【註】法味:妙法之滋味也。咀嚼妙法而心生快樂,故謂之法味。
華嚴經卷二十五:「法味增益,常得滿足。」藥師經:「先以淨妙飲食飽足其身,後以法味畢竟安樂。」往生論:「得一到彼處,受用種種法味樂。」
【註】法明:法光明,指隨所聞之法,觀察修習,明心見性而顯現之光明,此等光明能破除愚癡之暗,顯發本覺妙明,故稱法光明。
【善男子!以要言之,菩薩摩訶薩無量律儀,普為除滅一切眾生大無明闇、大怖畏事、一切衰損,得大光明(註)及大名稱,如實覺悟一切智智,為他說法。
聲聞、獨覺少分律儀,但為滅除自無明闇,得小光明及小名稱,如實覺悟少分法智(註),為他說法。】
(譯)善男子!簡要來說,菩薩摩訶薩為救度眾生無量罪業,故有無量戒律,普為眾生除滅心性的大黑暗無明、除滅輪迴不停的大怖畏事、除滅一切善法衰損,使眾生能得大光明破闇智慧,得大名稱廣佈十方,如實覺悟無上佛智,而為眾生說法。
聲聞、獨覺領受少量戒律,只為除滅自己的無明暗性,僅得小光明,小名稱及少量斷漏法智,而來說法。
【註】光明:自瑩謂之光,照物謂之明。有二用:一者破闇,二者現法。佛之光明者,智慧之相也。
探玄記卷三:「光明亦二義:一是照闇義,二是現法義。」
往生論註卷下:「佛光明,是智慧相也。」
【註】法智:智度論所說十一智之一,觀見欲界苦集滅道四諦法之無漏智也。是初知法,故名法智。又知現在之法,故名現智。
大乘義章卷十五:「言法智者,亦名現智。自體名法,初知法故,名為法智。以知現法,故名現智。」
【善男子!聲聞、獨覺,無有於他實懷顧念,無有於他實懷悲惻(註),無有於他實不輕弄,無有於他實為利益,無有於他實為拔濟(註),無有於他實行薦舉,無有於他實欲稱歎,無有於他實無諂曲而行讚美,無有於他不顧己身令彼安樂,無有於他不起誤失身、語、意業。
善男子!住大乘者,無有於己實懷顧念,廣說乃至,無有於他發起誤失身、語、意業。】
(譯)善男子!聲聞獨覺不能真正顧念眾生,不能真正悲憫眾生,不能真正不輕視眾生,不能真正利益眾生,不能真正拔濟眾生,不能真正薦舉眾生,不能真心稱讚眾生,不能毫無諂曲而讚美眾生,不能不顧自己安危而使眾生得到安樂,不能不對眾生犯出身語意業的過失。
善男子!安住大乘的菩薩,不會只顧念自己,廣說乃至不會對眾生犯出身語意業過失。
【註】悲惻:惻:說文惻痛也,謂惻然,心中痛也。
【註】拔濟:拔苦濟難也。
法華經譬喻品:「但以智慧方便,於三界火宅,拔濟眾生。」
白話地藏十輪經 卷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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